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9-4-/2020-0603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重大決策聽證 | 發布日期 | 2020-06-03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水利工程供水價格改革意見和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意見,合理開發利用我縣水資源,提高用水效益,促進節約用水,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和價格杠桿在水資源配置和水需求調節方面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等有關規定,縣發展和改革局依法對岔河水庫、小河水庫、八0八水庫3個水庫管理所2017年至2019年農業供水定價成本費用進行了調查監審。根據調查監審結果,結合我縣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按照“補償成本、合理收益、優質優價、公平負擔”的原則,擬定了《龍陵縣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聽證方案(草案)》。
一、龍陵縣水利工程農業供水基本情況
我縣水資源總量為25.18億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資源量8783.5立方米,耕地畝均占有水量6826.5立方米。水資源比較豐富,但分布不均,開發利用率低。截止2019年底全縣共建成水庫31座,其中中型水庫3座,小(一)型水庫10座,小(二)型水庫18座,小壩塘144件,窖池1436個,總庫容8051.27萬立方米;0.3m3/s以上農業灌溉渠道64條。
(一)岔河水庫管理所
岔河水庫位于龍陵縣平達鄉安樂村,距縣城103公里,攔蓄怒江水系綠根河支流,庫區集雨面積37.25平方千米,多年平均產水量4469萬立方米。岔河水庫于1995年12月開工建設,2000年3月全面竣工投入試運行,灌區為龍陵縣平達、勐糯及木城三個鄉鎮,設計灌溉面積5.59萬畝,壩址海拔高程1960米。壩高68.5米,壩長231米,壩頂高程為2022.0米,壩頂寬8米,庫容1950萬立方米,其中興利庫容1594.7萬立方米,調洪庫容253.3萬立方米,死庫容102萬立方米。年均供水量2400萬立方米,是一座灌溉、防洪、生活及工業用水的綜合利用的中型水庫。固定資產原值1.174億元,主要建筑物有:大壩1座,壩高68.5米;輸水隧洞1條,長275米;溢洪道1座,長263.1米;輸水主干渠2條,即綠勐大溝和安平溝。管理單位為岔河水庫管理所,隸屬于龍陵縣勐糯片區重點水源管理中心下設純公益事業單位,現有在崗人員10人,其中職工6人,渠道管護臨時工4人。
(二)小河水庫管理所
小河水庫位于龍陵縣平達鄉小河村,怒江水系曼允河上游,庫區徑流面積4.6平方千米,引區徑流面積37.2平方千米,多年平均產水量3450萬立方米。小河水庫于1999年10月開工建設,2002年3月竣工投入運行,灌區為龍陵縣平達鄉及勐糯鎮,設計灌溉面積1.2萬畝,壩型為均質土壩,壩高,39.1米,總庫容960萬立方米,其中興利庫容830萬立方米,調洪庫容80萬立方米,死庫容50萬立方米。年均供水量1247萬立方米,是一座灌溉、防洪、生活及工業用水綜合利用的小(一)型水庫。固定資產原值0.4436億元,主要建筑物有:大壩1座,壩高39.1米;輸水隧洞1條,長313.9米;溢洪道1 座,長226米;輸水主干渠1條,即河尾大溝。管理單位為小河水庫管理所,隸屬于龍陵縣勐糯片區重點水源管理中心下設純公益事業單位,現有在崗人員11人,其中職工7人,渠道管護臨時工4人。
(三)八0八水庫管理所
八0八水庫位于龍陵縣鎮安鎮八0八村,勐梅支流黑水河上游,距縣城30 公里,水庫以引蓄為主,主要引蓄怒江流域勐梅河上游的干河和淘金河兩條支流徑流,同時攔蓄黑水河上游徑流,水庫控制本區徑流面積3.8平方千米,年均徑流量365萬立方米;引水區徑流總面積22.75平方千米,年均徑流量2180萬立方米。八0八水庫始建于1957年,1960年3月投入使用,2007年4月開工進行除險加固,2009年9月竣工投入運行。灌區為龍陵縣鎮安鎮及臘勐鎮,設計灌溉面積1.52萬畝,壩型為均質土壩,壩高31米,總庫容1032萬立方米,其中興利庫容828萬立方米,調洪庫容182萬立方米,死庫容22萬立方米。年均供水量732萬立方米,是一座以灌溉、防洪、生活及工業用水的綜合利用的中型水庫。固定資產原值0.3303億元,主要建筑物有:大壩1座,壩高31米;輸水隧洞2條,一號輸水隧洞全長555.0米,二號輸水隧洞全長266.01米;引水主干渠2條,即淘金河引水溝及干河引水溝。管理單位為八0 八水庫管理所,隸屬于龍陵縣鎮安重點水源管理中心下設純公益事業單位,核定編制10人,現有在崗人員10 人。
二、制定水利工程農業供水價格的依據和理由
(一)制定水利工程農業供水價格的依據
1.《云南省定價目錄(2018年版)》;
2.《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云發〔2016〕34號);
3.《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水利工程供水價格改革的指導意見》(云政辦發〔2016〕28號);
4.《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云政辦發〔2016〕81號);
5.《云南省物價局云南省水利廳關于進一步健全農業水價形成機制的通知》(云價價格〔2017〕156號);
6.《保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水利工程供水價格改革的實施意見》(保政發〔2016〕48號);
7.《保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保政辦發〔2016〕203號);
8.《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實施意見》(保發〔2017〕14號);
9.《中共龍陵縣委 龍陵縣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實施意見》(龍發〔2017〕19號)。
(二)制定水利工程農業供水價格的理由
我縣雖然水資源總量較為豐富,但由于分布不均和水利基礎薄弱,開發利用率較低。合理制定農業供水價格是發揮水價的杠桿作用,引導農民節約用水,推動水利工程設施完善,優化調整農業種植結構的重要舉措。水是支撐農業發展最重要的物質資源,水利是農業的命脈。按照補償成本的原則合理制定農業供水價格,有效保障農田水利工程運行維護經費,促進農業節水和農業可持續發展,既是現實之需,更是長遠發展之要。
三、定價成本監審情況
經監審,岔河水庫、小河水庫、八0八水庫3個水庫管理所2017年至2019年三年平均農業供水定價成本合計1849500.00元,年農業供水量合計21242000.00m3,農業供水單位成本為0.087元/m3。
四、擬制定的類別和價格標準
(一)水利工程農業供水價格。
1.收費范圍和對象。
水利工程服務區域內的所有農業生產用水和非農業生產用水對象。
2.擬制定價格標準。
(1)農作物用水價格。按照種植面積計收,水田用水價格為36元/畝.年;旱地用水價格為18元/畝.年。
(2)經濟作物用水價格。按照用水量計收,用水價格為0.3元/立方米。有計量設施的按實際用水方量計收,無計量設施的按水務部門核定的用水定額計收。
(3)規模養殖業用水價格。規模養殖分為漁業和畜牧養殖業。漁業養殖用水按面積計收,用水價格為200元/畝.年;畜牧養殖業按用水量計收,用水價格為0.8元/立方米。
(二)水庫直接售水價格
1.收費范圍和對象。
直接向水庫取水的自來水經營企業、加工生產工業企業,必須向水庫管理所繳納原水費。
2.擬制定價格標準。按照供水量計收,0.2元/立方米。
五、相關政策及要求
(一)加快推進農業用水實施超定額(計劃)累進加價制度。由縣水務局出臺具體的管理實施細則,明確各類用水的定額用水量(或計劃用水量)。超定額(計劃)用水10%(含10%)以內的部分加價20%;10%—30%以內(含30%)的部分加價50%;30%—50%(含50%)的部分加價100%;50%以上的部分加價200%。
(二)認真做好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宣傳工作,保證水價改革方案的順利實施。
六、執行時間
本《方案》擬從2020年8月1日用水量起執行。
附件:龍陵縣水利工程農業供水價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