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rmzfbgs/20250530-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 公開目錄 | 通知公告 | 發布日期 | 2025-05-30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防止和減少噪聲污染,確保龍陵縣考生在高考、中考期間有一個寧靜、舒適的學習、生活、休息和考試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研究,決定在2025年高考、中考期間實施禁噪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噪時間:高考期間6月7日—6月9日,中考期間6月16日—6月20日。
二、禁噪時段:考點周邊200米范圍內實行全天禁噪;考生食宿地點中午12:00—14:00,下午19:00—次日08:00。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控制各種噪聲源,確保邊界噪聲達標排放(晝間6點至22點低于60分貝,夜間22點至次日6點低于50分貝)。
四、考試期間在考點周邊200米范圍內實行全天禁噪,禁止一切產生噪聲污染的作業。
五、各營業性KTV、歌舞廳、慢搖吧、酒吧、茶室等文化娛樂場所必須控制音量,嚴禁排放社會生活噪聲干擾考生。
六、從事商業、生產、加工等經營活動的各企事業單位及個體工商戶,嚴禁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高噪聲設施設備;嚴格控制機動車輛連續鳴笛,減少交通噪聲污染。
七、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八、請各單位和個人自覺遵守本通告規定,積極配合有關管理部門做好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嚴禁違法產生噪聲干擾考生復習、考試和休息。
九、各有關管理部門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切實加強對環境噪聲監督管理力度,對違反本通告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從嚴處理。
十、希望社會各界對環境噪聲污染問題進行監督和舉報。
舉報電話:
縣公安局:110
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0875-6128408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0875-6121029
縣行政執法指揮調度中心:0875-6126066
縣綜合行政執法局:0875-6129850
縣文化和旅游局:0875-6121259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0875-6125911
特此通告。
龍陵縣人民政府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