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2-8/20220420-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農業農村局 |
| 公開目錄 | 部門文件 | 發布日期 | 2022-04-20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鄉(鎮)農業中心、局機關有關股室、局屬各有關事業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中國漁政亮劍2022”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方案要求,強化轄區內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保護,進一步規范漁業生產秩序,助力鄉村振興,推動漁業高質量發展,結合龍陵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以及中央、省委農村工作會議、全國、全省農業農村廳局長會議精神,市委農業農村會議精神,堅持問題、目標、結果導向,聚集禁漁重點任務和漁業管理突出問題,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嚴厲打擊各類涉漁違法違規行為,維護漁業生產秩序和社會和諧穩定,加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保護,助力鄉村振興,推進漁業高質量發展,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強化對龍陵縣“中國漁政亮劍2022”系列專項執法行動的組織領導,調整充實龍陵縣“中國漁政亮劍2022”系列專項執法行動領導小組,負責全縣漁政執法行動的統籌指導協調。
組長:張志恒 局長
副組長:王宗朝 副局長
成 員:徐翠芬 科教環境資源與漁業漁政管理股負責人
藺汝龍 縣水產工作站站長
胡佳平 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專職副大隊長
楊 濤 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副大隊長
鄭慶維 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副大隊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科技教育環境資源與漁業漁政管理股,由徐翠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人員從縣水產工作站、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抽調組成,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三、行動任務
(一)打擊境內“兩江”流域非法捕撈專項行動
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長江流域禁捕有關工作的通知》《依法懲治長江流域非法捕撈等違法犯罪的意見》《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長江水生生物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長江流域禁捕有關工作的通知》《保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打擊“三江”流域非法捕撈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強化非法捕撈全鏈條執法監管,推動境內“兩江”流域“四清四無”常態化,完成好“三年強基礎、頂得住”的“十年禁漁”階段性任務。工作重點為:
1.摸排違法線索。按照全覆蓋、無死角的要求,加強“兩江”流域重點水域暗查暗訪、走訪摸排,深挖細查各類違法捕撈活動線索,利用通報約談、掛牌整治等手段,壓實屬地監管責任。
2.嚴打非法捕撈。聚集重要時段、重要水域、重點對象、重點物種,強化日常巡查、蹲點駐守,有針對性地開展執法,嚴厲打擊各類非法捕撈行為,落實水域管理屬地責任。
3.規范垂釣管理。嚴厲打擊一人多桿、單線多釣、長線多釣等生產性垂釣作業行為,嚴禁使用對水生生物資源破壞較大的釣具釣法。
4.強化經營監管。配合市場監管、網信辦等部門強化對電商平臺、水產市場、餐飲場所和漁具市場等經營環節的執法監管,推動轄區內野生江鮮禁售禁食。
責任單位:科技教育環境資源與漁業漁政管理股、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縣水產工作站、各鄉鎮農業中心。
(二)清理取締涉漁“三無”船舶和“絕戶網”專項行動
落實黨中央部署要求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漁業船舶檢驗條例》《國務院對清理、取締“三無”船舶通告的批復》等規定,持續實施涉漁“三無”船舶和“絕戶網”清理取締行動,推動涉漁“三無”船舶和“絕戶網”數量持續減少。工作重點為:
1.整治“三無”船舶。加大水上執法力度,發現涉漁“三無”船舶以及套牌漁船,一律依法依規予以取締。加強漁船排查,對嫌疑船舶采取強制措施,經查實的涉漁“三無”船舶,堅持誰查獲、誰處罰,一律依法依規予以取締。
2.整治違規網具。嚴厲打擊使用禁用漁具、網目尺寸不合格漁具等嚴重破壞漁業資源的“絕戶網”作業行為。聯合公安、工信、市場監管等部門,依法查處生產、經營“絕戶網”等禁止使用的漁具行為。
3.組織公開銷毀。積極組織涉漁“三無”船舶和“絕戶網”等違規網具公開集中拆解、銷毀活動,以案釋法,充分發揮震懾作用。
責任單位:科技教育環境資源與漁業漁政管理股、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縣水產工作站、各鄉鎮農業中心。
(三)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和規范利用專項行動
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關于開展“清風行動”的通知》等規定要求,嚴厲打擊非法獵捕、交易(貿易)、運輸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行為,提高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和經營利用水平。工作重點為:
1.強化棲息地監管。加強對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等物種棲息地巡護監管,嚴厲打擊非法獵捕等破壞水生野生動物資源及棲息地行為。
2.強化經營利用執法。按照職責分工,會同相關部門規范經營利用水生野生動物行為,重點整治市場、餐飲場所等重點區域內非法經營海馬、加利福尼亞灣石首魚、鱷魚、中國鱟等物種的行為。加強對水族館等繁育展演場所監管。
3.嚴格特許利用管理。加強水生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事中事后監管,嚴厲打擊未經批準或超期限、超范圍人工繁育(或經營利用)活動。
責任單位:科技教育環境資源與漁業漁政管理股、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縣水產工作站、各鄉鎮農業中心。
(四)涉漁船舶審批修造檢驗監管專項聯合行動
落實《農業農村部等七部門印發的<關于加強涉漁船舶審批修造檢驗監管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農漁發〔2021〕18號),依托涉漁船舶審批修造檢驗監管協調機制,嚴厲打擊違法違規審批修造檢驗行為,全面加強涉漁船舶綜合監管工作。工作重點為:
1.漁船身份標識執法。會同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加強漁船執法檢查,嚴厲查處偽造、變造船舶戶牌,涂改船舶發動機號碼,以及未經檢驗擅自下水作業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使用報廢漁船違規從事漁業活動行為。
2.漁船修造監管及溯源倒查執法。配合工信、市場監管等部門加強漁船修造活動監管執法,全面摸排轄區內漁船修造廠點,檢查修造生產經營活動,重點查處違法修造、無照經營等違法活動,清理取締“沙灘船廠”。協同公安、海關、海事等部門將修造情況納入涉漁船舶案件調查范圍,涉嫌違法違規修造的,會同有關部門溯源倒查船舶修造廠點,對修造廠點違法違規活動依法處罰。
責任單位:科技教育環境資源與漁業漁政管理股、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縣水產工作站、各鄉鎮農業中心。
(五)水產養殖用投入品規范使用專項行動
按照《農業農村部關于加強水產養殖用投入品監管的通知》(農漁發〔2021〕1號)安排部署,依法打擊水產養殖用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使用環節相關違法行為,提升養殖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重點工作為:定期巡查水產養殖場所,檢查養殖記錄,嚴肅查處使用假劣水產養殖用獸藥、禁用藥品與其他化合物、停用獸藥、人用藥、原料藥等養殖水產品的違法行為。對使用冠以“非藥品”“動保產品”“水質改良劑”“底質改良劑”“微生態制劑”等名義的假劣獸藥的,要依法立案調查,按照《獸藥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的規定處罰。發現違規生產、經營假劣獸藥,或違反《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農藥管理條例》規定使用飼料、飼料添加劑和農藥等違法活動線索,及時依法查處或者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責任單位:科技教育環境資源與漁業漁政管理股、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縣水產工作站、各鄉鎮農業中心。
(六)打擊電魚行為專項行動
嚴厲打擊電魚活動,確保大范圍、群體性電魚行為現象基本杜絕,散發性電魚行為持續減少。工作重點為:
1.嚴打違法電魚活動。加大對舉報頻繁、存在時間長、群眾反映多的電魚行為高發、頻發水域的執法巡查頻度,必要時開展駐守監管。涉案電魚器具和船舶一律沒收,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嚴打違法制售活動。會同公安、市場監管、工信、網信等部門,深挖排查電魚違法線索,嚴厲打擊違法制造電魚相關器具行為,依法取締制造電魚器具的黑窩點、黑作坊。嚴肅查處從事電魚漁具銷售的商店、商家和電商平臺,消除違法土壤。
3.加強執法監督考核。落實打擊電魚執法行動納入“河長制”績效考核體系相關工作,加大考核力度。
責任單位:科技教育環境資源與漁業漁政管理股、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縣水產工作站、各鄉鎮農業中心。
(七)漁業安全生產監管專項行動
落實《云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加強水上運輸和漁業船舶安全風險防控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云安〔2021〕1號)《云南省農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云農機〔2020〕2號)《保山市農業安全深感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有關要求,以防范化解漁業重大安全風險為主線,堅持精準治理、依法治理和源頭治理,扎實開展漁業安全生產監管專項行動,實現更高水平的安全,服務好漁業高質量發展。其中:
1.鞏固提升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對照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逐條逐項抓好落實,深入分析漁業安全生產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實施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員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健全漁業安全生產會商、分析、約談、督辦等機制。
2.大力開展漁業船員違規上崗專項整治。對職務船員配備不齊、普通船員人證不符、不持證上崗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專項整治,提升漁業船員整體安全水平,防范商漁船碰撞事故發生。
3.持續開展漁業安全專項整治。聚集“拖網、張網、刺網”三類高危漁船和“自沉、碰撞、風災、火災”四類事故高發情形,以防范船舶不適航、船員不適任、冒險航行作業為重點,深入開展漁業安全風險隱患自查自糾和集中整治。
責任單位:科技教育環境資源與漁業漁政管理股、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縣水產工作站、各鄉鎮農業中心。
除上述七個專項執法行動外,各鄉鎮農業中心要會同轄區內庫區管理單位統籌抓好水產養殖、水產苗種生產、水產種質資源、涉漁工程等方面執法監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本方案的部署要求,結合實際,按照龍陵縣“中國漁政亮劍2022”工作實施方案,由縣農業農村局統籌部署做好專項執法行動,確保取得實效。各鄉鎮要壓實屬地責任,及時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機制,負責轄區內宣傳引導、日常執法監管、工作協調、線索移交和按月報送相關材料等工作,確定專人負責,人員名單于4月25日前報縣農業農村局,聯系人:徐翠芬,聯系電話:0875—3031867。
(二)完善工作機制。加強與公安、交通運輸、市場監督、網信、工信、水利等部門溝通協調,推動實施部門聯合執法、聯合辦案,構建捕撈、運輸、銷售全鏈條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機制,提升監管合力。統籌執法力量,在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開展聯合執法、聯動執法,形成水陸執法閉環。對于發現的大案要案要堅決查處、依法公開,強化漁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達到“查辦一起、震懾一片”的效果。
(三)創新執法制度。創新方式方法,在工作手段、資源整合、平臺搭建等方面加強創新,加強《重大漁業違法違規案件掛牌督辦工作規定》《長江流域非法捕撈重點地區掛牌整治實施辦法》《龍陵縣人民政府關于龍陵縣漁業資源管理通告》等漁政執法相關制度的宣貫落實。要充分發揮社會公益組織作用,公開舉報電話,完善有獎舉報機制,構建專群結合監管機制。依法依職能強化漁業生態公益訴訟,加大違法行為懲處力度。
(四)助力掃黑除惡。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按照掃黑除惡常態化部署安排,繼續深挖漁業領域內組織涉漁“三無”船舶非法捕撈、電毒炸魚和漁港碼頭“扒皮”等涉黑涉惡線索,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積極配合公安、檢察院、法院等部門做好案件查辦。
(五)強化執法保障。按照《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關于實施漁業發展支持政策推動漁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農業農村部關于加強漁政執法能力建設的指導意見》等文件部署要求,積極協調財政等部門,加強漁政執法裝備建設,并將裝備運行維護、罰沒物品處置等執法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六)積極宣傳引導。充分發揮電視、電臺、報紙等主流媒體宣傳作用,加大漁業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及時宣傳各地漁政執法重大案件,強化警示作用。及時回應執法行動中的熱點敏感信息,指定信息員做好向“中國漁政”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報送信息。營造“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執法監管氛圍。
龍陵縣農業農村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