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42-5-/2021-1102003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龍政辦發 | 發布日期 | 2021-11-02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縣直有關單位:
《龍陵縣國有企業整合重組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1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龍陵縣國有企業整合重組實施方案
為深入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全面優化龍陵縣國有企業布局,盤活存量資產,培育實體企業,促進國有企業轉型升級,提升國有資本的經營管理效益,清理規范國有企業兼職人員,推動縣屬國企向實體化轉型升級。根據《龍陵縣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實施方案》(龍發〔2020〕17號)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縣屬國有企業基本情況
截至2021年8月,全縣國有獨資企業共有30個、控股企業15個、參股企業21個;共有企業員工319人(兼任、專任474
個崗位),其中在職干部職工195人兼任345個崗位、外聘人員124人任129個崗位。
二、整合重組的框架
結合龍陵當前實際,通過重組,將縣屬國有企業整合為實體產業投資經營、金融資本運營管理、存量債務管理化解三大板塊。
(一)組建產業發展投資公司(公司名稱待定)。為縣國資委全額出資的一級全資公司,由縣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公司定位為實體化、市場化經營管理,在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前提下,獨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其核心業務范圍主要是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設施建設和優勢產業發展領域的投資、建設、經營,資產劃轉和經營范圍包括:將縣融通公司(含持有的拓鑫礦業公司股份)、縣照頤公司(含子公司熱水塘酒店、溫潤公司二關地產、龍斛公司公租房產)、縣城停車收費權、凱龍城物業管理、公租房、萬達公司所屬的行政事業單位物業管理和后勤保障等業務、縣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劃轉至該公司。
(二)組建金融資本運營管理公司(公司名稱待定)。為縣國資委全額出資的一級全資公司,由縣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其功能定位為負責全縣金融資本運營管理,主要職責是通過盤活存量資產、培育增量資產,精細包裝各類資產資源開發和融資項目,做好金融資本運營管理和接續融資工作。該公司資產來源主要是劃歸并入產業發展投資公司、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規劃以外的現有其他公司和股權。
(三)保留龍陵縣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屬于市國資公司的子公司,主要負責全縣存量債務的管理和化解。將松山大遺址公園管理公司、縣中醫院公司及持有的云南省康豐糖業、保山能源、保山電力、邦臘掌酒店、永昌硅業、永昌鉛鋅、縣潤龍水務公司的股權劃入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
(四)成立龍陵縣投資管理委員會。負責對縣屬國有企業重大投資項目、債務風險防控化解等事項的指導和監督管理??h投資管理委員會由縣長任組長,分管國有資產經營管理的副縣長任常務副組長,各位副縣長、縣財政局局長、金融辦主任任副組長,縣直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產業發展投資公司、金融資本運營管理公司、縣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長為成員,下設辦公室在縣國資委。
三、分權界面
(一)縣國資委與三個公司的分權界面
縣國資委負責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不行使政府公共管理職能,不干預企業自主經營權,以管理資本重點管好國有資本布局、規范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實現保值增值。按照責權對等、放管結合的原則,明確對三個公司的授權內容、
經營范圍和管理方式,制定監管清單和責任清單,依法落實股東會職權。
三個公司的戰略規劃、投資計劃、資本運營以及其他日常經營管理事項,由三個公司董事會內部決策。三個公司在縣國資委授權范圍內履行部分國有資本出資人職責,其職責的邊界不超出對所出資企業行使的股東職責,以及按照責權對應原則切實承擔起優化國有資本布局、提升國有資本運營效率、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等責任。
(二)三個公司與下屬公司的分權界面
三個公司的職權主要包括對所屬國有企業的股權管理和收益權、重大的資本運作事項決策權、建議權和考核權等。通過規范制度、重塑組織架構等方式強化集團總部以戰略布局、資源整合、資本運作、風險控制和監督考核為主的職能。三個公司將按照市場化、規范化、專業化的管理導向,建立職責清晰、精簡高效、運行專業的管控模式,并根據子企業的發展階段、經營基礎及行業特點等進行授權,實現對子企業的板塊化整合、差異化管控、資本化運作和專業化發展。
(三)縣投資管理委員會與國資委、三個公司的分權界面
縣投資管理委員會對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國有企業重大投資、重要融資、重大債務風險化解等需要多個公司、多個要素部門聯動才能推動落實的事項進行監督指導,委員會會議由主任組織召開,投資管理委員會主任可以委托常務副主任召開全部成員或部分成員會議。
四、法人治理結構
三個公司設立董事會、監事會,董事會成員為5人,設董事長1名;監事會成員5人,設監事會主席1名。董事長為法定代表人,設總經理1名,副總經理1名—3名。根據需要可設財務總監1名,原則上企業領導職數配備不超過7人。公司黨組織書記由董事長或者經理層中的黨員同志兼任,三個公司的董事長分別在其他兩個公司兼任董事。
子公司設立董事會、監事會,董事會成員為3人,設董事長1名;監事會成員3人,設監事會主席1名。董事長為法定代表人,設總經理1名,副總經理1名—2名。根據需要可設財務總監1名,原則上企業領導職數配備不超過5人,子公司領導職數配備原則上能少就少,子公司領導班子成員主要由總公司領導或中層干部兼任。
五、人員配置、考核及薪酬待遇
(一)人員配置。公司重組初期,三個公司領導班子成員由縣委通過選派掛職的方式從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干部中選派,掛職期為2年。其他公司現有人員全部解聘,新組建公司人員按市場化原則招聘和使用管理。全縣所有國有企業的監事由縣國資委統一選派5人擔任,子公司的監事也可以由總公司來委派。所有從行政事業單位選派的人員,工作全部與原單位脫鉤,黨組織關系轉至任職企業。子公司的班子成員原則由總公司的副職和中層干部來兼任,具體由總公司提出方案報國資委審批;每一個公司的子公司財務人員,可由總公司的財務人員來兼任。
(二)考核及薪酬待遇。三個公司的班子成員納入縣管領導班子進行考核,日常監管考核由縣國資委履行,對掛職期滿考核為優秀的,優先提拔重用或提升職級。同時縣國資委制定針對三個公司經營業績考核的辦法,外聘人員的薪酬待遇辦法,為引進優秀的專業管理人才提供政策依據。
六、黨組織建設
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全面領導,根據《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的規定,成立龍陵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下設三個公司成立黨支部,并派駐紀檢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