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42-5-/2022-0311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龍政辦發 | 發布日期 | 2022-03-11 |
| 文號 | 龍政辦發〔2022〕7號 | 瀏覽量 |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縣直有關單位:
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將《龍陵縣野生動植物保護聯席會議制度》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龍陵縣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龍陵縣野生動植物保護聯席會議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和中央、省、市關于高黎貢山生物生態安全風險防范與保護的決策部署,加強野生動植物保護的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調聯動,切實保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根據《保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保山市野生動植物保護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保政辦函〔2021〕49號)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組成人員
總召集人:趙孝磊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召 集 人:謝江勇 縣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封應剛 縣林業和草原局局長
藺 堅 縣公安局副局長
張志恒 縣農業農村局局長
成 員:趙劍波 縣委宣傳部副部長、縣政府新聞辦主任
楊新雙 縣委政法委副書記
黃正寬 縣科協主席
王尚達 縣教育體育局副局長
鐘順金 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副局長
阮有華 縣公安局生態環境與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大隊教導員
魯能剛 縣司法局副局長
趙東寧 縣財政局副局長、縣政府金融辦主任
周慶國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章正曉 縣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楊永明 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副局長
楊增福 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王宗朝 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李富華 縣水務局副局長
練 林 縣文化和旅游局執法大隊大隊長
董詩彪 縣衛生健康局副局長
李 晨 縣政府外事辦副主任
赧昌炳 縣市場監管局執法大隊大隊長
石正旭 縣林業和草原局副局長
劉興榮 縣人民法院副院長
王興清 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楊 臻 龍山鎮人民政府鎮長
陳思博 鎮安鎮人民政府鎮長
饒秀明 龍新鄉人民政府鄉長
彭麗艷 龍江鄉人民政府鄉長
楊春快 臘勐鎮人民政府鎮長
趙春艷 碧寨鄉人民政府鄉長
楊啟強 象達鎮人民政府鎮長
趙興東 平達鄉人民政府鄉長
熊正濤 勐糯鎮人民政府鎮長
徐前輝 木城鄉人民政府鄉長
二、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野生動植物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統籌協調龍陵縣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研究擬定龍陵縣野生動植物保障措施等;研究解決龍陵縣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協調開展野生動植物聯合執法,加大打擊野生動植物非法貿易和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等違法犯罪行為;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工作制度
(一)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在縣林業和草原局,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由縣林草局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聯席會議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股室負責人擔任。聯席會議成員若有變動,由成員單位相應崗位職責人員自行遞補并報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不再另行發文。聯席會議辦公室不刻印章,如工作需要,由縣林業和草原局代章。
(二)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全體會議或部分成員會議,由總召集人或總召集人委托的召集人召集,必要時可邀請其他有關單位人員參加。會議召開之前,由聯席會議辦公室向成員單位征集需提交會議研究事項。
(三)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印發各成員單位貫徹落實。重大事項按照程序報批。
四、工作機制
(一)信息通報溝通機制。各成員單位要加強信息通報和工作溝通,及時將違法線索、案件查辦、網絡輿情等重要監管信息通報相關部門,有關部門對通報或者移送案件線索要及時交辦,跟蹤督辦,反饋結果。
(二)監管執法聯動機制。各成員單位要加強部門間工作銜接,加大聯合檢查督查、聯合告誡、聯合公告、聯合辦案力度,采取行政處理、公益訴訟、經濟處罰、刑事追責等多種措施,協同查辦野生動植物違法犯罪活動,實現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增強處罰措施的聯動效能。
(三)聯合監督檢查機制。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協調各成員
單位,對各鄉(鎮)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情況及成員單位發揮職能作用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對本系統開展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的指導、督促、檢查。
附件:龍陵縣野生動植物保護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職責清單
龍陵縣野生動植物保護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職責清單
縣委宣傳部:負責指導野生動植物保護有關宣傳教育和社會輿論引導工作,組織新聞媒體開展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宣傳報道;加強野生動植物及棲息環境保護的公益性廣告宣傳教育,增強公眾的保護意識和行動。負責做好網絡野生動植物保護信息日常監管,配合做好野生動植物保護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配合處置網絡市場中野生動植物的重大違法犯罪案件。
縣委政法委:負責協調、督導野生動植物重大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處和問題整改。
縣教育體育局:負責全縣學校講授野生動植物保護基本知識和法律法規。
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負責配合做好野生動植物及棲息環境保護科研工作,負責指導野生動植物進出口貿易管理。
縣科學技術協會:負責野生動植物保護科普宣傳。
縣公安局:負責組織、指導、偵辦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刑事犯罪行為。
縣司法局:負責野生動植物保護法律法規宣傳教育統籌和指導,政府規章審查報備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統籌各級資金保障野生動植物保護經費。
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野生動植物保護的人才招聘等工作。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配合做好野生動植物及棲息環境保護規劃相關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負責野生動植物及棲息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配合做好野生動植物及其制品的郵件、快件、攜帶、托運等方式的運輸監管和監督檢查,為有關部門調查違法犯罪案件提供支持。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及棲息環境的宣傳教育和保護管理,負責組織、指導、查處破壞水生野生動植物及棲息環境的行政違法行為。
縣水務局:指導江河、水庫管理范圍內野生動植物棲息環境保護。
縣文化和旅游局:負責指導旅游項目、旅游活動涉及野生動植物及棲息環境的保護。
縣衛生健康局:負責指導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有效防范重大公共衛生風險。
縣政府外事辦:負責溝通協調對接涉緬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
縣市場監管局:負責指導、管理野生動植物及其制品的市場監管。
縣林業和草原局: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及棲息環境的宣傳教育和保護管理,負責組織、指導、查處破壞陸生野生動植物及棲息環境的行政違法行為。
縣法院:開展野生動植物保護法律法規宣傳教育,依法審判野生動植物及其制品案件。
縣檢察院:依法審查起訴涉野生動植物及其制品犯罪案件;依法辦理涉野生動植物及其制品公益訴訟案件;開展野生動植物保護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
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轄區內陸生、水生野生動植物及棲息環境的宣傳教育和保護管理,開展陸生、水生野生動植物野外巡護監測,查處破壞陸生、水生野生動植物及棲息環境的行政違法行為。積極配合縣直各單位開展陸生、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