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3-6-/2019-0702010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林業和草原局 |
| 公開目錄 | 人大建議辦理結果 | 發布日期 | 2019-07-02 |
| 文號 | 龍林草發【2019】60號 | 瀏覽量 |
趙銳代表:
你在龍陵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繼續重視和支持石斛產業發展的建議》,已交我局辦理,經局長辦公會議研究,現答復如下:
2011年開始,縣財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00萬元的石斛產業發展資金,采取貼息、以獎代補的方式,在基地建設、產品研發申報、技術創新、品牌打造、市場開拓、擴大種植規模等方面,加大對石斛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及種植農戶特別是貧困戶種植的扶持。按照現行指導意見只有對符合要求的仿野生石斛種植給予補助,對當年集約化種植石斛凈面積在 400 平方米以上且每平方米種植60株以上,并嚴格執行規范化管理的種植戶,由縣林業局按照規定優先給予貼息貸款扶持,同時提供相應的技術資料、技術培訓、產品質量檢測及信息服務。積極支持企業申報以紫皮石斛為主要原料的普通食品、保健食品、藥品生產許可證,相關職能部門全力配合企業做好申報。縣內從事電子商務銷售石斛產品、銷售額達100—300萬元的企業,經縣電子商務辦核查證明,給予2萬元的資金鼓勵;銷售額達300—500萬元的企業給予4萬元的資金鼓勵;銷售額在500萬元以上的企業給予 5 萬元的資金鼓勵。對合法經營、守法經營、誠信經營的企業、合作社、個人準予使用“龍陵紫皮石斛地理標志證明商標”“農產品地理標志”和“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標志”。積極幫助經營管理較好的石斛專業合作社申報國家級、省級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社,及時兌現各項補助政策。
鼓勵縣內企業、合作社、協會副會長單位、種植戶到省外開設專門銷售龍陵紫皮石斛產品的店鋪,憑縣林業局調運手續及銷售記錄,對年銷售石斛鮮條 50噸或干品 10 噸以上的給予 5 萬元的鋪面租金補助、對年銷售石斛鮮條 100 噸或干品 20 噸以上的給予 10 萬元的鋪面租金補助。
《龍陵縣石斛種植、加工、銷售一體化發展實施方案(送審稿)》已經縣第十七屆人民政府2019年5月31日第27次常務會研究并原則同意,待提請縣委審定。方案中明確了石斛種植、加工、銷售一體化發展的工作目標。依托石斛產業申報創建云南省“一縣一業”中藥材(石斛)產業示范縣和云南地理標志農產品(龍陵紫皮石斛)保護工程項目。這是都是政府繼續重視和支持石斛產業發展的具體表現。
感謝你對林草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希望你繼續對我局的工作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龍陵縣林業和草原局
2019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