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42-5/20250924-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通知公告 | 發布日期 | 2025-09-24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切實加強草原生態保護,筑牢生態安全屏障,促進草原資源科學合理永續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以及國家、省、市關于基本草原劃定工作的相關部署和要求,龍陵縣組織開展了全縣基本草原劃定工作。目前,劃定成果已通過省市審核驗收,現依法向社會公布:
一、劃定依據與目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基本草原劃定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辦發〔2024〕24號)等文件,以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數據、草原基況監測評價數據等為基礎,嚴格按照技術規程和標準,在全縣草原資源調查基礎上,科學評估草原生態功能、生產功能及保護價值,將生態區位重要、生態功能顯著、具有重要經濟和社會價值的草原劃定為基本草原,實行嚴格保護與管理。目的在于明確保護范圍,強化保護措施,維護草原生態系統完整性和生物多樣性,保障生態安全,促進畜牧業可持續發展和農牧民增收。
二、基本草原劃定范圍與面積
經劃定,全縣共確定基本草原總面積為43.0529公頃,23個小班,占全縣國土三調草原總面積的2%。按鄉鎮分,主要分布在龍新鄉2.6274公頃、龍江鄉1.4247公頃、臘勐鎮3.0114公頃、碧寨鄉9.6192公頃、象達鎮19.4475公頃、木城鄉6.9227公頃。按基本草原類型分,重要放牧場19.4475公頃,對調節氣候、水源涵養、保持水土、防風固沙具有特殊作用的草原19.5533公頃,作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生存環境的草地4.0521公頃。同時,劃定基本草原儲備區小班3個,面積3.1151公頃,位于木城鄉烏木寨村、老滿坡村。
具體地塊邊界、面積等詳細信息,詳見龍陵縣基本草原分布圖(附件1、2)。
三、基本草原保護管理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對劃定的基本草原實行嚴格保護。
(一)禁止開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開墾基本草原。
(二)限制占用:因國家能源、交通、水利、通訊、國防等重大建設項目確需征收、征用或者使用基本草原的,必須依法依規辦理嚴格的審批手續,并按規定繳納相關費用。
(三)規范利用:在基本草原上從事采土、采砂、采石等作業活動,必須依法報經相關部門批準。
(四)禁止破壞:嚴禁在基本草原上實施超載過牧、亂采濫挖草原野生植物、非法采礦、挖魚塘、建造墳墓、傾倒廢棄物等破壞草原植被和生態環境的行為。
(五)科學利用:鼓勵和支持在保護優先的前提下,科學合理利用基本草原,發展生態畜牧業、草牧業和草原旅游業,實現草原生態保護與農牧民增收協調發展。
(六)落實責任:各鄉(鎮)人民政府是轄區內基本草原保護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職責。縣級林草、自然資源、生態環境、農業農村、發改、財政、交通、水利等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協同做好基本草原的保護、管理、監督和執法工作。
四、監督與實施
本通告劃定的基本草原范圍是實施草原生態保護的重要依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相關保護規定。
縣林業和草原局是全縣基本草原保護的主管部門,負責基本草原的日常監管、技術指導和服務工作。
鼓勵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對基本草原保護工作進行監督。發現違反基本草原保護規定的行為,有權進行勸阻、制止和舉報。
舉報電話:龍陵縣林業和草原局0875-6121833
來信來訪地址:龍陵縣龍山鎮熱泉路
五、生效日期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相關劃定文件內容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附件:1.龍陵縣基本草原分布圖
2.龍陵縣基本草原儲備區分布圖
龍陵縣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4日
附件1
龍陵縣基本草原分布圖
附件2
龍陵縣基本草原儲備區分布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