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rmzfbgs/2022-06100004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 公開目錄 | 政策解讀 | 發布日期 | 2022-06-10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應急救援機制,做好全縣水旱災害突發事件的防范與處置工作,建立統一、快速、協調、高效的應急處置機制,做到職責明確,規范有序,反應及時,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經龍陵縣人民政府同意,印發《龍陵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本預案有總則,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預防、預警機制,應急響應,善后處置工作,保障措施,宣傳、培訓及演練和附則共八大塊。現將《龍陵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政策解讀如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云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云南省防洪條例》《云南省抗旱條例》《云南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保山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龍陵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于2022年6月9日,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龍陵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第一大塊總則:明確了開展龍陵縣防汛抗旱工作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重要論述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增強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從注重災后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加強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健全水旱災害應急救援機制,規范水旱災害應急救援指揮體系,依法、科學、高效、有序組織開展水旱災害防范與應急處置,最大限度減輕水旱災害風險,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為龍陵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安全保障。
明確了編制目的、編制依據、工作原則、適用范圍。
第二大塊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明確了組織機構:龍陵縣人民政府設立龍陵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全縣的防汛抗旱工作。各鄉(鎮)政府設立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洪旱災害預防和應急救援處置。由縣長擔任指揮長,由分管副縣長擔任第一副指揮長,由縣應急管理局局長、縣水務局局長、縣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森林消防中隊中隊長擔任副指揮長。
確定了成員單位:包括縣委宣傳部、縣人武部、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縣教育體育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務局縣文化和旅游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審計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縣地震局、縣氣象局、騰龍橋水文站、縣消防救援大隊、縣森林消防中隊、中國電信龍陵分公司、中國移動龍陵分公司、保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龍陵分公司,共27家成員單位。并設立了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在縣應急局。
明確了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縣防汛辦、縣防指各成員單位的防汛抗旱工作職責以及應急聯動機制。
第三大塊預防、預警機制:建立和完善以預防為主的安全巡查隱患排查和日常監督檢查機制,明確了信息收集報送機制等相關工作要求,確定了預警分類分級、發布、響應、調整、解除的條件及要素。
第四大塊應急響應:依據緊急程度、危害大小、涉及范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需要調動的應急資源等情況,水旱災害由高到低分為四級分別是特別重大(I級)、重大(II級)、較大(Ⅲ級)和一般(IV級)。I級應急響應由縣防指指揮長簽署命令,II級、Ⅲ級應急響應由第一副指揮長或授權的副指揮長簽署命令,IV級應急響應由防辦主任簽署命令。啟動縣級防汛抗旱I級、II級、Ⅲ級應急響應時,縣防指負責統籌、組織、協調指揮防汛抗旱救災工作,啟動縣級防汛抗旱IV級應急響應時,縣防指負責統籌、組織、協調指揮防汛抗旱救災工作。
細化了4個級別的應急響應條件和應急響應行動。
第五大塊善后處置工作:明確了救災、防汛搶險物資補充、水毀工程修復、災后重建、社會救助、保險理賠、調查與評估各塊的職能職責和工作要求。
第六大塊保障措施:明確了在救災、災后重建、防汛搶險物資補充、水毀工程修復、防汛抗旱工作評價、獎勵與責任追究各塊的職能職責和工作要求。對應急隊伍、搶險救援物資裝備、應急通信、交通運輸、醫療衛生、供電、供水、治安、經費、社會動員、技術等幾方面的保障進行了明確和規范。
第七大塊宣傳、培訓及演練:明確了對預案內容的宣傳、及宣傳方式,組織應急搶險人員開展業務培訓,對綜合性演練或桌面推演做了要求。
第八大塊附則:縣防辦要根據防汛抗旱有關法律法規和龍陵縣水旱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的新要求,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完善,原則上每5年組織修訂一次。本預案由縣防辦組織制訂并負責解釋,經縣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市防指備案;明確了獎勵與責任追究的相關情況;明確了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2020年5月16日印發的《龍陵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龍防汛指〔2020〕3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