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98-6/20241230-00003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通知公告 | 發布日期 | 2024-12-30 |
| 文號 | 瀏覽量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等法律法規,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廳字〔2023〕21號)、《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全面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辦發〔2024〕44號)、《龍陵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龍陵縣非煤礦山轉型升級實施方案〉的通知》(龍政發〔2024〕73號)要求,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對不具備改造升級條件的云南省龍陵縣鎮安煤礦劉家巖采石加工廠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龍陵縣龍新鄉振華礦業采選廠黃家寨鈮鉭礦等2座非煤礦山依法實行關閉。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關閉礦山
(一)云南省龍陵縣鎮安煤礦劉家巖采石加工廠建筑石料用灰巖礦,地址:龍陵縣鎮安鎮八〇八村,采礦許可證號:C5305232009123120055345,有效期至:2017年11月8日,安全生產許可證號:FM05305232014010222000002,有效期至:2017年1月1日。
(二)龍陵縣龍新鄉振華礦業采選廠黃家寨鈮鉭礦,地址:龍陵縣龍新鄉龍新村,采礦許可證號:C5300002010015120053205,有效期至:2013年2月19日(已注銷),安全生產許可證號:無(未辦理)。
二、工作要求
列入關閉的云南省龍陵縣鎮安煤礦劉家巖采石加工廠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龍陵縣龍新鄉振華礦業采選廠黃家寨鈮鉭礦,自通告之日起必須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并在30天內自行拆除相關生產設備,在地表設立明顯警示標志,解散相關從業人員,注銷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等有關證照。
三、工作措施
(一)鎮安鎮、龍新鄉人民政府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督促云南省龍陵縣鎮安煤礦劉家巖采石加工廠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龍陵縣龍新鄉振華礦業采選廠黃家寨鈮鉭礦完善礦山關閉有關手續。
(二)縣自然資源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公安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縣水務局、縣林業和草原局、云南保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龍陵分公司等部門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要依法盡快注銷云南省龍陵縣鎮安煤礦劉家巖采石加工廠建筑石料用灰巖礦、龍陵縣龍新鄉振華礦業采選廠黃家寨鈮鉭礦相關證照,清理收繳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險化學品,拆除供電設施設備,停止供電。
特此通告。
龍陵縣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