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8-7-/2018-0630037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衛生健康局 |
| 公開目錄 | 人大建議辦理結果 | 發布日期 | 2018-06-30 |
| 文號 | 瀏覽量 |
高升奎、蔣炳來、革家正、鄭再留代表:
你們在龍陵縣第十七屆人大第二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提高鄉村醫生工資待遇的建議》,已交由我局辦理。經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領導班子會議研究,并于6月30日與你們面商,現答復如下:
感謝你們對鄉村醫生待遇問題的關注,鄉村醫生作為農村衛生三級防保網網底,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近年來在各級領導的重視下已做了一些工作,但仍然需要進一步努力。
一、鄉村醫生收入有保障
全縣鄉村醫生收入主要由:基藥補助、各級財政補助、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報酬、基本醫療服務收入等幾方面組成;其中:由中央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補助200-400元∕月∕人;財政補助:省級補助標準由原來200元∕月∕人提高到300元∕月∕人,市級補助20元∕月∕人,縣級補助400元∕月∕人;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報酬500-600元∕月∕人;基本醫療服務收入,平均1200元∕月∕人,平均為2600-2900元月∕人。
二、積極爭取鄉村醫生養老保險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1〕31號)文件要求“各地要結合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推進,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參加新農保”。
通過積極與社保部門的爭取,對于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5周歲的在崗鄉村醫生,符合條件的均可按照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標準按城鎮靈活就業人員當年參保繳費標準繳費。目前,符合條件的人員均參保。
三、解決離任鄉村醫生待遇
根據《保山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方案》(保政辦發〔2017〕137號)、《關于做好離任鄉村醫生一次性生活補助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保衛計發〔2018〕46號),要求,制定并下發相關通知,對于已正常離任、連續工齡5年以上(含5年)目前仍健在的鄉村醫生,給予一次性離任補助,補助標準按照每工作1年補助500元發放。目前,已進入一次性補助發放資料的審核匯總階段。
總之,鄉村醫生的工資待遇問題在大家的關心下做了一些工作,目前還不夠,還有待于進一步引起各級重視,同時需進一步加強對鄉村醫生的思想疏導,以確保隊伍穩定,工作持續推進。
感謝你們對衛生計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龍陵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