| 索引號 | 01526242-5-/2022-1111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龍政辦發 | 發布日期 | 2022-11-11 |
| 文號 | 龍政辦發〔2022〕71號 | 瀏覽量 |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
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將《龍陵縣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工作方案(2021—2025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龍陵縣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工作方案
(2021—2025年)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加強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的各項決策部署和省、市有關工作要求,扎實推進全縣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工作,確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務,按照《云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加快推進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資〔2020〕60號)精神,結合龍陵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謀劃發展。堅持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按照保障安全、恢復生態,因地制宜、多措并舉原則,扎實開展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保護好綠水青山,推動安全、和諧、美麗龍陵建設。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工作監督指導,成立龍陵縣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工作領導小組。有關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裴興畢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趙永耀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王家科 縣自然資源局局長
成 員:張學文 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楊曉磊 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局長
楊永相 縣財政局局長
范龍彬 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局長
線正燦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賴永文 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匡家華 縣農業農村局局長
黃正輝 縣水務局局長
段耘書 縣文化和旅游局局長
蔣錫輝 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封應剛 縣林業和草原局局長
馮思勤 龍陵小黑山省級自然保護區管護局副局長
楊 臻 龍山鎮人民政府鎮長
陳思博 鎮安鎮人民政府鎮長
饒秀明 龍新鄉人民政府鄉長
彭麗艷 龍江鄉人民政府鄉長
趙 毅 臘勐鎮人民政府鎮長
趙春艷 碧寨鄉人民政府鄉長
楊啟強 象達鎮人民政府鎮長
趙興東 平達鄉人民政府鄉長
熊正濤 勐糯鎮人民政府鎮長
徐前輝 木城鄉人民政府鄉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自然資源局,由王家科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處理日常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有變動,由各成員單位自行調整報領導小組備案,不再另行發文。
各鄉鎮、縣直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工作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抓住機遇,合力推進。各鄉鎮要成立相應領導機構,結合當地實際,切實做好具體修復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逐步構建“政府主導、政策扶持、社會參與、開發式治理、市場化運作”生態修復新模式。
三、基本原則
(一)問題導向,因地制宜。聚焦歷史遺留礦山生態環境破壞問題,堅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原則,充分考慮區域生態特征和條件,合理確定生態修復目標,因地制宜、因礦施策,制定符合自然規律的生態修復措施。
(二)保護優先、自然恢復。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基本方略,把保障全縣生態安全作為基本遵守,嚴守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和生態紅線。堅持自然修復為主,人工修復為輔,避免對歷史遺留礦山生態系統造成新的破壞。
(三)突出重點、注重實效。以消除地質災害隱患、防治水土流失、恢復植被為重點,按照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要求,統籌實施植被修復、山體修復、工程修復等各類工程,使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工作迅速見效。
(四)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建立縣、鄉兩級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強化地方政府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的主體責任,調動行業部門履行職責,確保生態修復工作實現預期目標。
(五)示范引領,帶動全局。綜合考慮區域生態功能和生態風險、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系統總結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經驗,形成可復制、能推廣的經驗模式,發揮引領示范作用,以點帶面推動全縣在重點流域、重點區域、重點生態功能區、重點開發區等開展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工作。
四、主要目標
按照國家、省、市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的要求,對全縣歷史遺留礦山生態環境破壞問題進行綜合整治,恢復植被,修復生態,到2025年,完成全縣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工作。
五、工作任務
(一)編制實施方案及施工圖設計。一是按照《云南省縣級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實施方案編制指南(試行)》要求,縣自然資源局負責編制實施方案,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方案編制及審查、審批工作。同時,在編制實施方案基礎上參照有關規范、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二是縣自然資源局組織成立專家組,對實施方案等進行審查,對完成的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施工進行初步驗收。
(二)過程動態監管。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專業性強、行業特點突出,加強全過程監管是實現總體目標的關鍵。縣自然資源局負責對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實施全過程進行動態監管。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要成立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監管工作機構,切實做好定期巡查工作,建立臺賬登記,定期上報監督檢查結果,形成上下整體聯動,為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順利實施提供有力保障。
(三)項目驗收。一是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完成后應按規定及時組織開展驗收。總體驗收由縣自然資源局負責(總體上參照土地整治項目驗收規程,以地質災害防治為主的項目參照地質災害項目驗收規程),初驗由縣自然資源局負責,縣林業和草原局、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應急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參加初驗工作。驗收程序、條件及工程資料歸檔等應符合技術規范規程。二是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縣級初驗完成后,及時報市級進行驗收,完成一批,按規定核銷一批,并報省自然資源廳備案。
(四)建立長效管護機制。恢復治理驗收合格后,按照“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明確管護責任主體,做好礦山后期管護,確保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發揮長期效益。需要進行移交的,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五)成果總結。要及時總結在組織管理、實施模式、工程技術、科技應用、制度建設和機制創新等方面的好做法,加強典型經驗推廣。分年度實施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工程。積極探索創新治理模式,加快推進生態修復工作,確保全面完成生態修復目標任務。
六、保障措施
(一)落實工作職責。縣自然資源局具體組織礦山生態修復任務,負責開展歷史遺留礦山摸底核實、編制縣級生態修復實施方案,分批、分期、分區推進修復項目的組織實施、管理和初驗等工作。要主動挖掘礦山生態修復項目實施中的制度創新、亮點舉措、先進技術,及時歸納提煉,形成可供復制推廣的經驗做法,推動工作深入開展。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做好恢復礦區群眾思想工作,落實好恢復后的管護及耕作措施。
(二)做好技術保障。按照“自然修復、綠化修復、工程治理”模式,積極推廣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充分發揮生態保護修復有關領域(地質、林草、水利、生態環境、預算)專家的作用,結合當地實際,通過采用科學有效的技術方法和手段,有效降低生態修復投入,切實提高生態修復工作的經濟、社會效益。
(三)用好激勵政策。要積極探索利用市場化方式推進礦山生態修復,用好《自然資源部關于探索利用市場化方式推進礦山生態修復的意見》支持政策,通過釋放產權激勵、實行差別化土地供應、盤活存量建設用地等多方面政策紅利,吸引社會化、多元化資金投入礦山生態修復,推進后續產業發展,激活市場活力,實現生態價值并創造經濟效益。一是財政部門要安排資金專項用于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二是財政部門要將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清退過程中上繳財政的歷史遺留礦山保證金用于保障本轄區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實施;三是采取補充耕地指標流轉、盤活礦山存量建設用地、廢棄礦山土石料納入公共資源交易等措施籌集部分治理經費;四是按照“誰修復、誰受益”引入社會資本參與。
(四)嚴守紀律。在推進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中要嚴守廉政紀律、加強作風建設。要切實加強本轄區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全過程監管,嚴格依法依規開展工作,確保工程質量優良、資金管理規范,確保項目資金不出問題。修復過程中產生的剩余砂石料根據《龍陵縣建設工程項目剩余砂石、硅石資源管理和處置辦法(試行)》進行處置,收益用于生態修復工程,堅決防止廢棄土石料處置中發生各類違法違規問題。
(五)做好宣傳引導。要通過網絡、電視、廣播、報刊等媒體,大力宣傳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的重大意義,提高群眾對資源與環境的憂患意識、生態環境保護意識,調動社會各界的積極性,形成有利于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六)加強監督指導。項目實施過程中,縣自然資源局要定期不定期監督指導項目整體推進情況,確保修復治理任務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