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42-5-/2020-0706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龍政辦發 | 發布日期 | 2020-07-06 |
| 文號 | 瀏覽量 |
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將《龍陵縣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20年6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龍陵縣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4號)、《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的實施意見》(云政辦發〔2020〕33號)和《保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保山市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保政辦發〔2020〕21號)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提升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水平,推動基層政務公開全覆蓋,結合龍陵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云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有關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準確把握新時代政務公開工作的職責定位和面臨的新形勢新要求,堅持標準引領、需求導向、依法依規、改革創新,著力加強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全面推進基層政務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推動基層政務公開全覆蓋,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為不斷增強政府公信力執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建設提供重要支撐。
(二)工作目標
2020年,基層政府初步建成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體系,政務公開制度規范持續健全完善,組織保障更加堅強有力。
2021年,基層政務公開載體和渠道更加豐富多元、規范有序,基層政府信息公開、重要政策解讀回應、行政決策公眾參與、辦事服務公開標準化水平明顯提升;村(居)民委員會公開事項清單梳理制定工作全面完成,村(居)務公開制度更加完善。
2022年,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水平進一步提升,公開隨意性大、公開內容質量不高、解讀回應不到位、公開平臺不規范等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2023年,基本建成覆蓋基層行政權力運行全過程和政務服務全流程的全縣統一的基層政務公開標準體系,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形成體系完備、制度健全、平臺規范、隊伍專業、保障有力的基層政務公開新格局,推動全縣政務公開工作整體邁上新臺階。
二、工作任務
(一)推動政務公開事項標準化
1.全面梳理政務公開事項清單。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要對照上級制定的國土空間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公共資源交易、財政預決算、安全生產、稅收管理、征地補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農村危房改造、環境保護、公共文化服務、公共法律服務、扶貧、救災、食品藥品監管、城市綜合執法、就業創業、社會保險、社會救助、養老服務、戶籍管理、涉農補貼、義務教育、醫療衛生、市政服務等26個試點領域標準指引,結合本單位的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全面梳理細化權力運行和政務服務各個環節,明確公開事項的名稱、內容、依據、時限、主體、方式、渠道、公開對象等要素,形成本單位、本部門政務公開事項清單。其他領域的政務公開事項清單梳理參照試點領域進行。事項梳理堅持“應公開、盡公開”原則,除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等明確規定不予公開的事項外,其余事項均應列入政務公開事項清單,做到公開事項分類科學、名稱規范。請各單位于2020年7月25日前將本單位的政務公開事項全清單統計表(附件2,包括26個試點領域、其他領域)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編制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要依據本單位的政務公開事項清單梳理情況,結合職能職責和工作實際,參照上級編制的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進一步細化、完善,形成本單位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各鄉(鎮)人民政府編制的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需針對不同事項,報縣政府有關對口部門分別審核把關,縣直各部門收集匯總后形成本領域的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包括鄉鎮、本部門的標準目錄),于2020年9月20日前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3.規范公開事項標準目錄審核工作。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要堅持逐級審核、先審后發,重點審查公開事項覆蓋度、標準目錄規范度。縣直部門編制的標準目錄,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審核備案。鄉(鎮)人民政府編制的標準目錄按領域報對應的縣直部門審核,經審核無誤的,由負責審核的縣直部門匯總各鄉(鎮)的標準目錄報縣政府辦公室備案。縣直有關部門要對本領域的標準目錄落地實施提出工作要求,指導鄉(鎮)人民政府完成本領域的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編制工作。編制目錄要因地制宜、實事求是,既要堅持“應公開盡公開”又要體現本鄉(鎮)本行業本領域特點,避免公開事項及標準“一刀切”。要依據法律法規、上級規定和本級權責變化情況,對標準目錄實行動態管理,及時調整更新。
(二)推動政務公開工作制度化
4.建立完善公開屬性源頭認定制度。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要切實加強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制作、獲取、保存、發布等制度,實現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規范管理。建立健全公文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在公文擬定時明確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等屬性,隨公文同步報批;在公文印發時,明確標識“此件公開發布”“此件刪減后公開”“此件依申請公開”“此件不公開”等屬性。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動態調整機制,每年度對未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評估,因情勢變化可以公開的信息要及時予以公開。
5.建立健全政策解讀制度。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要建立完善政策解讀機制,嚴格實行解讀方案、解讀材料與政策文件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要按照“誰起草、誰解讀”原則,明確政策解讀責任,以政府名義印發的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門上報代擬稿時應將經本部門主要負責人審定的解讀方案或解讀材料一并報送,上報材料不齊全的,按規定予以退文;以部門名義印發的政策性文件,報批時應當將解讀方案或解讀材料一并報部門負責人審簽。要主動通過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新聞發布會等多種渠道和簡明問答、圖表圖解、音視頻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提高政策解讀實效。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要開設政策解讀專欄,集中發布各種形式的政策解讀、評論、專訪,發揮好“解讀”作用。
6.健全完善政務輿情回應工作機制。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要健全政務輿情收集、研判、報送、處置、回應和督辦機制。充分利用政府門戶網站和政務新媒體,及時發布權威信息,解疑釋惑、正確引導、凝聚共識。針對重大政務輿情,要建立與宣傳、網信等部門的快速反應和協調聯動機制,著力提高回應的及時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7.建立健全依申請公開工作制度。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要建立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制度,完善接收、登記、審核、辦理、答復、歸檔等辦理流程,規范答復口徑、推行標準文本,加強對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的定性定量分析。要建立完善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制度,自覺接受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對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監督,依法履行答辯和舉證等法定義務,積極配合行政復議機關和人民法院依法妥善處理政府信息公開案件。要逐步建立政府信息公開的監督管理機制,妥善處理對下級部門信息公開工作的投訴舉報。
8.建立完善考核評議和責任追究制度。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要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工作考核制度,將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政策解讀、回應關切、平臺管理等方面情況作為政務公開的重要內容,納入績效考核體系。要建立健全社會評議制度,適時通過第三方評估、民意調查等方式開展社會評議,根據評議結果不斷調整優化政務公開的方式方法。要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對政務公開工作成效顯著、積極參與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對重要信息不發布、重大政策不解讀、熱點回應不及時的,予以通報批評;對弄虛作假、隱瞞實情、欺騙公眾,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9.健全基層行政決策公眾參與機制。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要制定公眾參與政府行政決策工作制度,結合職責權限和本地實際,明確公眾參與行政決策的事項范圍、參與方式、參與渠道,并向社會公開。要完善民意匯集機制,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設項目,要采取座談會、聽證會、實地走訪、書面征求意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問卷調查、民意調查等多種方式,充分聽取公眾意見,擴大公眾參與度,提高決策透明度。政策實施、項目推進過程中要及時回應公眾關切,對社會普遍關心的問題要進行解釋說明。要完善利益相關方、群眾代表、專家、媒體等列席政府有關會議制度,增進人民群眾對政府工作的認同和支持。
(三)推動政務公開平臺規范化
10.全面推動政府網站集約化規范化建設。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1號)要求,在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開設專屬(欄目)網頁,并統一命名為“政府信息公開”,參照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樣式設置網頁欄目、及時更新欄目內容,公開內容與公開欄目相對應。進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門戶網站內容保障、欄目維護、信息發布、安全防護機制。
11.持續推動政務新媒體健康有序發展。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要規范政務新媒體開設、變更、關停、注銷等工作流程,嚴格落實分級備案制度,避免“一哄而上、只開設不運維”,堅決杜絕“僵尸”“睡眠”現象。要嚴格信息采集、審核、發布等程序,落實專人管理、運營和維護,確保運轉有序、安全可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將加強政務新媒體日常監管,定期組織檢查,積極運用技術手段進行實時監控,及時通報、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問題。
12.積極拓寬基層政務公開渠道,推動基層政務公開向農村和社區延伸。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拓展政務公開渠道,將政務公開的觸角延伸到基層末端,綜合利用村(社區)信息公示欄、電視、廣播、大喇叭等媒介和渠道發布政府信息,擴大政策傳播范圍,重點公開脫貧攻堅、鄉村振興、村級財務、惠農政策、養老服務、社會救助等方面的內容,方便群眾及時知曉和監督,切實打通公開工作“最后一公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強化統籌協調,落實保障措施,精心組織實施,推動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落地落實。縣直有關單位要督促指導各鄉(鎮)人民政府、本單位抓實本行業本領域標準指引的落實和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的編制工作,積極對本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進行評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將擇優選出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基礎好的鄉鎮人民政府和部門,設立創新示范區和示范點,發揮典型引領作用。
(二)加強隊伍建設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要明確政務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監督檢查本鄉鎮、本行業的政務公開工作。強化工作職責,配齊配強工作人員,確保基層政務公開工作有機構承擔、有專人負責。
(三)加強教育培訓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要加大教育培訓力度,把政務公開特別是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納入基層領導干部和公務員教育培訓內容,每年至少組織1次學習培訓,切實增強依法依規公開意識。強化業務培訓、經驗交流,不斷提高政務公開工作人員能力和水平。
(四)加強監督考核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單位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情況,將作為評價政務公開工作成效的重要內容,列入績效考核。各有關單位要于2020年7月20日前制訂工作計劃,細化工作措施,明確各項工作完成時間節點,并將工作計劃和本單位分管領導、業務人員(含聯系方式)通過電子公文交換系統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每月25日前通過電子公文交換系統報送工作進展情況,聯系人及電話:趙國憲 0875-6125574。縣直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對本行業本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落實工作進行培訓指導和跟蹤評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將對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定期評估,按季通報。對工作推進成效明顯的,在全縣范圍進行表揚、并在年終績效評價中進行加分;對推進不力,造成工作滯后的,進行通報批評和扣分。
附件:1.26個領域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編制責任清單
2.龍陵縣政務公開事項全清單統計表
附件1
26個領域政務公開事項標準目錄編制責任清單
序號 | 相關領域 | 主管責任 | 主體責任 | 指導責任 |
1 | 重大建設項目 | 縣人民 政府 | 鄉鎮人民政府 | 縣發展和改革局 |
2 | 公共資源交易 | 縣政務服務管理局 | ||
3 | 義務教育 | 縣教育體育局 | ||
4 | 戶籍管理 | 縣公安局 | ||
5 | 公共法律服務 | 縣司法局 | ||
6 | 財政預決算 | 縣財政局 | ||
7 | 就業創業、社會保險 |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醫療保障局 | ||
8 | 國土空間規劃、征地補償 | 縣自然資源局 | ||
9 | 環境保護 | 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 | ||
10 |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領域、農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城市綜合執法、市政服務 | 縣住房城鄉建設局 | ||
11 | 涉農補貼 | 縣農業農村局 | ||
12 | 公共文化服務 | 縣文化和旅游局 | ||
13 | 醫療衛生 | 縣衛生健康局 | ||
14 | 安全生產、救災 | 縣應急管理局 | ||
15 | 社會救助、養老服務 | 縣民政局 | ||
16 | 食品藥品監管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
17 | 扶貧 | 縣政府扶貧辦公室 | ||
18 | 稅收管理 | 縣稅務局 |
附件2
龍陵縣政務公開事項全清單統計表
填報單位(公章):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序號 | 公開領域 | 公開事項名稱 | 公開內容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方式 | 公開渠道 | 公開對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