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42-5-/2022-1223008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政策解讀 | 發布日期 | 2022-12-23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了便于及時有效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縣級相關部門、各鄉鎮、社會公眾等更好的理解《龍陵縣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相關內容,切實做好落實工作,現就《龍陵縣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出臺的背景和主要內容等說明如下。
一、出臺的背景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安全生產形勢越來越嚴峻,安全生產事故時有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云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云南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保山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規范全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事件危害,安全、有序、科學、高效地實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安定,特制定預案。
二、出臺《預案》的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的重要論述和關于全面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規范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管理、響應和處置,提高政府應急能力,及時有效實施應急救援,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預案》明確,建立健全龍陵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主要遵循以下原則。
1.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終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全力以赴做好防災減災救災各項工作,把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落到實處,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委、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和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縣安委會)的組織協調下,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按照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各企業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結合實際制定相應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機制。
3.堅持信息共享、資源整合。發生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時,各鄉鎮人民政府應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報告。各職能部門在報同級人民政府的同時,應抄報上級主管部門,抄送同級應急管理部門。全縣各類應急救援資源應服從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統一調度。
4.堅持專業管理、部門協作。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專業管理和指導、協調作用。縣應急管理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根據職責負責本行業、本系統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救援實施工作,其他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并服從縣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
5.堅持預防為主、平戰結合。本預案涉及的縣級有關部門,根據應急處置工作職責,制定相應的部門預案,并報縣安委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縣安委辦)備案??h級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應做好平常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善、預案演練等工作,建立本系統(行業)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預測、預警機制以及跨部門聯合預警處置機制,健全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管理檔案。
6.堅持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各鄉鎮人民政府為主,實行各鄉鎮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縣直有關部門應與各鄉鎮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三、主要內容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處置全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或因自然災害等引發的較大及以上事故災難。生產安全事故災難類型包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礦商貿和建設、建筑施工領域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災難;道路、鐵路、水上交通運輸及民用航空事故災難;火災事故災難;城市市政公用運營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特種設備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民用爆炸物品生產安全事故災難;農業、林業和水利設施生產安全事故災難;電力設施大范圍破壞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急性中毒生產安全事故災難;其他生產安全事故災難。
(二)主要內容
《預案》包括總則、應急組織機構與工作職責、預警預防、應急響應、應急行動、應急終止、后期處置、保障措施、附則等九部分內容。明確劃分了生產安全事故的分級標準,厘清了組織體系及職責,詳細規定了生產安全事故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各個環節的流程和步驟,確保全縣各級各部門在應對生產安全事故時有制度可依,有方法可循,加快促進全縣各級提高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由安全生產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促進全縣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1.明確組織機構
《預案》明確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機制,縣級人民政府設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指揮長,縣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長任常務副指揮長,分管行業的副縣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協助聯系安全生產工作的副主任、縣應急管理局局長、縣級行業主管部門主要領導副指揮長。成員單位由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紀委縣監委,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縣工業信息商務科技局、縣民政局、縣公安局(含縣公安交警大隊)、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道路運輸管理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衛生健康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外事辦、龍陵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縣政府新聞辦,縣總工會,縣地震局、縣氣象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森林消防中隊、武警保山支隊龍陵中隊,供電、電信、保險等有關單位組成。
2.建立預警級別和應急分級響應機制
(1)預警級別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按照生產安全事故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級預警。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分為4個等級:Ⅳ級,可能死亡1—2人的一般生產安全事故,預警顏色為藍色;Ⅲ級,可能死亡3—9人的較大生產安全事故,預警顏色為黃色;Ⅱ級,可能死亡10—29人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警顏色為橙色;Ⅰ級,可能死亡30人及以上的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警顏色為紅色。
(2)應急響應分級標準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級響應、Ⅱ級響應、Ⅲ級響應和Ⅳ級響應。
Ⅰ級響應: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及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及以上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及以上的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及以上、重大涉險生產安全事故;經省認定,超出省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生產安全事故;跨省級行政區域的生產安全事故。
Ⅱ級響應:造成10人及以上、29人及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及以上、29人及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及以上、99人及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及以上、1億元以下、較大涉險生產安全事故;超出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生產安全事故;跨州市行政區的生產安全事故。
Ⅲ級響應:造成3人及以上、9人及以下死亡或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29人及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及以上、50人及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一般涉險的生產安全事故;超出縣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跨縣(市、區)的生產安全事故;縣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生產安全事故。
Ⅳ級響應:發生或初判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時啟動。
(3)分級響應
發生或初判發生一般生產安全事故(人員身份特殊或敏感:學生、外國人、名人、公職人員、軍人等;發生在重要時段或地點敏感;生產安全事故性質特殊:涉危、爆、尾礦等;已引發輿情炒作或發酵的),由縣安委辦主任決定啟動四級應急響應,由屬地鄉鎮人民政府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縣應急管理局和有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負責跟蹤生產安全事故發展態勢并指導事發鄉鎮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發生或初判發生較大、一般涉險生產安全事故時,事發地鄉鎮啟動應急預案進行先期處置,縣人民政府啟動本預案,縣人民政府領導率領縣直及駐龍有關單位負責人趕赴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成立縣應急救援指揮部,實施應急響應行動,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發生或初判發生重大、較大涉險和特別重大、重大涉險生產安全事故時,事發地鄉鎮報請縣人民政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進行先期處置,同步報請市人民政府啟動相應預案。
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接到報告后,立即啟動相應級別情況判斷,應急啟動,指揮部人員到位、信息網絡開通、應急資源開始調配、相關專家到場、應急救援隊伍準備;開展救援行動,現場指揮部運行、警戒與交通管制、工程開始搶險、醫療救護進駐、開展人群疏散與安置、進行環境保護監測、提供專家記住支持,收集事故信息并及時上報,事故搶險結束后,開始清理現場、解除警戒,做好善后處置和事故調查,關閉應急,總結評估并對存在的不足和問題進行整改。
4.嚴格落實責任追究
對在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存在不及時按規定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情況,不按照規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指揮、調度或臨陣脫逃等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落實保障
為保障各項政策有效落實,《預案》明確規定了各級各部門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中的職能職責,建立完善工作機制,要求各級、各部門各司其職,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切實防范和化解安全生產風險隱患,切實將《預案》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