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42-5-/2022-1206005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政策解讀 | 發布日期 | 2022-12-06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中共云南省委辦公廳、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和保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保山市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龍陵縣人民政府出臺了《龍陵縣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為便于各方面了解掌握《實施方案》的政策內涵,推進《實施方案》深入貫徹落實,現將政策解讀如下。
一、《實施方案》出臺的背景
教育督導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規定的一項基本教育制度。黨的十八大以來,教育督導在督促落實教育法律法規和教育方針政策、規范辦學行為、提高教育質量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緊緊圍繞教育督導“長牙齒”,對教育督導體制機制作出系統設計;中共云南省委辦公廳、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引發了《保山市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級政府加強組織領導,結合本地實際,積極改革創新,制定具體實施措施,認真抓好落實并廣泛宣傳。為構建與教育改革發展相適應的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充分發揮教育督導的作用,根據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經過深入研究,結合我縣實際,縣人民政府印發了《實施方案》。
二、《實施方案》的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全國、全省、全市教育大會精神,緊緊圍繞確保教育優先發展、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以優化管理體制、完善運行機制、強化結果運用為突破口,著力破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障礙,充分發揮教育督導職能作用,不斷提高教育督導質量和水平,推動縣級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各級各類學校切實履行教育職責。
三、《實施方案》的總體思路
一是對標上級要求。全面梳理和對標國家和省、市的實施意見(方案)要求,立足我縣教育督導實際,研究制定我縣《實施方案》,確保落實國家和省、市文件要求。
二是堅持問題導向。《實施方案》以解決我縣教育督導管理機制不健全、運行機制不完善、結果運用不充分等突出問題為導向,督促指導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嚴格執行教育法律法規、認真落實教育方針政策、充分履行教育職責、切實規范辦學行為、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三是強化制度落地。根據《實施方案》確立的制度框架,抓好我縣教育督導工作,細化具體制度安排和工作舉措,切實為教育督導機構提供了可操作的制度支撐,扎實推動國家、省、市改革文件落實落地。
四、《實施方案》的主要目標
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蓋、運轉高效、結果權威、問責有力的教育督導體制機制。在督政方面,構建縣級教育督導機制,督促各鄉鎮人民政府及縣直有關部門切實履行教育職責。在督學方面,認真落實國家和省定標準,建立分類督導工作機制,督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進一步規范辦學行為,不斷提高教育質量。在評估監測方面,建立教育督導部門統一歸口管理、第三方專業機構和社會組織等多方參與、貫通大中小幼的教育評估監測機制,為改進教育管理、優化教育決策、指導教育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五、《實施方案》的主要改革舉措
一是管理體制方面,主要推動完善教育督導機構設置,確保教育督導機構能夠獨立行使職能。二是運行機制方面,主要是建立健全“三位一體”的教育督導體系,強化和改進教育評估監測,優化教育督導方式方法,提升督導效率。三是問責機制方面,主要通過完善報告、反饋、整改、復查、激勵、約談、通報、問責等8個方面的制度,強化教育督導權威性和嚴肅性。四是督學聘用和管理機制方面,明確要求配齊配強督學,提高督學專業化水平,著力建設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業務精湛、廉潔高效、專兼結合的督學隊伍。五是保障機制方面,主要提出了完善規章制度,落實教育督導條件保障,加快教育督導信息化建設,開展理論、政策、制度和工具研究等方面的改革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