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0-1-/2019-0705037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交通運輸局 |
| 公開目錄 | 質量安全監督信息 | 發布日期 | 2019-07-05 |
| 文號 | 瀏覽量 |
根據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質量監督規定》,受龍陵縣地方公路管理段委托,我站受理龍陵縣2019年第一批和第三批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項目的質量監督備案。我站將按下述監督計劃由唐才庭、段劍美等同志組成質量監督組對該工程進行質量監督。
本項目監督負責人為 唐才庭 、段劍美。
監督單位負責人為 唐才庭 。
聯系方式:龍陵縣龍山鎮興農路69號龍陵縣公路工程質量監督站
郵編:678311 電話:0875—6123085 傳真:0875—6123085
附件:龍陵縣2019年第一批和第三批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質量監督工作計劃
龍陵縣公路工程質量監督站
2019年7月5日
附件:
龍陵縣2019年第一批和第三批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
工程質量監督工作計劃
一、監督依據
1、交通運輸部令2005年第4號《公路工程質量監督規定》;
2、交通運輸部令2004年第3號《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
3、《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G F80/1-2017)及相關標準、規范;
4、工程有關設計文件、合同文件。
二、監督檢查內容
1、從業單位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工程質量責任和義務情況。
2、工程項目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技術標準的情況。
3、工程實體質量情況、使用的材料質量情況。
4、建設、施工和監理單位工程質量保證體系、施工現場質量管理、試驗檢測工作以及設計單位現場服務質量、試驗檢測單位的試驗檢測情況。
5、工程質量保證體系資料的規范性、及時性情況。
6、施工、監理、試驗檢測單位的資質及其人員資格。
三、工程概況
該項目為9個合同段,計劃實施安全生命防護工程647.197公里,主要為波形護欄安裝、防撞護欄、示警墩、示警柱、擋土墻等防護工程,預算投資3825.4175萬元。
四、監督方式
質量監督機構根據工程特點,以抽查的方式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
監督檢查的重點是質量薄弱環節、涉及工程結構安全性、耐久性、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指標或關鍵部位。根據對質量狀況判定的需要,進行驗證性試驗檢測。
根據項目年度進度計劃安排及質量督查工作頻次要求,質量監督組將制定本項目年度質量監督檢查工作計劃,并遵照執行。
1、工地試驗室核備:受理審查工地試驗室備案申請,符合條件后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2、質量督查:
(1)綜合督查:綜合督查是為掌握項目整體質量狀況,對質量管理行為、施工工藝和工程實體質量進行的全面檢查。綜合檢查應采取現場查看、查閱質量保證資料、對工程實體及原材料質量抽樣檢測等方式進行。
(2)專項督查:為深入掌握建設項目的特定環節、關鍵工序、重要部位質量狀況采取的有針對性檢查。專項檢查通過查驗質量保證資料或抽樣檢測等方式進行。
(3)巡視檢查:為動態掌握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施工工藝措施落實、實體外觀質量、內業資料等情況,或為調查質量舉報,采取的事先不通知受檢項目而對其實施的快速現場檢查。巡視檢查工作方式根據具體檢查內容確定。
質量督查工作內容及頻次計劃:
| 工作內容 |
工作效果 |
頻次 |
| 綜合督查。通過現場查看、查閱質量保證資料、對工程實體及原材料質量抽樣檢測等方式進行全面督查。 |
掌握工程總體質量狀況,針對質量管理行為、施工工藝和工程實體質量問題,提出建議和整改要求。 |
1-2次/項目 |
| 專項督查。通過查驗質量保證資料或抽樣檢測等方式,對程序、行為和實體等方面進行有針對性地督查。 |
根據項目建設特點,掌握工程薄弱環節、關鍵工序、重要部位質量狀況,消除發現的質量隱患。 |
1~2次/ 項目.年 |
| 巡視檢查。事先不通知受檢項目而對其實施的現場檢查。 |
動態掌握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施工工藝措施落實及實體外觀質量、內業資料等情況。 |
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確定,一般1~2次/項目 |
| 存在問題處理。 |
督促責任單位對一般質量管理問題和質量缺陷,限期整改;對不合格工程,責令限期返修。要求責任單位整改、返修后,及時提交書面整改報告。同時,對類似問題提出預防措施。 |
根據各類督查和核查情況確定 |
3、交工驗收質量鑒定檢查:按照《公路工程質量鑒定辦法》,應建設單位(項目法人)申請,對已完分部、單位或標段工程組織的質量檢查,檢查結果為工程質量鑒定評分基礎。
按照《公路工程質量鑒定辦法》規定要求,原則上在路基工程,路面底基層、基層,路面上面層,橋梁工程,交通安全設施分別完成全部工程量后,建設單位(項目法人)及時提交交工驗收檢測申請,我站對交工驗收檢測條件進行復核,條件滿足后開展交工驗收質量檢測。
考慮施工進度要求和具體工程特點,建設單位(項目法人)可提前提出相應分部或單位工程質量鑒定檢查申請。我站本著加強事前控制和加強服務的原則,對符合交工驗收檢測條件的實施派駐現場跟蹤鑒定檢測。
4、缺陷責任期質量監督回訪:為了解和掌握缺陷責任期內建設單位對交工驗收提出的遺留質量問題處理情況,以及運營期間工程質量整體情況進行的檢查。
在工程整體交工驗收結束,試運營滿1年左右,我站將組織進行1次質量監督回訪檢查。
5、竣工驗收質量鑒定檢查:按照《公路工程質量鑒定辦法》,應建設單位(項目法人)申請,在缺陷責任期滿后對工程部分關鍵指標進行的質量檢查,檢查結果計入工程質量鑒定評分。
在工程缺陷責任期滿后,建設單位(項目法人)應及時提交竣工驗收質量檢測申請,我站對經復核滿足條件的,組織進行竣工驗收質量鑒定檢測。
五、監督檢查結果處理要求
1、根據監督檢查發現問題的程度不同,質監機構簽發《抽查意見通知書》、《停工通知書》、《質量監督檢查情況通報》。
2、建設單位(項目法人)應當對質量監督機構提出的問題,組織逐條進行整改。問題整改完成,經監理單位、建設單位或主管單位核實認可后,由建設單位負責匯總、填寫、報送《質量整改情況報告》及《質量督查整改反饋表》。
《質量整改情況報告》及《質量督查整改反饋表》除整改情況說明外,還應附有關證明材料、檢測報告或照片,確保質量監督機構提出的問題整改內容、程序閉合。
3、《質量整改情況報告》及《質量督查整改反饋表》必須在要求的時限內報送質量監督機構,原則上整改結果在15日內反饋,情況特殊的,可適當延長。
4、對質量督查中提出的問題,建設單位(項目法人)或主管單位還應依據合同和《關于嚴格落實公路工程質量責任制的若干意見》(交通部交公路發[2008]116號)等相關規定對責任單位和個人進行嚴肅處理,并要求項目設計、施工、監理等從業單位進行自查自糾,嚴格落實工序質量責任制度,確保質量責任落實到位。有關質量責任單位及個人追究情況,應在《質量整改情況報告》中專門報告。
5、項目質量監督組應跟蹤整改情況,督促項目參建單位落實整改要求。根據需要,對建設單位上報的整改情況報告進行抽查或復核,并收集整理相關資料。
對簽發《停工通知書》的項目,復工前經質量監督組核查后簽發《復工通知書》。
六、監督期間需建提供的資料
為使質量監督工作順利進行,工程建設期間,請建設、監理、施工等相關單位分階段提供以下資料,以備核查。
1、被監督工程的主要設計人員、施工技術負責人、施工質量自檢人員、工程監理人員、施工和監理工地試驗室人員、施工單位項目經理人員變更及建設單位批復辦理情況。
2、公路建設工程質量情況及形象進度月度報告匯總表。
3、監理月報(應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監理月報報送質監站)
4、建設單位組織監理單位完成的質量評定資料。
5、工程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總結。
6、缺陷維修期質量情況報告。
7、有關工程質量的專家會議紀要等相關文件。
8、重大變更設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