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3-6-/2021-0715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林業和草原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文件 | 發布日期 | 2021-07-15 |
| 文號 | 龍林草發〔2021〕104號 | 瀏覽量 |
各鄉(鎮)林業工作站,各相關股室、二級單位:
《龍陵縣林業和草原局關于開展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年度更新等六項工作的工作方案》已經縣林業和草原局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工作落實。
龍陵縣林業和草原局
2021年7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龍陵縣林業和草原局關于開展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年度更新等六項工作的工作方案
根據《云南省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年度更新等六項工作方案及相關操作細則的通知》(云林資源〔2021〕16號)和《保山市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印發保山市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年度更新等六項工作方案及相關操作細則的通知》(保林草發〔2021〕25號)文件的要求,結合全國打擊毀林專項行動和省級種茶毀林專項行動,2021年全縣將完成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安排的森林督查、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年度更新和國家級公益林監測三項工作,同時還要完成省林業和草原局安排的2021年森林、濕地資源和省級公益林監測三項工作。為保障做好以上六項工作(以下簡稱六項工作),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全面及時掌握全縣森林、濕地資源保護管理和動態變化情況,建立覆蓋全縣、分級負責、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常態化森林資源監測監管機制,督促各鄉鎮落實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制,通過遙感衛星影像對比分析結合檔案資料驗證、現地核實、模型推算等方法,加大對涉林案件的發現、查處和整改力度,堅決遏制違法破壞森林資源行為。同時結合現地核實驗證,及時掌握森林資源的動態變化,按年度產出森林、濕地資源監測結果,滿足各級黨委政府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領導干部離任審計、生態文明建設考核、縣域經濟發展分類考核、鄉村振興戰略考評及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和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報告需要。逐步實現全縣森林資源“一張圖”管理、“一個體系”監測、“一套數據”評價,為我縣森林資源保護管理工作提供基礎支撐。
二、工作思路
六項工作按“統籌開展,分別出數”的原則,實現共用一套遙感數據,一次判讀區劃,一次驗證核實,一次現地復核。
結合全國打擊毀林、毀林種茶專項行動,六項工作以全縣2020年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成果為基礎,通過遙感衛星影像對比判讀、檔案更新、現地核實及林木生長模型、消耗模型推算等各種技術手段更新至2020年底,并分別按要求產出相關成果,逐步實現全縣森林資源“一張圖”管理、“一個體系”監測、“一套數據”評價,提升森林、濕地資源保護管理水平,為生態文明制度建設提供科學依據,為建設美麗龍陵作出新的貢獻。
三、主要任務
(一)2020年森林督查
結合全國打擊毀林專項行動,重點督查地方政府保護發展森林資源責任落實情況,發現存在的破壞森林資源問題,并依法查處整改。
1.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制建設和執行情況。
2.森林資源保護管理情況。全面排查非法侵占林地種植毀林、毀林開墾、采石采礦、工程建設等各類違法使用林地問題、濫砍盜伐問題,以及森林資源保護管理中的其他問題。森林督查重點督查各級政府保護發展森林資源責任落實情況,發現存在的破壞森林資源問題,并依法查處整改。
3.對破壞森林資源問題進行查處整改、執紀問責。
4.對上一年度查處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持續推動各項整改落實,確保查得準、改到位。
5.對全縣自查情況進行復核。重點對未上報自查結果,以及自查結果不能如實反映破壞森林資源問題的單位進行現地復核和質量巡查。
6.建立案件臺賬管理和查處銷號制度,實行案件查處情況動態管理。構建違法破壞森林資源案件數據庫。逐一查處違法問題,綜合運用通報、約談、曝光等手段推動全面整改。
(二)2021年森林資源監測
在2020年監測的基礎上,對全縣開展森林資源年度監測,獲取區域內森林面積、森林覆蓋率、森林蓄積、喬木林單位面積蓄積、其他林木蓄積等年度森林資源主要指標,分析動態變化的原因,建立森林資源監測數據庫,提出森林資源保護和管理建議。
(三)2021年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年度更新
以2020年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現狀數據庫為基礎,通過變化情況記載、年度更新調查、數據庫更新及更新成果匯交手段,形成縣級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年度更新現狀數據庫和變化數據庫,編制縣級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年度更新成果報告和統計表。
(四)國家級、省級公益林監測
強化國家級、省級公益林監管,掌握國家級、省級公益林范圍變化及國家級、省級公益林范圍內的森林資源動態變化情況,規范國家級、省級公益林調出補進審批管理。
(五) 2021年濕地監測及國土三調濕地現狀調查評估試點
在2020年監測的基礎上,對全縣開展濕地資源年度監測。按照《云南省2021年濕地資源監測操作細則》,統一使用下發的森林預警平臺中濕地監測系統開展外業調查和數據統計,獲取監測區內濕地類型、面積、濕地保護率、自然濕地保護率等主要指標,分析動態變化原因、建立濕地資源監測數據庫,提出濕地保護和管理建議。
四、工作機構和職責
(一)工作機構
成立六項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安排部署六項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組 長:陳春云 縣林業和草原局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匡家斌 縣林業和草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石正旭 縣林業和草原局副局長
成 員:寸德倉 縣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負責人
楊枝林 縣林業和草原局計劃財務股負責人
普正茂 縣林業和草原局政策法規和行政審批股股長
王尚春 縣林業和草原局森林資源管理股負責人
袁進華 縣林業和草原局產業工作站工作人員
劉世璋 縣林業和草原局野生動植物保護和自然保護地管理股股長
周東興 縣林業和草原局資源管理站站長
李文良 縣林業和草原局生態修復站站長
張凌云 縣三江口國有林場場長
李成真 縣亮山國有林場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林業和草原局森林資源管理股(簡稱縣監測辦),由王尚春兼任辦公室主任,周東興、劉世璋兼任辦公室副主任。抽調董詩馗、王家傳、楊春有、楊恩禮、李朝燦、袁進華為成員,抽調的辦公室人員同時兼顧所在本股室的其他工作,六項工作技術總負責人董詩馗,聯絡員楊春有。具體分工:楊春有負責森林督查及專項行動相關工作,王家傳負責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年度更新相關工作,楊恩禮負責國家級、省級公益林監測相關工作,李朝燦負責濕地監測相關工作,董詩馗負責森林資源監測(年度出數)相關工作,袁進華負責案件查處工作,李文良負責具體林地收回恢復工作。抽調明俊宇、閆再能、張如繼、楊升敏、匡體貴、楊學杰、王家傳、李朝燦組成業務工作小組,負責全縣各項數據調查及數據完善匯總工作。
辦公室人員既有分工又相互協作共同完成好六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縣六項工作的綜合管理,協調解決突出問題,匯總提交縣級成果,及時向工作領導小組報告重大事項。
(二)工作職責
六項工作由領導小組統一安排部署,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各有關(單位)按工作職責各負其責,10個鄉(鎮)具體組織實施。
1.森林資源管理站職責
組織開展全縣公益林監測工作;成立專家組,負責全縣各項技術咨詢、成果論證,及時解決疑難或重大問題;各項成果審定和數據發布;負責林草各項數據與“國土三調”的銜接工作;負責統籌完成新一輪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編制工作。
2.野生動植物保護和自然保護地管理股職責
組織開展全縣濕地資源監測工作,督促、協調10個鄉(鎮)完成濕地資源監測工作。
3.政策法規和行政審批股職責
負責督促指導全縣林草執法單位全力做好破壞森林資源案件查辦工作,組織轄區內“回頭看”,督促對破壞森林資源案件進行查處整改。
4.森林資源管理股職責
組織開展全縣除濕地資源、公益林監測外的五項工作,審定并印發《工作方案》《操作細則》;督促、協調10個鄉(鎮)林業站完成監測工作;開展全縣督導,對上年度森林督查查處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督促十個鄉(鎮)對森林資源管理中存在問題依法查處并進行整改,督促十個鄉(鎮)對森林資源管理中存在問題依法查處并進行整改。
5.生態修復站職責
負責督促指導全縣林地回收及林地恢復治理工作。
6.縣監測辦職責
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落實領導小組決策部署;督促、檢查十個鄉(鎮)工作推進情況,提出工作建議;組織技術培訓;督促、協調、指導10個鄉(鎮)開展內、外業核實、現地核查,匯總上報工作進度;審查、審核縣級上報的監測更新成果,按時上報;匯總上報新增濕地保護小區、水源保護區等和一般濕地認定批復文件及矢量數據。
7.鄉(鎮)職責
各鄉(鎮)及時成立工作領導機構,履行六項工作的主體責任,負責組織完成疑似變化圖斑(含森林督查、森林和濕地疑似增減變化圖斑)的外業核實、現地自查(森林、濕地增量圖斑均應現地調查核實),對目標責任制進行自查,負責對破壞森林資源問題進行查處整改,及時開展“回頭看”,建立森林資源檔案動態管理機制。
五、工作進度安排
(一)工作準備階段(4月中旬至7月上旬)
1.編制印發《工作方案》。在認真總結經驗的基礎上,組織編制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縣監測辦)
2.獲取衛星數據、處理影像、判讀疑似濕地面積減少圖斑并分發。按要求完成監測所需影像處理并判讀疑似濕地面積減少圖斑,以鄉鎮為單位將森林、林地和濕地疑似變化圖斑分發到林業站。(縣監測辦)
3.測算并分解預期控制數。縣監測辦根據各鄉(鎮)后備森林資源情況,測算并分解落實各鄉(鎮)森林面積及森林蓄積預期、控制數。(縣監測辦)
4.收集、分發基礎資料。收集全縣2020年森林資源監測成果數據、最新的公益林修編成果以及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年度更新成果(濕地界線、國有林界線、國有林場、國家級及省級自然保護區界線、國家公園界線、國家級公益林界線)等,以鄉鎮為單位分發到林業站。涉及保密內容的按規定辦理保密手續。(縣監測辦)
5.判讀分發圖斑。將省級移交的疑似圖斑及衛星遙感影像資料及時下發鄉鎮。(縣監測辦)
6.森林資源檔案資料收集、整理及處理。對間隔期內造成地類面積及蓄積量變化地塊的檔案進行收集、整理、矢量化處理,對政區數據及權屬界線進行核對。(縣監測辦)
7.召開工作會議。2021年7月17日前,召集10個鄉(鎮)分管領導及林業站技術負責人,召開全縣六項工作啟動培訓會,安排部署工作。
(二)現地核查(7月至8月15日)
1.疑似森林、林地、濕地面積增減變化圖斑調查核實。對下發的森林、林地和濕地變化圖斑,在規定的時間內組織技術人員進行檔案核實,對存在疑問的圖斑進行現地核實(其中對所有森林、濕地新增地塊必須全部到現地核實,并按要求提供佐證材料),對上年度森林督查發現問題的查處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對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制建設和執行情況進行自查。
2.森林蓄積變化圖斑調查核實。按照《操作細則》規定,對非正常變化、新增喬木林圖斑進行現地補充調查,結合森林蓄積量控制數更新到森林小班數據庫中,同時獲取轄區內其他林木蓄積量(疏林地、散生木和四旁樹蓄積量),森林蓄積匯總數符合省級下發的控制數要求。
3.濕地變化斑塊調查核實。按照下發的2021年省級判讀數據庫中濕地面積變化的圖斑,在規定的時間內組織人員逐一核實,填寫核實調查記錄表。其中所有濕地減量圖斑必須到現地核查,查清減少原因、面積及用地手續情況。對于新增的濕地保護小區、水源保護區等及完成一般濕地認定的斑塊,須收集設立的批復文件和邊界范圍矢量數據,濕地保護小區須按省級關于加強濕地保護小區建設文件(云林濕地[2019]1號)具體要求建立,并提供建設的內業和外業資料,通過省級評估后方可納入全省濕地保護率計算。
4.縣級復核(外業質量檢查)。縣級林草主管部門根據鄉級自查情況,組織開展鄉級外業質量檢查工作,組織對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年度更新、森林(濕地)資源監測進行外業質量檢查,外業抽查比例為地類變化圖斑總數的2%-3%;組織對森林督查進行外業檢查,外業抽查比例根據內業檢查情況確定。外業質量檢查分為指導性檢查和評質檢查兩種,縣級將組成質量聯合檢查組,在工作開展的前、中期,對各鄉(鎮)工作開展和工作質量進行檢查,不評判質量等級;外業工作進入后期,縣質量聯合檢查組按照質量管理規定,按鄉(鎮)查比例,抽取一定數量的圖斑評質驗收,確定是否轉入內業工作。
5.森林督查自查結果上報。各鄉(鎮)根據所轄自查工作完成情況,將各鄉(鎮)的自查數據庫和文字報告等自查結果于8月15日前按要求報縣監測辦。
(三)案件督查督辦和復核檢查(9月至10月)
積極配合市林業和草原局、省林業調查規劃院、森林資源管理處和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駐云南專員辦對森林督查發現的破壞森林資源案件進行現地督查督辦,開展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制執行情況檢查。配合進行內、外業復核及質量檢查。
按照國家林草局昆明院檢查、驗收反饋意見,及時督導鄉鎮林業站進行補充調查,修改、完善自查數據庫、報告等成果。
(四)內業檢查和匯總分析及數據更新(10月至11月)
1.森林督查、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年度更新。9月30日前,縣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負責經內業檢查、審核和匯總后的森林督查、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年度更新等數據庫和成果報告,以正式文件報送市監測辦。
2.森林、濕地資源監測
11月15日前,縣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負責經內業檢查、審核和匯總后的森林、濕地監測等數據庫和成果報告,以正式文件報送市監測辦。
(五)下發通報(2022年1月底)
在森林督查工作中弄虛作假,發現重大破壞森林資源案件被國家及省林業和草原局通報的,縣林業和草原局將通報全縣。
(六)落實整改(2022年6月30日前)
各鄉(鎮)根據森林督查通報情況及時進行查處整改,并于6月15日前將查處整改情況上報市林業和草原局。
六、工作成果
(一)2021年森林督查成果
成果包括:督查報告、數據庫、通報文件及其他成果資料等。
1.成果報告
縣級報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督查工作開展情況、森林資源管理基本情況、主要督查結果、對督查結果的分析評價、開展森林督查的做法和成效、森林資源保護管理典型做法和成功經驗、存在問題,以及對森林資源保護管理工作的建議等,上年度森林核查發現問題的移交、查處和整改情況。以及違法違規項目(伐區)說明。其中,對森林督查疑似圖斑中涉及非法侵占林地毀林種植的違法違規情況進行單獨統計,單獨形成縣級非法侵占林地毀林種植專項整治成果報告。
2.建立數據庫
按照“全國森林督查數據庫屬性結構表”的統一格式,建立森林督查數據庫,分級匯總和統計。
3.通報文件
對森林督查工作中組織不力、弄虛作假、隱瞞不報以及發現的重大破壞森林資源問題進行全縣通報。
4.其它要求
(1)縣級報告、數據庫于8月10日前報市監測辦。
(2)縣林業和草原局每月15日以紙質和電子文檔形式將本地區開展森林督查工作進展情況報市監測辦。
(二)2021年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年度更新
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年度更新成果為縣級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年度更新成果報告及統計表。
按照信息管理系統的統一格式建立森林資源現狀數據庫、年度變化數據庫(含問題圖斑)。
行政區劃界線有變化的,提交行政界線矢量數據庫。
(三)國家級、省級公益林監測
按國家和省相關要求提交成果。
(四)2021年森林資源監測
以縣為監測單位,按照相關要求提交成果。包括文字成果和數據庫,文字成果有:監測報告和統計表(年度森林資源統計表、森林面積蓄積現狀統計表、森林資源監測指標變化統計表、森林面積轉移變化統計表、林木資源期末(期初)存量及變動表、森林資源期末(期初)質量及變動表、森林地類變化原因面積統計表等),數據庫有:現狀數據庫、變化數據庫。
(五)2021年濕地監測
以縣為監測單位,按照相關要求提交成果。包括文字成果和數據庫,文字成果包括:監測報告和統計表(濕地資源統計表、保護地及其他保護形式名錄表、濕地資源年度變化面積統計表、濕地資源變化原因統計表、濕地資源面積轉移變化統計表)。數據庫包括:監測矢量數據庫、屬性數據庫。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要高度重視六項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分管領導,制定工作計劃,明確時間節點,落實工作責任,統籌組織完成六項工作。
(二)加強溝通協調。各鄉(鎮)林業站要明確專人負責調度、溝通六項工作進展情況,每月15日前向縣監測辦報告工作進度,工作中發現的重大問題隨時上報。
(三)加強工作管理。各鄉(鎮)林業站要高度重視六項工作,認真開展自查,未經審批不得擅自調整林地范圍、國家級省級公益林范圍和等級、林地保護等級等數據,嚴把工作質量,按時上報成果。
(四)明確工作責任。督查人員必須到現地進行實地檢查,所有現地督查圖斑,督查人員應留存現地圖像資料,做好書面記錄并簽字認可。對督查發現的問題,鄉(鎮)林業站應立即依法進行查處。
(五)嚴明工作紀律。督查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做到廉潔自律。嚴格按照工作方案和操作細則規定開展六項工作,對不按要求上報結果,不認真開展現地核驗,特別是組織不力、弄虛作假、隱瞞不報、擅自調整林地范圍和保護等級、國家級省級公益林范圍和保護等級等管理問題的單位和工作人員,一經發現必須嚴肅處理。
(六)加強經費籌集。自2019年起,六項工作作為每年的常態化工作,因此,各鄉(鎮)林業站要積極向政府匯報,將六項工作經費列入地方財政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