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5262660/20250701-00005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文化和旅游局 |
| 公開目錄 | 政協提案辦理結果 | 發布日期 | 2025-07-01 |
| 文號 | 瀏覽量 |
楊之林、何永梅等委員:
你們在龍陵縣政協第十屆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規范管理全縣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建議”,縣人民政府已交由我局辦理。經局領導班子會議研究,并于2025年6月4日與你們直接面商,現答復如下:
感謝你們為我縣文化、教育事業發展提出的寶貴意見。
我縣積極落實“雙減”政策,大力推進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規范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全縣共有證照齊全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1所,為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同時,我們也建立了黑白名單公示制度,對培訓機構的辦學行為進行動態監管,對違規機構及時予以曝光和處理。為進一步加強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管理,我們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工作:
一、嚴格準入標準。依據省、市級相關部門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并完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明確辦學場地、師資配備、開辦資金、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具體要求,提高行業準入門檻。在審批過程中,嚴格審核申報材料,對不符合條件的機構堅決不予審批,從源頭上保障培訓機構的辦學質量。
二、加強師資管理。根據《云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準入查詢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培訓機構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聘用教師,所有授課教師必須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能證書,并在機構內進行公示。同時,定期組織開展教師培訓和業務交流活動,不斷提升教師的教學水平和職業道德素養。
三、規范培訓內容。根據《云南省教育廳等四部門關于印發云南省中小學生校外教育培訓非學科類目錄清單的通知》要求,督促培訓機構嚴格按照培訓項目的特點和學生的身心發展規律,科學合理地設置培訓課程和教學內容,嚴禁開展與學科類培訓相關的內容。加強對培訓材料的審核,確保培訓材料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教育教學規律,不存在思想性、科學性和適宜性問題。同時,要求培訓機構定期對培訓內容進行評估和更新,不斷提高培訓質量。
四、強化日常監管。建立健全多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加強教育、市場監管、公安、消防、文旅等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定期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對培訓機構的辦學資質、教學行為、安全管理、收費情況等進行全面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督促機構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機構,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加強對培訓機構的日常巡查,建立網格化監管體系,將監管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及時發現和處理培訓機構的違規行為。
五、加強資金監管。全面落實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制度,要求培訓機構將預收費全額納入監管范圍,通過銀行托管或風險保證金等方式,確保資金安全。加強對培訓機構收費項目和標準的監管,要求機構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收費,并在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退費辦法等信息,嚴禁亂收費、超標準收費等行為。同時,加強對培訓機構財務狀況的審計和監督,防范資金風險。
再次感謝你們對龍陵文化、教育事業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