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8-7/20200615-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衛生健康局 |
| 公開目錄 | 健康管理 | 發布日期 | 2020-06-15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鄉鎮衛生院,縣中醫醫院:
現將《龍陵縣2020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健康教育包績效考核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遵照執行。
龍陵縣衛生健康局
2020年6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龍陵縣2020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健康教育包績效考核方案
為促進我縣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健康教育項目工作開展和任務落實,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切實保障群眾受益,組織實施好健康教育服務項目的考核工作,根據《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第三版)》、《云南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健康教育服務項目工作手冊(2020版)》和《龍陵縣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健教包
工作規范及管理要求(2020版)》要求,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掌握和評估各鄉鎮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健康教育項目工作開展情況、實施效果以及資金落實、管理、使用情況,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加強管理,改進工作,推動服務項目任務落實,提高服務質量,確保項目資金安全并發揮效益,確保群眾受益。
二、考核依據
(一)《云南省財政廳 云南省衛健委關于修訂印發云南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資金管理與核算辦法的通知》(云財社〔2019〕26號)。
(二)《云南省衛生計生委關于轉發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第三版)的通知》(云衛基層發〔2017〕13號)。
(三)《云南省衛生廳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加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管理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云衛發〔2013〕26號)。
(四)《云南省衛生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績效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云衛婦社發〔2013〕14號)
三、考核對象
考核對象為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健康教育項目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含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等。原則上每個鄉鎮抽取2個村衛生室。 四、考核內容和方式
(一)服務項目完成數量與質量考核
1.報表核對
對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健康教育項目服務規范(第三版)和《龍陵縣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健教包工作規范及管理要求(2020版)》(龍衛健發〔2020〕125號),按月核對報表,考核健康教育項目工作的數量完成情況。
2.現場考核
主要考核健康教育項目工作質量情況,包括現場工作數量復核和質量考核。采用查閱資料的方式進行。
(二)健康教育服務項目效果評估
依據《龍陵縣2020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健康教育服務項目評估及健康生活方式與行為調查實施要求》,采用問卷調查的方式進行。每個鄉鎮服務范圍內隨機抽取18—69周歲的居民60人進行調查,全縣共調查660人。調查對象要求盡量滿足18-40歲和45-69歲兩個年齡組1:1的比例,女性占調查總數的比例保持在40%~60%之間。鄉鎮衛生院、被抽查的2個村衛生室所轄區域內各調查20人。
五、考核標準和評分方法
詳見附件1:《龍陵縣2020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健康教育服務項目考核評分標準》。考核總分200分,其中,服務項目完成數量與質量考核100分;服務項目效果評估及基本公衛宣傳考核100分。
六、考核組織安排(一)縣衛健局負責協調、指導和監督健康教育服務項目考核工作,公布考核結果,根據考核結果兌現鄉鎮健康教育工作經費。
(二)縣衛健局委托縣疾控中心具體組織對各鄉(鎮)健康教育服務項目進行考核。 (三)績效考核工作包括半年考核和年終考核。半年考核在2020年7月30日前完成,考核分值占年度考核的30%;年終考核在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考核分值占年度考核的70%。
(四)縣疾控中心將考核報告和考核成績于每次考核結束后10日內報縣衛健局。
七、考核質量控制
本考核方案和指標符合全省和全市的指標要求并經縣衛健局審核。現場考核前,疾控中心要對參加考核人員進行集中培訓,統一考核方法和標準,確保考核過程公平、公正,考核結果真實、客觀。現場考核情況及存在問題要向被考核單位進行反饋。
附件:1.龍陵縣2020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健康教育項目考核評分標準
2.龍陵縣2020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健康教育項目評估及健康生活方式與行為調查問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