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5262660-/2024-0703003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文化和旅游局 |
| 公開目錄 | 人大建議辦理結果 | 發布日期 | 2024-07-03 |
| 文號 | 瀏覽量 |
何秀招、段早蘭代表:
你們在龍陵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提升改造勐糯鎮體育館文化館的建議”,縣人民政府已交由我局辦理。經局領導班子會議研究,并于2024年6月17日與你進行了電話面商,現答復如下:
感謝你們為龍陵文化發展提出的寶貴意見。
鑒于文化館和體育館建設項目,省、市文旅部門暫無項目資金支持。經我局與協辦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局對接,縣發展和改革局給出的意見是:根據《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云南省分類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云發改投資〔2024〕233號)(以下簡稱《通知》)的有關規定,勐糯鎮體育館文化館提升改造項目屬分類管理項目范圍中的禁止新建(含改擴建和購置)的政府投資項目,屬樓堂館所和除特殊領域以外的業務技術用房等項目范疇,禁止投資建設。因此,勐糯鎮體育館文化館提升改造項目無法給予項目立項的政策支持。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縣文化和旅游局、縣教育體育局、縣發展和改革局將會一如既往地協助勐糯鎮黨委、政府爭取各類資金支持,推進項目后續建設。同時建議勐糯鎮人民政府通過招商引資、對外租賃、與企事業單位合作等形式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場館的建設和運營管理,進一步盤活閑置資產。
再次感謝你們對龍陵文化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