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5262660-/2024-0703004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文化和旅游局 |
| 公開目錄 | 人大建議辦理結果 | 發布日期 | 2024-07-03 |
| 文號 | 瀏覽量 |
郭玉琴、郭永能代表:
你們在龍陵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建設國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的建議”,縣人民政府已交由我局辦理。經局領導班子會議研究,并于2024年6月16日與你們電話面商,現答復如下:
感謝你們為我縣文化事業發展提出的寶貴意見。
你們提出的“關于建設國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的建議”,鑒于省、市文旅部門均無項目資金支持,經與縣發展和改革局咨詢得知,根據《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云南省分類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云發改投資〔2024〕233號)(以下簡稱《通知》)的有關規定,木城鄉國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項目屬分類管理項目范圍中的禁止新建(含改擴建和購置)的政府投資項目,屬樓堂館所和除特殊領域以外的業務技術用房等項目范疇,嚴禁建設。因此,木城鄉國門綜合文化中心項目立項無政策支持。
值得期待的是,國家近年來高度重視“國門文化”建設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廳通過以獎代補的方式鼓勵和支持邊境地區“國門文化”設施建設。2023年2月,我局將木城鄉筑城國門文化友誼廣場向省文化和旅游廳申報為“國門文化友誼廣場”獎補項目,經過縣級申報、市級推薦、省級評定、公示公布等工作流程,木城鄉申報的“筑城國門文化友誼廣場”獎補項目評定為達標。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將繼續與省、市文旅部門保持密切溝通,跟進獎補資金落實情況,爭取為木城鄉國門文化綜合服務中心項目建設盡綿薄之力。
再次感謝你們對龍陵文化事業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