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42-5-/2021-063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龍政發 | 發布日期 | 2021-06-30 |
| 文號 | 龍政發〔2021〕35號 | 瀏覽量 |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縣直有關單位:
現將《龍陵縣“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2021年6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龍陵縣“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決策部署,切實推進“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結合龍陵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制止耕地“非農化”的決策部署,按照縣委的要求,堅持實事求是、問題導向,旗幟鮮明、態度堅決,全面開展“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建立問題清單和整治臺賬,回頭排查、回頭整治、邊排查邊整治,鞏固“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等“三農”治理成果,進一步健全完善常態長效監管機制,嚴防死灰復燃,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為確保國家糧食安全、促進農業健康發展、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營造良好環境。
二、整治范圍
重點聚焦三類問題:一是以設施農業為名占用耕地違法違規建設與農業發展無關的設施;二是在農業大棚內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建設住宅、餐飲、娛樂等非農設施;三是農業大棚看護房建設面積嚴重超過標準。此外,縣鄉兩級統一規劃建設的扶貧搬遷、工程移民、生態移民等設施農業項目,存在看護房占地超標準或手續不完善問題的,報縣“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協調推進領導小組,按照“一事一議”原則整治整改。
三、主要任務
(一)全面開展排查。一是對照2019年“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問題臺賬,逐一核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復燃。二是對設施農業、土地流轉經營等項目開展拉網式排查,逐一核實是否存在三類問題。(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局牽頭,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文化和旅游局、縣鄉村振興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
(二)堅決依法整治。依據核查、排查結果,對照2019年《保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保山市農業農村局關于進一步改進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保自然資規〔2020〕6號)、《龍陵縣自然資源局 龍陵縣農業農村局關于進一步改進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龍自然資發〔2020〕148號),以及《自然資源部 農業農村部關于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19〕4號)、《自然資源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農業農村部關于保障和規范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資發〔2021〕16號)要求,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區分類型,區分情況,依法依規整治整改。(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牽頭,縣發展改革局、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文化和旅游局、縣鄉村振興局、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配合,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
(三)嚴格依法懲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對違法違規建設“大棚房”的責任主體,要依法依規從嚴查處。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等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負責)
(四)盡快恢復功能。對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建設的“大棚房”等非農設施占用耕地行為,要按照“誰破壞、誰恢復”的原則,采取綜合措施,盡快恢復農業生產。縣農業農村局與自然資源局要做好技術支撐和檢查驗收等有關工作。(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局牽頭,縣鄉村振興局配合,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
(五)嚴肅執紀問責。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法律法規,在“回頭看”中,發現公職人員存在不作為、亂作為、失職瀆職和腐敗行為的,縣“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協調推進領導小組將移交紀檢監察部門,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六)完善常態長效監管機制。強化永久基本農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舉報制度。加強設施農業項目精細化、信息化管理,強化日常監管,落實監管責任,強化流轉土地用途管制。做好“回頭看”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局牽頭,縣委宣傳部配合,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
四、責任分工
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明確責任主體,按照部門職責壓實責任,切實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實處,確保取得實效。
(一)縣級牽頭。為統籌協調全縣“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有關工作,加強組織動員和監督檢查,協調解決工作中重大問題,確保“回頭看”取得實效,縣級成立由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牽頭的“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協調推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李永標 縣人民政府代理縣長
副組長:趙興燦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李 永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成 員:楊 磊 縣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鄭貴澤 縣紀委副書記、縣監委副主任人選
楊開慶 縣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
張學文 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黃永逵 縣司法局局長
楊永相 縣財政局局長
楊 忠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楊敏亮 縣自然資源局局長
張志恒 縣農業農村局局長
楊海濤 縣文化和旅游局局長
夏永凡 縣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主任
趙勝學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羅 華 縣人民法院副院長
王興清 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邵維方 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
邵來菊 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章正曉 縣自然資源局督查專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農業農村局,由張志恒兼任辦公室主任,邵來菊、章正曉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員從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局抽調。辦公室主要負責“回頭看”具體工作的組織落實,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數據收集、匯總分析等日常工作;調度通報各鄉(鎮)“回頭看”工作進展,組織聯合督導組,對各鄉(鎮)“回頭看”推進情況開展督查督導和抽查核實,編寫全縣“大棚房”問題清理整治“回頭看”工作報告以及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鄉級落實。各鄉(鎮)人民政府承擔實施“回頭看”的主體責任。鄉(鎮)長是第一責任人,負責“回頭看”組織落實,將“回頭看”任務和責任逐級落實到村(社區),做好進度安排、任務落地、資源調配、排查整治等工作。
(三)部門協同。縣農業農村局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等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縣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加強“回頭看”工作指導和督促,各盡其責、共同負責,加強配合、聯合行動,認真落實“回頭看”各項措施。
五、工作步驟
6月下旬,縣人民政府印發《龍陵縣“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實施方案》,對“回頭看”工作進行全面部署。
7月上旬至7月中旬,開展全面排查。7月20日前,將排查情況(排查情況報告及有關表格,見附件1、2)以各鄉(鎮)人民政府正式文件報縣“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協調推進領導小組。
7月下旬至8月中旬,開展“回頭看”整治。按照“回頭看”方案和“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整治整改指導意見等政策性文件要求,開展問題查處、整治整改和問責追責。
8月12日前,總結上報情況。各鄉(鎮)在認真總結“回頭看”情況的基礎上,形成專題報告,以鄉(鎮)人民政府正式文件報縣“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協調推進領導小組。
8月15日前,形成全縣總報告,經縣人民政府同意后報市“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協調推進小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回頭看”的重要性、復雜性、艱巨性,嚴格屬地管理,壓實屬地責任,特別是鄉(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掛帥,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及時解決“回頭看”中出現的問題,切實把各項任務落到實處,確保取得實效和社會穩定。
(二)強化部門協作。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積極參與“回頭看”,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切實履行職責。要把排查和整治貫穿“回頭看”全過程,深入查、徹底查,做到不漏報、不瞞報。要把整治作為“回頭看”的重點任務,倒排工期,掛牌督戰,堅決整治,做到不拖延、不回避、不敷衍。要講究方式方法,把握政策,區分情況,依法依規,嚴格標準,避免工作簡單化、“一刀切”。
(四)嚴肅督導問責。縣級建立掛鉤督導機制,成立2個督導工作組,分別負責督導各鄉鎮“回頭看”工作。要抓住一批典型案例,剖析問題根源,及時向社會通報。要健全問責機制,對違法違規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五)強化信息報送。各鄉鎮要在加快工作進度的同時,及時調度匯總工作進展情況,對發現的重大情況隨時上報。于6月30日報送“大棚房”問題清理整治“回頭看”聯系表(見附件5);自7月5日起,每周五12﹕00前報送工作進展(包括組織領導、動員部署、排查整治數量、典型案例等);自8月2日起,每周五同步報送《“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整治整改情況表》(見附件3)。
(六)接受社會監督。在“回頭看”期間,建立舉報制度,各級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群眾舉報和輿論監督。舉報電話:縣農業農村局,0875-3031869;縣自然資源局,0875-6121619。
附件:1.“大棚房”問題“回頭看”違規問題鄉(鎮)匯總表
2.“大棚房”問題“回頭看”違規問題分鄉(鎮)明細表
3.“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整治整改情況表
4.表格填寫說明
5.鄉(鎮)“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聯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