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42-5-/2022-0930005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政策解讀 | 發布日期 | 2022-09-30 |
| 文號 | 瀏覽量 |
近日,龍陵縣印發《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龍政辦發〔2022〕51號),公布《龍陵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以下簡稱《龍陵清單》)。為便于各級各部門及社會公眾更好理解相關內容,切實抓好各項工作落實,現就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背景
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對于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意義重大。2022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22〕2號)、《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要求各地2022年底前編制完成并公布省、市、縣三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于2022年6月26日印發《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9月底前編制并公布市、縣二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
二、意義
一是有利于規范行政許可實施。解決行政許可設定不規范、行政許可名稱泛化等頑疾,避免變相設置、實施行政許可,通過
統一制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實現同一行政許可事項的事項名稱、設立依據實施要素在全縣范圍統一,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最大限度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社會創造力,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是有利于提升政府監管效能。下一步對于清單內的許可事項,可以科學劃分風險等級,明確監管主體、監管范圍和監管重點環節,實施有針對性、差異化的監管政策,提升監管精準性和有效性,守牢質量和安全底線清單編制情況。
三、編制情況
龍陵縣按照“照單承接、依法編制、全面覆蓋、嚴格實施”的原則,結合《云南省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2020年版)》《云南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和《保山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全面開展清單梳理工作,從《保山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中認領我縣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嚴格按程序編制了《龍陵清單》。向涉及的鄉鎮和部門征求了意見建議,均無修改意見,并按程序進行了合法性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后經縣人民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實施。
四、清單重點內容說明
《龍陵清單》包括二個部分:一是中央層面設定的在本行政區域實施的事項,二是云南省地方性法規、云南省人民政府規章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經梳理,龍陵縣承接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共240項,承接云南省地方性法規設定的許可事項2項,龍陵縣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共242項,其中:縣級231項、鄉級5項(數據是包含的關系,不累加);駐龍單位7項;共涉及10個鄉鎮、25個縣直部門和4個駐龍單位。
同時,此次清單編制,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要求,對歷年來“放管服”改革自行下放事項“回頭看”,進行認真甄別和規范,確保“法無授權不可為”且能夠接得住、管得好,鞏固改革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