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76-7-/2022-0408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 公開目錄 | 抽查計劃 | 發布日期 | 2022-04-08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現將《2022年度龍陵縣市場監管領域部門“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2022年度龍陵縣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印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統一使用省級平臺
(一)2022年3月1日起,統一使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協同監管平臺—云南)”(以下簡稱“省級平臺”)開展兩個雙隨機抽查計劃。使用自建平臺的,部門雙隨機計劃可以在自建平臺上完成(完成后截圖報縣聯席辦),但部門聯合雙隨機計劃必須在“省級平臺”實施。
(二)統一使用“省級平臺”開展涉企信息歸集,不再通過“保山市市場主體信用監管平臺”(以下簡稱“市級平臺”)開展涉企信息歸集。
(三)“市級平臺”不再開展計劃內的雙隨機抽查工作。沒有平臺的部門,計劃外的可在“市級平臺”上開展。同時,“市級平臺”暫不停用,可用于信息共享、計劃外的雙隨機、無證無照查處信息錄入等。
(四)各成員單位要及時組織業務培訓,確保業務人員熟練掌握“省級平臺”操作規程。
二、認真落實抽查計劃
(一)制定好抽查方案
1.在市級年度抽查計劃中明確由市級統一抽查的,不列入縣級抽查計劃,各部門不需制定抽查工作方案,根據要求做好屬地檢查、抽查結果錄入公示、后續處理等工作。
2.由縣級組織實施檢查的,各成員單位要按“一計劃一方案”的要求,認真制定抽查工作方案,并做好屬地檢查、抽查結果錄入公示、后續處理等工作。
(二)抽查結果統一公示
各成員單位要在抽查檢查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的原則,錄入所查事項的抽查檢查結果。
1.通過“省級平臺”開展“雙隨機”抽查的部門,在平臺“抽查結果記錄”中錄入結果,并向社會公示。
2.通過自建平臺開展“雙隨機”抽查的部門在“省級平臺”涉企信息歸集模塊“抽查檢查信息”中錄入結果,并向社會公示。
3.雙隨機抽查計劃外的抽查檢查結果,各成員單位必須在“省級平臺”涉企信息歸集模塊“抽查檢查信息”中錄入結果,并向社會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各成員單位要合理組織實施年度抽查計劃,均衡推進抽查計劃進度,避免年底突擊抽查檢查和“前松后緊”現象,實現雙隨機抽查工作常態化。
(二)科學實施雙隨機抽查,對同一市場主體的多個抽查事項應當盡可能合并開展,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嚴格審核隨機抽取的檢查對象,堅決防止重復抽查。
(三)各成員單位要加強抽查問題后續處置工作,對抽查檢查發現的問題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防止“一抽了之、一查了之,查而不處、查而不罰”等情況發生。
(四)全縣年度抽查計劃務必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12月15日前完成抽查結果錄入公示等全部工作,12月15日后接受市政府年度綜合考評。
(五)按時報送工作情況。使用自建平臺的部門每季度報送《使用部門自建雙隨機監管平臺開展部門雙隨機監管情況統計表(季度)》(見附件3)至縣聯席會議辦公室聯系。聯系人:張琨、郭瑞華,聯系電話:6127349。
附件:1.2022年度龍陵縣市場監管領域部門“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
2.2022年度龍陵縣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
3.使用部門自建雙隨機監管平臺開展部門雙隨機監管情況統計表(季度)
龍陵縣“先照后證”改革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聯席會議辦公室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