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60-08_E/2017-0614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文化和旅游局 |
| 公開目錄 | 通知公告 | 發布日期 | 2017-06-14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旅行社、導游服務中心、導游:
為深入推進導游管理體制改革,根據《國家旅游局辦公室關于換發電子導游證等相關事宜的通知》(旅辦發〔2017〕60號)和《云南省旅游發展委員會關于轉發國家旅游局換發電子導游證工作要求的通知》文件精神,現將我縣換發電子導游證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換證時間
2017年6月14日至6月30日
二、換證對象
(一)持有導游IC卡,按規定參加年審并合格的導游人員或取得全國導游資格證的導游人員。且以上導游人員與旅游社和導游服務中心(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購買社保;
(二)旅游法實施(2013年10月1日)后,因按照《導游人員管理實施辦法》第八條第二款被取消導游資格證的人員,也可以申請;
(三)3年及以上未參加年審人員及未簽訂勞動合同、購買社保的人員暫緩申請。
三、換證程序
申領電子導游證必須在網上申請。電腦登錄平臺網站http://jianguan.12301.cn/,手機下載APP“全國導游之家”。
步驟:導游入口→使用手機號直接注冊→校驗導游資格→上傳所需資料→提交審核→旅行社或行業組織審核→州旅游發展委審核→核發電子導游證(電腦平臺或“全國導游之家”可查詢)。
“電子導游證身份標識”待國家旅游局配發示范卡套和空白卡片后,統一制作配發。
旅行社登錄帳號、密碼將通過“保山換發電子證工作群”發放(QQ群:324534374)。導游申請填報、旅行社審核相關操作可以在“保山換發電子證工作群”中文件共享查詢學習。
四、有關要求
(一)電子導游證換發是導游體制改革重要舉措,相關企業要高度重視,安排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并及時宣傳、反饋換證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確保換證工作如期完成。
(二)為便于電子導游證換證工作的順利進行,及時對換證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解答,市旅發委將在“保山換發電子證工作群”里發布官方信息、通知等。
(三)由于申請電子導游證的新系統“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中增加了旅行社和導游服務中心審核步驟,旅行社和導游服務中心不審核導游的相關信息將無法申領導游證。如因旅行社和導游服務中心的原因造成電子導游證換發時間延誤,不能正常開展業務,自行承擔責任。
(四)旅行社和導游服務中心在電子導游證換發過程中,不得向導游收取或變相收取任何費用。承擔導游注冊職能的旅行社和導游服務中心,要認真做好導游信息審核確認工作,確保導游填報的信息真實、完整、有效。在電子導游證換發過程中,出現篡改信息、玩忽職守等情形的,將予以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聯系電話:0875-6122398 QQ群: 456595231
溫馨提示:照片一定要按照規格尺寸413*626像素來進行,三個月內證件照!2寸免冠彩色近照(白底),應選用數碼拍攝照片。僅支持.jpg.bmp.png的照片格式。照片大小不超過2M。注意:照片不要旋轉;用戶注冊時必須使用現用手機號注冊,因為要實時獲取驗證碼進行登錄等;錄入基本信息時所選擇的地區必須與掛靠旅游行社或旅游服務公司注冊所在地一致。
龍陵縣文體廣電旅游局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