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rmzfbgs/20231002-00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 公開目錄 | 政策解讀 | 發布日期 | 2023-10-02 |
| 文號 | 瀏覽量 |
一、制定背景
2022年2月,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的指導意見》(國發〔2022〕5號),要求各地建立政務服務中心進駐事項負面清單制度,除場地限制或涉及國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則上政務服務事項均應納入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2023年9月,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公布云南省州市級和縣級政務服務中心進駐事項負面清單的通知》(云政辦發〔2023〕36號),要求分級編制并公布本地負面清單。根據《云南省縣級政務服務中心進駐事項負面清單(2023年版)》,縣政務服務局征求縣級各有關部門意見建議,結合工作實際,修訂形成《龍陵縣政務服務中心進駐事項負面清單(2023年版)》。
二、制定原則
堅持“進駐是原則,不進駐是例外,例外必從嚴”的要求,編制了《龍陵縣政務服務中心進駐事項負面清單(2023年版)。
三、主要內容
龍陵縣政務服務中心進駐事項負面清單(2023年版)涉及縣公安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等20個部門,共69項。
四、相關要求
負面清單以外依申請的政務服務事項一律進駐縣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稅務局分中心、公安局分中心納入縣政務服務中心一體化管理,按照統一要求提供規范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