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3-6/20250903-00003 | 發(fā)布機構 | 龍陵縣林業(yè)和草原局 |
| 公開目錄 | 行政處罰 | 發(fā)布日期 | 2025-09-03 |
| 文號 | 龍林草罰決字(2025)第01119號 | 瀏覽量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違法行為類型 | 違法事實 | 處罰依據(jù) | 處罰類別 | 處罰內容 | 罰款金額(萬元)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處罰決定日期 | 處罰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處罰機關 | 備注 |
| 段發(fā)升 | 龍林草罰決字(2025)第01119號 | 段發(fā)升濫伐林木案 | 未取得林木采伐許可證,于2025年1月20日至1月25日,在象達鎮(zhèn)邦工村楊家寨二組楊成所、花發(fā)開、楊成寬、花茂才四戶的自留山燒瓦平(小地名)濫伐云南松156株、計7.0839m3(活),折合原木材積4.2276m3取柴自用。于2025年8月24日立案,8月27日調查終結。 |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七十六條第二款、《云南省林業(yè)和草原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裁量權基準》(2023年版)第一類(林政資源類)第2項(情節(jié)一般)的規(guī)定。 | 罰款;其它-恢復 | 責令其限于2026年8月27日前在象達鎮(zhèn)邦工村楊家寨二組楊成所、花發(fā)開、楊成寬、花茂才四戶的自留山燒瓦平(小地名)補種濫伐株數(shù)貳倍(2倍)的樹木(西南樺),共計叁佰壹拾貳株西南樺(即156株×2倍=312株)。處以下行政處罰: 處濫伐林木價值叁倍(3倍)的罰款,共計人民幣壹仟玖佰零貳元肆角貳分(4.2276m3×150元/ m3×3倍=1902.42元)。 | 0.1902 | 2025-9-3 | 2026-9-3 | 2028-9-3 | 龍陵縣林業(yè)和草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