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9-4-/2020-1102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重大決策聽證 | 發布日期 | 2020-11-02 |
| 文號 | 瀏覽量 |
根據《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龍陵縣農村供水工程水費收繳工作方案的通知》(龍政辦發〔2019〕60號)精神,縣水務局向我局提出了《關于申請制定全縣農村供水工程水價的請示》(龍水函字〔2020〕8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國家發改委令第7號)、《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國家發改委令第8號)等有關規定,經開展成本測算、征求意見,并結合臘勐實際,會同相關部門共同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臘勐集鎮供水工程基本情況
臘勐集鎮供水工程:建于2018年,完工于2019年,計劃納入公司管理,管理人員6人,年供水量61.53萬立方米,項目總投資2081.8萬元。主要建設情況為:水廠建設一座,500立方米蓄水池2個,200立方米蓄水池2個,100立方米蓄水池7個,50立方米蓄水池11個,管網架設106074米。供水人口12078人,其中:涉及臘勐鎮大埡口社區(小水溝組、大埡口小組、新村、皇家水井榿木寨組、小松林組),松山村(松山一二三組、馬鹿塘、永興組、三眼井組),臘勐社區,沙子坡村(小董翁組、沙子坡組、石頭山、瓦房寨、大窩子、松坡頭、船樹洼、里勒)共2395戶7545人,涉及師生3285人,涉及鎮安314戶1248人。
二、制定臘勐集鎮供水工程供水價格的主要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二)《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國家發改委令第7號);
(三)《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國家發改委令第8號);
(四)《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云南省定價目錄的通知》(云發改物價〔2018〕814號);
(五)《云南省城市供水定價成本監審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云發改物價〔2011〕6號);
(六)財務會計等其他相關規定;
(七)龍陵縣水務局提供的成本測算相關表格。
三、制定臘勐集鎮供水工程供水價格的可行性
根據縣水務局提供的臘勐集鎮供水工程供水情況測算,臘勐集鎮供水工程年售水量為585300立方米,其中居民用水535300立方米,占總售水量的91.5%,居民用水戶共計2709戶,平均每戶每年用水量為197.6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價格(不含污水處理費)為1.50元/立方米,居民每戶每年支出水費為296.40元,縣統計局公布的2019年度龍陵縣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1756元,按每戶4人計算,水費支出僅占整個家庭可支配收入的0.63%。同時作為日常生活必需品,水費支出所占比重比電費、通信費等其它生活消費支出占家庭消費總支出的比重要小得多。因此,臘勐集鎮供水工程供水價格既不會影響居民的生活水平,也不會超出居民的承受能力。
四、定價成本測算情況
經依法開展定價成本調查測算,臘勐集鎮供水工程供水定價總成本為906500.00元,按核定年供水量585300立方米計算的單位定價成本為1.55元/立方米,按年售水量585300立方米計算的單位定價成本為1.55元/立方米,定價成本中已含水資源費,不含污水處理費。
五、縣發改局初步擬定的價格建議
(一)基本水價
結合臘勐實際,在充分考慮居民承受能力的基礎上,初步擬定各類別供水價格如下:
1.居民生活用水:1.50元/立方米。
2.非居民用水:2.6元/立方米。
3.特殊行業用水:3.40元/立方米。
4.市政用水:1.00元/立方米。
各類別價格中已含水資源費0.20元/立方米,暫不征收污水處理費。
(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水價。
階梯式水價分三級實施,按1:1.5:2計算制定。對直接抄表收費到戶的居民用戶,月實際用水量在20立方米以內(含20立方米)的,按1.50元/立方米收取;月實際用水量超過20立方米至25立方米(含25立方米)部分,加價50%執行;月實際用水量超過25立方米以上部分,加價100%執行。
(三)實施非居民生活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
按照《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龍陵縣農村供水工程水費收繳工作方案的通知》(龍政辦發〔2019〕60號)要求,積極推行非居民生活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超定額累進加價具體價格組成:超過計劃指標20%以內的按基本水價的0.5倍加收,超過20%-40%的按基本水價的1倍加收,超過40%的按基本水價的1.5倍加收。
六、相關政策及要求
(一)對困難群體實行優惠幫扶措施。對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農村特困戶救助證》、《五保供養證》的用水戶,每戶每月免費供水6立方米,6立方米以上按核定的供水價格執行。
(二)根據《云南省物價局關于養老機構有關收費及價格減免的通知》(云價收費〔2015〕67號)規定,對經民政部門批準設立的各類養老機構用水價格按居民生活用水1.50元/立方米執行,且全部用水量按第一檔價格執行。
(三)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關于學校水電氣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2463號)規定,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用水價格按居民生活用水1.50元/立方米執行,不執行階梯價格。
七、執行時間
本方案擬從2021年1月1日用水量起執行。
附件:1.臘勐集鎮供水工程供水價格聽證方案表
2.臘勐集鎮供水工程水費收入測算表
龍陵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