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8-7-/2021-0827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衛生健康局 |
| 公開目錄 | 通知公告 | 發布日期 | 2021-08-27 |
| 文號 | 瀏覽量 |
根據《云南省衛生健康委關于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通知》(云衛人口家庭發〔2021〕2號)要求,我省將對《云南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等規章進行清理廢止。現將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對于2015年12月31日前生育第一個孩子,符合《云南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申請辦證條件,需要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需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戶籍所在地村(社區)提交辦證申請及所需相關資料按流程進行辦理。2021年12月31日后,云南省將不再新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只提供證件遺失補辦服務。請符合申請辦證條件,需要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市民在規定時限內辦理。
特此通告
龍陵縣衛生健康局
2021年8月27日
附件
如何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提供材料
(一)初婚家庭:《龍陵縣非農業人口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龍陵縣農業人口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申請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居民戶口簿、結婚證、近期五分照片各一張,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合法領養手續證明),若女方不滿49周歲屬育齡期,需到醫療機構開具采取長效避孕措施證明。(以上材料需一式三份)
(二)離異家庭:《龍陵縣非農業人口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龍陵縣農業人口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申請人身份證、居民戶口簿、離婚證(離婚協議、法院判決書)、近期五分照片一張,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合法領養手續證明)。(以上材料需一式三份)
(三)喪偶家庭:《龍陵縣非農業人口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龍陵縣農業人口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申請人身份證、居民戶口簿、近期五分照片一張,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合法領養手續證明),死亡一方的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頁。(以上材料需一式三份)
二、辦理流程
群眾攜帶辦證所需佐證材料(一式三份)→到戶籍所在地村(社區)提出申請→村(居)委會調查核實,申請人填寫《龍陵縣非農業人口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龍陵縣農業人口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審理合格后,村(社區)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報鄉(鎮)社會事務辦審核無誤后,簽署意見,加蓋公章,簽訂《終身只生育一個孩子合同書》→帶所有材料到縣衛生健康局婦幼及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股審批→審核通過,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審核不合格不予審批。
三、相關問題解答
(一)辦理《云南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條件。
根據《云南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1.夫妻只生育過一個子女,不再生育的;
2.夫妻只生育的一個子女未成年發生意外死亡,經批準再生育一個子女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不再生育的;
3.夫妻依法生育過二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在14周歲前發生意外死亡,不再生育的;
4.夫妻未生育過子女,依法收養一個子女,不再生育的;
5.再婚夫妻再婚前只有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再婚后新組合家庭只有這一個子女,不再生育的;
6.再婚夫妻中一方屬再婚前只生育過一個子女,一方屬初婚或者未生育過,再婚后經批準生育一個子女,且新組合家庭只有這一個子女,不再生育的;
7.無配偶未生育過子女,依法收養一個子女的;
8.經省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符合只有一個子女的其他條件的。
(二)《獨生子女證》《云南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是否屬同種類型的證件?
《獨生子女證》和《云南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是不同時段的證件名稱,屬同種類型的證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持有云南省龍陵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制發的《獨生子女證》家庭不需辦理《云南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未盡事宜請具體咨詢龍陵縣衛生健康局婦幼及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股(咨詢電話:0875-6121122)、戶籍所在地鄉鎮社會事務辦、戶籍所在地村(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