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42-5-30/2017-0929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應急預案 | 發布日期 | 2017-09-29 |
| 文號 | 龍政辦發〔2017〕69號 | 瀏覽量 |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縣直有關單位:
《龍陵縣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已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9月26日
龍陵縣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總則
(一)制訂預案的目的
為規范全縣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事件危害,安全、有序、科學、高效地實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有效預防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安定。
(二)預案編制的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云南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規定》《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導則》《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3〕101號)、《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通知》(安委〔2013〕8號)、《云南省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試行)》《保山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龍陵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要求,結合本縣特種設備安全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預案的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龍陵縣境內各類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
(四)啟動標準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當啟動本預案:
1.事故達到一般事故以上標準時,即特種設備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不含3人),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萬人以下轉移的;電梯轎廂滯留人員2小時以上的;客運索道高空滯留人員3.5小時以上12小時以下的;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人員1小時以上12小時以下的。
2.超出鄉(鎮)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
3.龍陵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認為需要啟動特種設備事故災難預案的。
(五)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在確保救援人員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以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有效防止次生事故的發生。
2.堅持“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協同配合”的原則。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由縣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在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協調下開展工作;縣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加強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協調;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主動配合應急救援工作。
3.堅持“信息共享,資源整合”的原則。當發生特種設備事故時,當鄉(鎮)人民政府應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并進行先期救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報告后應及時上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請求市級支持。
4.堅持“常備不懈、平戰結合”的原則。縣級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開展工作,做好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并根據各自的應急處置需要完善裝備、預案演練工作,要建立本系統(行業)事故預防、預警機制,健全特種設備資料庫和應急管理檔案。
二、應急組織機構與工作職責
(一)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
當特種設備發生事故時,應立即成立由縣長或縣人民政府分管生產安全工作的副縣長擔任組長,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市場監管局的副縣長或縣安委會副主任擔任常務副組長的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小組成員主要由縣安委會辦公室、縣公安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環境保護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公安消防大隊等部門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組成。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下設現場指揮部、搶險救援工作組、通信信息工作組、醫療衛生工作組、環境保護工作組、治安交通工作組、技術專家工作組、資金物資保障工作組、新聞宣傳工作組和善后處理工作組等10個工作組。各工作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各工作組組長由牽頭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擔任,工作人員由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人員組成。
(二)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下屬各工作組職責
1.現場指揮部
現場指揮部由發生事故的單位、縣人民政府領導和進入事故現場的各工作組組長組成,是事故現場應急指揮的最高決策指揮機構。負責協調各個工作組的工作銜接,制定現場搶險救援方案并組織實施,調度有關部門和單位,組織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指揮各專業工作組和救援隊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等,確定并設置警戒線,落實各級領導的指示,收集事故救援進展信息,及時上傳下達;完成搶險救援工作后,寫出書面報告;完成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搶險救援工作組
搶險救援組由縣公安局牽頭,專業搶險應急隊伍和有關專家等組成。負責執行搶險救援方案,組織落實搶險救援設備、物資,參與研究搶險救援中重大問題的解決方案,進行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搜救受傷和失蹤人員,協助指揮部疏散遇險人員。
3.通信信息工作組
由縣工業商務和科技信息化局牽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組成。負責現場通信暢通,收集事故救援進展信息,收集社會各界對事故及處置情況的反映,建立應急處置情況動態通報制度,及時報告縣人民政府和現場指揮部,傳達上級領導的批示、指示精神。
4.醫療衛生工作組
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牽頭,縣人民醫院、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縣直各醫療機構、各鄉(鎮)衛生院等組成。負責組織有關醫院、急救中心在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并護送重傷員至醫院作進一步的治療;對遇難者進行死亡鑒定,組織疾病預防控制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防疫處理,向縣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和現場指揮部提供傷亡情況和其他有關情況報告。
5.環境保護工作組
由縣環境保護局牽頭,縣水務局、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縣氣象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部門組成。負責監測大氣、水資源等環境污染情況,負責協調組織對環境污染的處理,向縣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和現場指揮部提供環境污染及處置情況報告。
6.治安交通工作組
由縣公安局牽頭,縣交通運輸局、縣公安交警大隊及相關部門組成。負責現場交通運輸秩序維護和車輛調度管制、救援物資運輸,對事故現場進行警戒,確保有關人員安全,依法處理涉嫌犯罪人員,守護押運救援資金、重要物資和設備。
7.技術專家工作組
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與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協調成立專家組。負責分析事故原因、危險源、危險物資和危險因素的種類、區域及可能產生的征兆和后果,分析事故災難發展的趨勢和可能,負責技術鑒定和技術咨詢,研究搶險救援中重大技術疑難問題的解決方案,對現場搶險救援方案的可行性進行分析論證,協助事故調查組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恢復生產的建議和防范類似事故的措施。
8.資金物資保障工作組
由縣民政局牽頭,縣財政局、縣交通運輸局、事故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及事故單位組成。負責落實緊急物資的調用和資金的調撥落實,與事故單位協調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落實救援設施、設備、場地的征用及其補償。
9.新聞宣傳工作組
由縣委宣傳部牽頭,負責制定新聞發布方案,收集現場搶險救援信息,擬定新聞發布內容,報經縣政府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審定后進行發布,接受媒體采訪等宣傳工作。
10.善后處理工作組
由縣安全生產委員會牽頭,由縣總工會、縣民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發生事故的鄉(鎮)人民政府和事故單位組成。負責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疏導、穩定工作,指導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賠付、事故財產損失的理賠和受災群眾生產生活的恢復工作,負責接待上訪人員。
(三)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
1.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與相關部門建立聯絡協調機制,負責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綜合指導、協調,代表縣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多部門聯動對本預案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指導、協調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和善后處置工作。
2.縣委宣傳部:負責統一發布事故信息及搶險救援情況,做好新聞媒體的協調工作。
3.縣公安局:參與事故現場指揮、事故調查,負責事故現場保護、維護現場秩序,負責協調縣公安交警大隊、消防大隊及轄區內公安機關等部門配合工作,對涉嫌違法犯罪行為的前期調查取證、責任人員的控制等工作。
4.縣民政局:負責物資儲備、群眾轉移安置和傷亡人員撫恤等善后處置工作。
5.縣財政局:負責由縣級財政承擔的應急救援演練、搶險救援、后期處置及有功人員獎勵等資金的保障。
6.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參與傷亡人員的賠付工作。
7.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機械事故、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參與組織、指導、協調城鎮燃氣壓力管道、壓力容器、氣瓶有關事故的應急救援。
8.縣交通運輸局:參與交通系統特種設備(汽車槽車、車用氣瓶等)事故應急和善后處置等工作,組織、協調運輸單位對特種設備事故緊急運輸能力的支援,為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應急提供交通運輸保障。
9.縣文體廣電旅游局:參與協調旅游系統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置等工作。
10.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組織和指導醫療機構做好醫療救治工作,并根據需要組織醫療專家和專業隊伍進行支援,組織疾病控制中心做好事故現場的疾病防控工作,參與衛生系統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工作。
11.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人員傷亡事故的統計、報告工作,參與事故調查與事故處理工作。
12.縣環境保護局:負責組織協調環境監測工作,對危險化學品的泄漏所引起的環境危害進行評估,提出處置建議。
13.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全縣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指導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組織、檢查、督促本預案的實施。
14.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消防力量和資源的統一調配,組織、協調、指揮特種設備事故引發火災事故的滅火救援工作和其他搶險救援工作。
15.保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龍陵分公司:負責發生事故企業、場地的緊急供或斷電工作。
16.中國石油集團西南管道有限公司龍陵分輸站:負責所轄長輸油氣管道和站場壓力容器泄漏、爆炸等事故的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17.各天然氣公司:負責所屬的城鎮天然氣管網、門站、輸配氣站燃氣泄漏、爆炸事故的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18.其他有關部門、單位按照《龍陵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做好應急相關工作。
三、預警預防機制
(一)事故災難監控與信息報送
當發生特種設備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在1小時內將事故情況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當地人民政府應及時將事故情況上報縣政府。
(二)預警行動
縣應急辦或縣安委會辦公室接到事故災難信息后,應及時報告相關領導,并通知各有關部門迅速到事故地點集結,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同時通知有關單位和企業采取相應行動,進行先期處置,防止事故擴大。
四、應急響應與預案啟動程序
(一)分級響應標準
按照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級響應、Ⅱ級響應、Ⅲ級響應和Ⅳ級響應。各級預案分級響應標準如下:
Ⅰ級:特種設備事故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15萬人以上轉移的;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100人以上并且時間在48小時以上的。
Ⅱ級:特種設備事故造成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5萬人以上15萬人以下轉移的;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100人以上并且時間在24小時以上48小時以下的。
Ⅲ級:特種設備事故造成3人以上(含3人)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爆炸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轉移的;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人員12小時以上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易燃介質(如液化石油氣、天然氣)發生泄漏,可能發生燃燒爆炸、需要大量疏散人員的。
Ⅳ級:特種設備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不含3人),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有毒介質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萬人以下轉移的;電梯轎廂滯留人員2小時以上的;客運索道高空滯留人員3.5小時以上12小時以下的;大型游樂設施高空滯留人員1小時以上12小時以下的。
(二)分級響應
1.當發生Ⅰ級、Ⅱ級、Ⅲ級響應標準的安全生產事故時,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應立即向縣人民政府報告,縣人民政府接到事故報告后迅速啟動本預案,并進行先期處置,同時,迅速向上級政府報告。
2.當發生Ⅳ級響應標準的安全生產事故時,事發地鄉(鎮)
人民政府應立即啟動相應預案并進行先期處置,及時報告縣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迅速啟動本預案。成員單位應做好應急準備,保持通信聯絡暢通,一旦接到縣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工作命令后,立即進入工作狀態。各工作組應按照各自的職責開展工作,當發生本組無力解決的問題時,應及時向縣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報告。
搶險救援的現場指揮以現場指揮部為主,各工作組應服從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三)預案啟動程序
1.根據各方面的報告情況,對符合啟動本預案條件的事故,由縣應急辦或縣安全生產為會員作出啟動本預案的決定;
2.應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的請求,由縣應急辦或縣安全生產為會員作出啟動本預案的決定;
3.應縣安委會辦公室建議,由縣應急辦或縣安全生產為會員作出啟動本預案的決定。
五、應急行動
(一)預案啟動
預案啟動后縣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迅速開展以下工作:
1.確定進入應急響應狀態,各工作組進入工作準備狀態;
2.召開有關工作組組長參加的應急行動戰前動員會議,完成應急處置力量的調集組織;
3.下達應急救援行動命令。內容包括:通報事故發生的時
間、地點、危害程度、當地已經采取的措施;各應急工作組的任務及對各工作組的要求。
(二)應急行動
各應急工作組根據縣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的命令,分別采取以下應急行動:
1.進入應急準備狀態。由各工作組組長指定專人立即通知本工作組成員做好應急準備,并保持通信暢通,一旦接到縣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的命令,立即開展工作;
2.進入應急響應狀態。由各工作組組長立即確定并召集工作組成員,傳達上級指示精神,明確各自任務、集合地點、出發時間,需要準備的物資、器材等;
3.進入應急工作狀態。各工作組按照各自的工作職責開展工作,并與縣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保持通信暢通,當發生本工作組無力解決的問題時,應及時向縣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報告。
(三)應急處置現場指揮
應急處置現場的工作由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為主,凡進入現場參加搶險救援的工作組及人員,必須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調動。
六、應急終止
(一)應急終止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現場搶險救援工作結束;
2.事故現場隱患得到消除;
3.受傷人員得到妥善醫治;
4.無疫情發生或疫情得到控制;
5.緊急疏散人員得到妥善安置;
6.導致次生、衍生事故和社會不穩定因素得到有效控制。
(二)應急終止的程序
應急處置符合應急終止條件時,經現場救援指揮部確認并請示縣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批準后,下達應急終止命令,宣布現場應急救援處置工作結束。有序組織應急救援隊伍、有關救援人員和救援裝備、設備撤離現場,并做好善后工作和新聞發布等。現場救援指揮部在應急終止24小時內寫出現場應急處置書面報告,報縣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和縣安委會辦公室。
七、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理
1.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和事故單位在應急處置結束后,要繼續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1)事故受傷人員的后期醫療處理工作;
(2)事后補償、重建、保險理賠和生產生活秩序的恢復工作;
(3)事故發生地的群眾思想工作和社會穩定工作;
2.現場救護組要指導當地人民政府繼續做好受事故污染、疫情和環境的監測與處理工作。
(二)保險
特種設備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相關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應
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三)事故調查及經驗教訓總結
縣級相關部門要做好先期調查工作,按照事故調查組的要求積極配合調查組開展工作,提供先期調查材料。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救援指揮部要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和事故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建議,寫出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并報送相應的人民政府和安委會辦公室。
八、保障措施
(一)制定相應應急預案
各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各應急工作組牽頭單位應根據本預案明確的工作職責制定相應的應急行動方案,報縣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和縣安委會辦公室備案。
(二)救援隊伍保障
各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建立應急救援組織,落實救援人員,主動配合上級應急隊伍工作。
2.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依法設置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應急管理人員,建立專(兼)職應急隊伍,并進行必要的應急專業知識培訓,配備與應急救援相適應的個人防護裝備、檢測儀器、車輛、通信等搶險救援裝備。
3.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及相關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責建立相應的應急管理組織機構,明確應急管理人員,組建與職責相適應的應急救援隊伍,開展特種設備有關應急救援知識培訓。
(三)通信保障
建立縣特種設備應急處置信息系統,配備必要的通信聯絡工具,當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啟動該系統,以便縣應急救援處置領導小組統一調度。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要加強與縣應急辦、相關部門及有關專家的信息溝通,依托全省特種設備動態監管平臺,及時反映各特種設備的基本情況。
(四)物資保障
1.應急救援的物資、裝備由民政部門和縣安委會辦公室統一規劃建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及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必須配備特種設備專用救援工具和設備,縣財政應給予相應的資金補助。
2.各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必須按照各自生產、使用的特種設備情況,配備專用的應急救援裝備、器材、物品、應急藥物等。
(五)宣傳、培訓和演練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和有關專業搶險救援隊伍應依據各自職責,組織開展特種設備應急救援知識宣傳和培訓工作,定期組織各類特種設備事故或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演練。
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或者行業主管部門組織有關企業進行演練,至少每3年組織演練1次,各企業應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演練工作。
九、附則
(一)預案管理與更新
1.本預案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編制,報請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發布,并報縣應急辦、縣安委會辦公室和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備案,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實施。
2.正常情況下,本預案每三年修訂1次。當法律法規、機構、體制發生較大變化或者在發生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應急后,發現預案有需要修改完善的地方,應對應急預案進行及時修訂或更新。
(二)獎勵與責任追究
1.獎勵
在特種設備事故災難搶險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突出的;
(2)為防止事故或在事故災難搶險救援中,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財產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要建議,并在實施救援中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2.責任追究
在特種設備事故災難搶險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輕重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不按照規定制定特種設備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救援職責和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指揮,或在應急響應時臨陣逃脫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救援資金或物資的;
(5)阻礙應急救援工作人員執行任務或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行為的;
(三)其他事項
1.本預案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2.本預案自縣人民政府發布之日起施行。
十、附件
(一)特種設備應急救援指揮組織體系框圖
(二)特種設備事故報警及應急相關部門電話
(三)城市天然氣管網、中緬油氣管道事故處置報警電話
(四)縣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導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五)保山市特種設備安全專家組名單
(六)龍陵縣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審批表
附件1
特種設備應急救援指揮組織體系框圖
附件2
特種設備事故報警及應急相關部門電話
特種 設備 事故 報告 電話 | 部 門 | 辦公室 | 特設科 | 備 注 |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 2132959 | 2140650 |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6125911 | 6128911 |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6121029 | 房屋建筑工程工地、市政建設工程工地起重機械事故 | ||
縣級事故應急救援相關部門電話 | 縣政府及部門 | 值班室 | 辦公室 | 備 注 |
縣人民政府 | 6121943 | 6121943 | ||
縣應急委辦公室(縣政府辦) | 6121943 | 6121943 | ||
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 委員會辦公室 | 6123737 | 6123737 | ||
縣公安局 | 6121021 | 6121021 | ||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6121029 | 6121029 | ||
縣交通運輸局 | 6123085 | 6123085 | ||
縣文體廣電旅游局 | 6121259 | 6121259 | ||
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 6121133 | 6121133 | ||
縣環境保護局 | 6128408 | 6128408 | ||
縣公安消防大隊 | 6126119 | 6126119 | ||
龍陵縣人民醫院 | 6121018 | 6121018 | ||
保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龍陵分公司 | 6121274 | 6121274 |
附件3
城市天然氣管網和中緬油氣管道
事故處置報警電話
單 位 | 值班電話 | 其他電話 | 管 網 |
龍陵縣恒泰天然氣有限公司 | 6127159 | 龍陵天然氣管網 | |
中石油西南管道道德宏輸油氣分公司龍陵輸油氣站(龍陵境內) | 6121709 | 中緬長輸油氣管道 |
附件4
龍陵縣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指導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姓 名 | 單 位 | 職 務 | 辦公室電話 | 備 注 |
黃正輝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局 長 | 6127148 | 領導小組組長 |
楊 冰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政執法大隊長 | 6122373 | 常務副組長 |
黃國森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黨組書記 | 6122382 | 副組長 |
陳國和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副局長 | 6125315 | 副組長 |
董明旭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副局長 | 6121099 | 副組長 |
陳 睿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副局長 | 6127146 | 副組長 |
楊宏俊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副局長 | 6122381 | 副組長 |
劉 芳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特種設備股負責人 | 6128911 | 應急辦公室主任 |
王燦昌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室主任 | 6125911 | 后勤保障組組長 |
袁加瓊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計劃財務股負責人 | 6125999 | 成 員 |
楊永家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質量發展監管股負責人 | 6128481 | 成 員 |
張艷華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標準化和計量認證監管股負責人 | 6120244 | 成 員 |
楊忠龍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藥品醫療器械監管股負責人 | 6128697 | 成 員 |
王 斌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食品監管股負責人 | 6128597 | 成 員 |
張 琨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信用體系監管股負責人 | 6128500 | 成 員 |
田杏芳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政策法規股負責人 | 6128843 | 成 員 |
楊 艷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企業注冊監督管理股負責人 | 6127405 | 成 員 |
吳燦玲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股負責人 | 6127205 | 成 員 |
李 志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政執法大隊副大隊長 | 6122373 | 成 員 |
附件5
保山市特種設備安全專家組名單
姓 名 | 工作單位 | 職稱或專業 | 特 長 | 聯系電話 |
張永鴻 | 保山市質量技術監督綜合 檢測中心 | 高級工程師、檢驗師 | 承壓類特種設備安全 | 2120814 |
林成榮 | 工程師、檢驗師 | 機電類特種設備 | 2140247 | |
何 旭 | 高級工程師、檢驗師 | 承壓類特種設備安全 | 2140247 | |
王緒德 | 高級工程師、鍋爐檢驗師 | 承壓類特種設備安全 | 2140247 | |
楊金龍 | 高級工程師、檢驗師 | 機電類特種設備 | 2140247 | |
李向東 | 工程師、檢驗師 | 承壓類特種設備 | 2140247 | |
袁 宏 | 云南保山昆鋼鍋爐有限公司 | 高級工程師 | 承壓類特種設備安全 | 3139300 |
王春平 | 高級工程師 | 承壓類特種設備安全 | 3139300 | |
王宏團 | 保山能海 天然氣公司 | 工程師 | 天然氣壓力管道、天然氣充裝 | 2199008 |
趙黎明 | 工程師 | 天然氣壓力管道安全 | 2218680 | |
彭安權 | 市質量技術 監督局 |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員、安全工程專業 | 特種設備安全 | 2140650 |
覃金偉 | 市安監局 | 安全管理 |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 |
楊銀斌 | 中石油西南管道德宏輸油氣分公司保山輸油氣站 | 輸氣專業 | 管道維修、搶險 | |
吳德志 | 輸氣專業 | 管道保護 | 2851157 | |
卜俊濤 | 昆明上海三菱電梯銷售安裝維修有限責任公司保山維保站 | 電梯維修中級工 | 電梯安全 | 2218430 |
劉占賢 | 騰沖信遠電梯有限公司 | 電梯安裝、維修 | 電梯安全 | 5182083 |
周 揚 | 市住建局 | 建筑安全 | 建筑安全質量 | |
丁化冰 | 保山市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站 | 工程師 | 建筑安全質量 | |
韓體培 | 云南保山地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師、起重檢驗員 | 建筑起重機械 | 2239757 |
附件6
龍陵縣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審批表
事故發生單位 | |||
報告人 | 聯系電話 | ||
法 人 | 聯系電話 | ||
事故地點 | |||
特種設備 事故情況 | |||
領導意見 | 采取措施或有關意見: 領導簽字: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