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8-7-/2019-0711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衛生健康局 |
| 公開目錄 | 政協提案辦理結果 | 發布日期 | 2019-07-11 |
| 文號 | 瀏覽量 |
楊春從委員:
您在龍陵縣政協九屆三次會議上所提的《關于加強鄉村醫療健康事業發展的建議》,根據縣政府提案交辦的安排,交由縣衛生健康局辦理,現就你所提建議的辦理答復如下:
一是不斷健全基本藥物制度和藥品供應保障制度。嚴格執行《云南省衛生計生委關于調整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配備使用管理的通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非基本藥物配備使用品種數量和銷售額比例由原來的20%調整為45%,原則上選擇配備的藥品應為醫保報銷目錄”要求。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使用非基藥比例只要不超過45%且原則上使用醫保報銷目錄上的藥品,根據群眾需求采購合理的部分非基藥,解決了村衛生室藥品不足的問題。
二是制定完善鄉村醫生培養、培訓計劃,采取臨床進修、跟班學習、集中培訓等多種方式,選派鄉村醫生到縣、鄉級醫療衛生機構接受培訓、進修,提升鄉村醫生的業務能力和服務水平。繼續實施好龍陵健康扶貧暨龍陵縣鄉村醫務人員能力提升工程,舉辦鄉村醫務人員能力提升工程培訓班,確保全縣121個村衛生室鄉村醫生均能參加培訓,通過培訓進一步提升鄉村醫生的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
三是加強在崗鄉村醫生的在職學歷教育。鼓勵鄉村醫生積極參加基層衛生人員成人大、中專學歷教育,確保2020年底,55歲以下在崗鄉村醫生全部取得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提高鄉村醫生整體學歷層次。
感謝你對全縣衛生健康事業的關心!
龍陵縣衛生健康局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