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2533024MB1P95606R/20250805-00002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
| 公開目錄 | 政協提案辦理結果 | 發布日期 | 2025-08-05 |
| 文號 | 瀏覽量 |
余再發、革潔華、王從煥委員:
您們提出的“關于規范完善共享電動自行車管理和使用的建議”提案(第10040016號),已交我局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首先感謝你們對龍陵縣安全騎行及共享電動自行車工作的關心關注!
一、工作落實情況
(一)加強組織保障。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高度重視該提案涉及內容,于2025年5月22日召開局黨組會議研究并通過了《關于進一步規范龍陵縣城共享單車安全文明騎行工作方案》,并于5月28日邀請縣教體局、縣交警大隊、縣住建局和共享電動自行車運營商召開了工作推進協商會,就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和措施及具體的實施步驟進行了詳細的交流,達成一致意見分步實施。
(二)加強巡邏巡檢。巡邏人員和運維巡檢人員加強對重點區域(學校、醫院、車站、小區出入口等)巡察頻次,對發現的亂停亂放共享單車,執法人員首先進行現場規范整理,將車輛有序擺放至指定停車區域;對于嚴重影響交通秩序或多次違規停放的車輛,采取“提醒—限行—封禁”三步措施進行處理,即第一次亂停車運營中心將會通過微信小程序推送、短信提示用戶規范停車,第二次亂停車運營中心將限制其使用共享電單車3個月,第三次將對用戶賬號進行永久封禁。發現未滿16歲用戶在家長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家長身份信息注冊使用將聯系家長加強對孩子的監管并對賬號進行注銷,若是家長本人需要自己使用可以再次注冊;核實為在家長授意下使用家長的身份信息注冊使用將對該賬號永久封禁。將龍山湖設置為禁行區,用戶將不能進入禁行區,可避免對景區的花草樹木及公共設施的損壞。每三個月將共享電單車分批帶回倉庫清洗再投入使用。
(三)加強宣傳教育。結合教育體育系統實際,制定印發《龍陵縣教育體育局關于進一步規范龍陵縣城共享單車安全文明騎行工作的提示》,各中小學將共享單車安全文明騎行教育納入學校安全教育內容,通過主題班會、國旗下講話、校園廣播、宣傳欄、電子屏、微信公眾號、家長會、家長群等多種形式,加大共享單車安全騎行宣傳力度,教育引導未滿16周歲青少年嚴禁注冊使用共享單車,成年注冊使用者不得將共享單車交由未滿16周歲者使用。年滿16周歲青少年騎行共享單車要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嚴格遵守 “一盔一帶” 要求,佩戴安全頭盔,不闖紅燈、不逆行、不搶行、不追逐打鬧、不并排騎行,嚴禁超員搭載,過馬路時要注意觀察,確保安全后通過。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龍陵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將建立健全共享單車長效管理機制,持續加強對共享單車停放秩序的監管力度,不定期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確保城區共享單車停放規范有序。同時,呼吁廣大市民積極配合,文明使用共享單車,共同打造安全文明的騎行環境。
龍陵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