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2-8-/2017-0620004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農業農村局 |
| 公開目錄 | 人大建議辦理結果 | 發布日期 | 2017-06-20 |
| 文號 | 瀏覽量 |
李碧艷、楊彩武代表:
你們在龍陵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提出的《關于加大對古茶樹保護開發利用力度的建議》已交由我局辦理,經局務會議研究,并于2017年6月16日與你們面商,答復如下:
一、古茶樹保護責任主體。在古茶樹保護方面,經查詢,我省目前還沒有制定古茶樹相關保護法律法規,暫時無法明確執法主體,只有將古茶樹保護工作納入“村規民約”范疇進行保護。現古茶樹大部分屬農戶所有,農戶享有經營管理權,故古茶樹保護的責任主體就是該古茶樹擁有者。
二、加強宣傳教育。隨著古茶樹的開發利用,古茶樹產品及潛在價值的提升,各級各部門和社會團體應充分利用各種媒介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對古茶樹保護和開發利用的宣傳力度,讓廣大群眾自覺融入到古茶樹保護和開發利用的行動上來。
三、在經費投入方面。目前上級沒有安排古茶樹專項經費用于古茶樹保護開發利用,下一步農業局將積極向上級和主管部門申請古茶樹專項立項,爭取項目資金專項扶持,對直徑30公分以上的代表性古茶樹進行掛牌保護。
四、在古茶樹保護方面。下一步農業局將協同相關部門盡快制定龍陵縣古茶樹保護方案,并報經縣委縣政府審定后實施,對我縣古茶樹進行有效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不妥之處,還懇請兩位代表給予諒解。
感謝你們對農業局工作的關心、支持。
龍陵縣農業局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