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42-5-/2023-0301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政策解讀 | 發布日期 | 2023-03-01 |
| 文號 | 瀏覽量 |
一、出臺背景
建立健全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和處置應急工作,有效預防、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1年版)第一百零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上級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我縣結合實際,出臺了《龍陵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二、制定依據
《預案》編制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保山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龍陵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文件。
三、主要內容
《預案》共七個部分:1.總則;2.組織機構及職責;3.應急保障;4.監測預警、報告與評價;5.應急響應;6.后期處置;7.附則。
總則包括:編制目的、編制依據、事故分級、適用范圍、處置原則。
組織機構及職責包括:應急機制啟動、縣指揮部設置、縣指揮部職責、縣指揮部辦公室職責、成員單位職責、工作組設置及職責、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鄉(鎮)指揮部。
應急保障包括:信息保障、醫療保障、人員及技術保障、物資與經費、社會動員保障、宣傳培訓。
監測預警、報告與評價包括:監測預警、事故報告、事故評估。
應急響應包括:分級響應、應急處置措施、檢測分析評估、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
后期處置包括:善后處理、獎懲、總結。
附則包括:預案管理與更新、演習演練、預案解釋部門、預案實施時間。
四、編制過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龍陵實際,我辦修訂了《龍陵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草稿,分別對預案所涉及的成員單位進行征求意見,根據部分單位反饋的意見再次對預案進行了修改完善,以縣人民政府辦文件印發。
五、主要特點
《預案》貫徹了市政府關于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機制要求,又結合我縣工作實際,對突發事件發生后全環節的處置程序做了詳細規定。
(一)明確組織機構及職責。本《預案》確定由縣人民政府成立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在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級別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后,縣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全面配合市級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發生較大級別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后,各成員單位根據縣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指令,按照本部門職責和事件處置需要,全力做好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相關工作;發生一般級別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由各鄉(鎮)人民政府啟動應急響應,縣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在必要時對處置工作給予支持和指導。《預案》明確了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處置指揮體系,明確了16個成員單位在事件處置中的職能,做到職責清晰、履職有據,強化事件處置的組織協調性。
(二)明確預警分級及行動。本《預案》按照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對預警進行分級(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并對預警報送、發布、行動及預警調整等內容進行規定。
(三)明確信息報告及先期處置流程。本《預案》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發生的信息來源、報告主體、報告時限、報告內容、報告方式及事件發生地的先期處置辦法等進行規定。
(四)明確響應分級及后期處置。本《預案》按照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個級別啟動事件應急響應分級,同時對各級別的響應措施進行規定,并確定負責進行事件善后處置的相關部門及單位。
(五)明確處置的全環節管理。《預案》對突發事件發生后全環節的處置程序做了詳細的規定,涉及事件發生、先期處置、信息報告(初報、續報、終報)、分析研判、預警響應、過程處置(醫學救援、危害控制、檢測評估、調查處置)、信息發布(社會維穩)、終止響應、善后處置、總結評價等,制定了簡單清晰的龍陵縣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流程圖,有效增強了事件處置的科學性、可行性和有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