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2-8-06_A/2018-0515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農業農村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文件 | 發布日期 | 2018-05-15 |
| 文號 | 瀏覽量 |
根據《保山市農業局關于印發2018年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保農通〔2018〕48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決貫徹黨的十九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及中央1號文件精神,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緊緊圍繞“農業質量年”主題,積極響應“綠劍護農”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切實加強農藥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藥、違規使用禁限用農藥等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維護農民合法權益,保障農業生產安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按照質量興農、綠色興農、品牌興農的發展要求,堅持質量第一,不斷優化農藥市場秩序,完善監管工作機制,從流通渠道、消費終端,多管齊下推進農藥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侵害農民利益、危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的農藥制假售假違法行為,進一步規范農藥市場秩序,為我縣打造“綠色食品牌”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重點
(一)強化農藥市場監督管理。一是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禁用農藥、假劣農藥、添加隱性農藥等行為。結合龍陵縣實際情況,開展農藥市場全方位檢查,對發現有問題的產品,立即停止銷售,追蹤產品來源和去向,查明其物流信息、資金往來證據等,依法立案查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二是開展市場監督抽查。以城鄉結合部、農資經營集散地等為重點區域,以農藥產品開展監督檢查,確保農藥產品質量,凈化農藥市場秩序。三是深入生產及經營企業抽查。以問題為導向,重點對非法添加百草枯等禁限用農藥、生物農藥產品非法添加化學農藥成分的要嚴格依法查處。四是打擊網絡違法經營。加強網絡農藥經營企業的許可管理,規范線上農藥經營行為,嚴厲打擊利用網絡銷售假劣農藥、限制使用農藥行為,加大線下涉案企業查處力度,推進電子商務領域農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的違法問題查處,對重點產品、重點企業和重點時段,加大線索摸排和聯合打擊力度。五是推動誠信建設。按照《云南省農業廳辦公室關于建立農資和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信用檔案的通知》要求,建立農藥生產經營主體信用檔案,鼓勵行業協會和第三方機構開展農藥領域信用評價。建立“黑名單”、失信聯合懲戒等信用約束機制,把主體信用作為各類農業項目評選、主體資格審查、行政許可審批、制定分類監管措施的必要條件,積極引導農藥生產經營主體誠信經營。六是健全追溯制度。加強農藥生產經營追溯管理,推動農藥生產經營企業開發建設農藥可追溯信息平臺,依法推進企業使用電子追溯碼。
(二)強化農藥經營主體監管。一是開展農藥經營主體資質排查。根據《農藥管理條例》《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全面開展本轄區農藥經營門市督查工作。主要檢查經營主體銷售憑證等信息是否完整,進、銷、存臺賬系統是否正常使用。指導、督促農藥經營戶建立健全經營檔案,完善質量管理制度和體系,規范農藥市場經營行為,實現農藥質量全程跟蹤和可追溯管理。二是追究經營違法主體責任。對違法經營假冒偽劣農藥的經營單位要依法查處,嚴格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對違規經營單位要一查到底。依法嚴厲打擊經營假劣農藥、禁用農藥、無登記證農藥、非法添加農藥隱性成分(特別是添加高毒農藥成分)等違法行為。三是落實限制使用農藥定點經營規定。落實限制使用農藥實名購買、專柜銷售等措施。加快實施高毒農藥替代計劃,依法查處違規銷售、使用限制使用農藥行為。
(三)切實防控農藥使用安全風險。一是開展農藥使用安全風險監測。繼續對多菌靈、速滅威、混滅威等高風險農藥進行監測和再評價,完善信息報送制度,為國家開展農藥再評價,對高風險農藥及時采取禁限用措施提供有力依據。二是強化農藥使用監管。加強對病蟲害防治服務組織、農民合作社、種植大戶、家庭農場、生產基地等規模化經營服務組織使用農藥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農藥來源、真假、是否違規添加其他成分、產品是否對路、使用記錄是否完整、是否按照農藥安全間隔期施藥,依法查處違規使用農藥行為。三是加強農藥殘留監測。落實農業生產經營者科學使用農藥、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主體責任,加強對蔬菜、水果、茶葉、食用菌等園藝作物生產基地(標準園)的農產品進行農藥殘留監測,重點管控禁限用農藥殘留超標問題。四是加強農藥使用安全事故處置。一旦發生農作物藥害和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要及時組織有關專家進行技術鑒定,按規定啟動有關應急預案,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妥善處置并上報有關情況。五是妥善應對農藥突發事件。加強農藥輿情監測,及時發現、主動應對農藥相關的突發輿情事件,組織專家學者解疑釋惑,積極回應社會公眾關切,有效防范虛假輿情擴散蔓延,努力減輕不良影響。
(四)強化宣傳培訓。一是提高農藥行業從業者能力素質。繼續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活動,結合新修訂《農藥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通過現場咨詢、展覽展示、田間課堂等方式,普及法律法規知識,提高識假辨假和依法維權能力,指導農民科學購買、合理使用農藥,增強農民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二是曝光典型案件。積極曝光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制售假劣農藥違法犯罪典型案件,充分發揮警示教育作用,營造打擊偽劣、維護公平正義的社會環境。
三、工作安排
(一)5月,繼續加強對《農藥管理條例》及相關配套規章、法律法規及農藥安全生產宣傳月活動,舉辦“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等活動。組織開展農藥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強化追溯管理,對檢查中發現的案件線索和不合格產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堵住禁用高毒農藥和假冒偽劣農藥銷售的流通渠道。
(二)5—7月,完成新一輪的農藥經營人員上崗培訓,嚴格按照《農藥管理條例》的相關要求進行培訓。
(三)5—9月,開展農藥監督抽查工作,落實農藥市場監督抽查任務。深入農藥市場和相關生產企業抽樣檢測,通報抽查結果,重點治理非法添加農藥隱性成分行為,對違規經營假冒偽劣農藥的經營單位要依法嚴肅查處,嚴格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對違規生產企業、經營單位要一查到底。
(四)5—10月,建立農藥誠信體系建設,對于質量可靠、守法誠信企業,要實行重點宣傳和鼓勵,發揮優秀企業的示范引領作用,對蓄意造假、屢打屢犯的生產及經營企業,實行重點監管,及時發布監督抽查結果,公布農藥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開展網絡市場監管,追蹤打擊網上銷售假冒農藥違法行為。
(五)9—11月,組織開展農藥打假專項治理秋季行動,結合農藥行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各級農業部門要集中力量對轄區內生產及經營企業組織開展一次“拉網式”排查,有效規范農藥市場秩序。
(六)7—12月,全面完成農藥經營人員經營許可證的換證、辦證工作。
(七)10—12月,開展農藥打假績效考核和案卷評查工作。及時上報農藥打假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總結,開展績效考核、經驗總結、案卷評查、典型案例上報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落實。縣植保站要根據本方案的要求,加大農藥管理工作經費的投入,加強工作力量,切實落實監管責任。針對本區域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詳細的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合理安排專項治理行動工作,細化職責任務、工作要求和時間進度。
(二)加強組織協調。農藥專項治理行動由縣植保站牽頭,并落實到具體責任人,要加強與工商、公安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做到優勢互補,信息互通,資源共享,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強化工作調度。要及時調度農藥專項治理行動進展情況,了解掌握工作落實進度,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達,加強信息層層報送,重大案件及突發事件隨時報告。縣植保站于每月1日前將上月農藥專項治理情況統計表(附件1)和查辦案件情況統計表(附件2)報送局法規股匯總;于6月10日、11月10日前分別將農藥專項治理行動上半年總結和全年總結報送縣農業局法規股。
(四)加強總結宣傳。要因地制宜做好農藥專項治理行動的階段性總結,認真總結各地做法、經驗和成效,加強信息交流和宣傳,營造良好工作氛圍,推動農藥專項治理行動順利開展。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龍陵縣農業局法規股:范鑫宏,電話:0875-3031861,郵箱:3292225763qq.com。
附件:1.農藥專項整治情況統計表
2.農業部門查辦案件情況統計表
附件1
農藥專項整治情況統計表( 月)
填報單位(公章):填報日期:
| 專項行動 |
檢查生產經營企業 (家次) |
出動執法人員(人次) |
查處 問題 (起) |
涉案 金額 (萬元) |
責令 整改(起) |
取締無證照企業(家) |
吊銷證照企業(家) |
媒體 宣傳(次) |
發放宣傳資料(份) |
指導 培訓(場次) |
指導 培訓(人次) |
| 農藥專項整治行動 |
附件2
農業部門查辦案件情況統計表( 月)
填報單位(公章):填報日期:
| 案件類型 |
行政執法案件 |
移送司法機關案件 |
搗毀窩點(個) |
案件信息公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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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案件數 |
辦結件數 |
金額(萬元) |
件數 |
金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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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藥專項整治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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