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2-8-/2017-0620020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農業農村局 |
| 公開目錄 | 政協提案辦理結果 | 發布日期 | 2017-06-20 |
| 文號 | 瀏覽量 |
趙德軍委員:
你們在政協龍陵縣第九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期間提出的《關于全縣禁止電捕魚的建議》已交由我局辦理。經局務會研究,并于2017年6月15日與你面商,現答復如下:
漁業是我縣農業農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我縣農民的生產生活棲息息相關。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水電及采沙取石及少數違法捕魚的現象出現,使我縣漁業生態環境造到不同程度的破壞,不僅僅是對龍新蚌渺湖和龍江蚌別湖水生生物資源生息繁衍受到影響,而是在全縣范圍內均受到了影響。針對提案建議,我局將認真結合相關法規和部門職責,切實抓好宣傳教育和監督管理。
一是積極引導,抓好宣傳教育。充分利用網絡、電視等宣傳媒介、戶主會、農業科技現場培訓等多種形式,加大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船舶管理條例》、《水產苗種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不斷提高農戶的法律意識和漁業資源保護的意識。同時,制定出臺適合于我縣漁業資源保護實施方案,編制和印發漁業資源保護宣傳資料。通過新聞媒體、報刊、電視、廣播、宣傳畫冊、廣告欄等多種形式,并將深入主要水域,養殖場,修建永久性漁業資源保護公告牌等,進一步加大漁業法律、法規宣傳和教育力度,加大對廣大人民群眾的宣傳教育,提高全面自覺保護環境,保護漁業資源的思想意識。今年以來,我局制定并報經縣人民政府同意,以縣人民政府的名譽發布了《龍陵縣漁業資源管理通告》。
二是部門聯動,抓好漁具市場監管。今后,我局將積極向縣委、縣政府請示匯報,爭取盡快建立健全打擊龍陵縣違法捕魚工作聯動機制,對全縣破壞漁業資源和非法電捕魚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協調市場管理部門配合對漁具市場進行摸排調查,清理整頓漁具市場,切斷經銷商銷售電捕魚具的源頭。
三是加強領導,抓好違法捕魚整治。今后,我局將積極向縣委、縣政府請示匯報,調整充實漁業資源保護工作領導小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農業漁政部門會同公安、海事、水務、環保、市場管理等部門,采取定期和不定期開展漁業專項整治,尤其是在魚類繁殖期,也就是禁止在禁漁區、禁漁期進行捕撈,要特別加大對炸魚、毒魚、電魚等破違法捕撈行為進行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違法捕撈行為,切實保護我縣的漁業資源和漁業生產環境。
謝謝你們對縣農業局工作的關心、支持。
龍陵縣農業局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