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66829322/20241202-00002 | 發布機構 | 市生態環境局龍陵分局 |
| 公開目錄 | 云南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 發布日期 | 2024-12-02 |
| 文號 | 瀏覽量 |
根據《中共保山市委辦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保山市貫徹落實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的通知》(保辦字〔2023〕36號)要求,龍陵縣高度重視,及時制定整改方案,認真抓好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工作,明確由縣農業農村局牽頭負責“水產養殖水平低”問題的整改,現已完成整改并組織開展了縣級自查自驗?,F將自查自驗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問題基本情況
(一)問題編號:63。
(二)問題名稱:水產養殖水平低。保山市水產綠色健康養殖仍處于低水平,水產養殖尾水處理設施不完善。
(三)整改目標:全縣水產健康養殖水平不斷提高,水產養殖尾水處理設施不斷完善。
(四)整改措施:一是開展摸底普查工作。龍陵縣結合水產種質資源普查,對全縣池塘、水庫及稻田漁業養殖面積、養殖現狀開展了一次全面普查,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二是加大培訓及宣傳指導力度。在開展日常工作中,采取進社區、到塘頭,以集中和分散以及微信群等形式對養殖企業(戶),圍繞漁業綠色、健康養殖“五大行動”要求,積極組織相關知識培訓,大力倡導水產綠色生態健康養殖,對全縣漁業養殖區域池塘清整、基礎設施建設、供排水系統、養殖品種、養殖密度、飼料投入品、用藥等情況進行科學指導。在堅持提質增效的前提下,養殖水體采用還田還地的方式,不直排自然水域減少污染物排放,從而不斷提高水產綠色健康養殖水平。三是積極爭取項目支撐。積極向上級爭取項目資金支持,通過開展庫區漓食性魚類的增殖放流、實施稻漁綜合種養,大力推廣水產綠色健康養殖模式,將養殖尾水循環到田間或耕地進行二次利用,避免了養殖污水對生態水體的污染。四是強化監督檢查。加強對養殖區域的日常督促檢查,嚴格控制養殖水體的利用和處置方式,水產養殖廢水須經處理達到相關排放標準后,方可排放到生態水域。
二、整改工作情況
(一)全面摸清養殖底數。通過普查全面摸清全縣漁業養殖池塘、水庫及稻田種養面積及現狀,龍陵縣水產養殖沒有規模化養區,均屬零星散小養殖。截至目前,龍陵縣共有養殖戶295戶,面積4337.4畝,其中:庫區養殖戶6戶,面積3703.2畝(庫區屬于非水源保護區及人畜飲水水域,采用生態養殖方式,養殖品種為漓食性魚類鰱鳙魚);池壩塘養殖戶289戶,面積634.2畝。有稻田養殖戶22000戶,面積55000畝。
(二)宣傳培訓持續加強。結合開展漁業漁政法律法規及科普知識宣傳,制作水產養殖技術宣傳資料,通過進社區、到塘頭和微信群等方式,強化對養殖企業(戶)的宣傳培訓,采取對水產養殖水域淺塘改深塘,從源頭實施池塘以生石灰生態清塘治理,指導養殖企業(戶)建立科學合理放養及投餌和用藥制度,減少污染物排放,不斷提高水產綠色健康養殖水平。同時結合“安全生產月”、“6·5”世界環境日宣傳活動、水產養殖明白卡上墻等活動,先后對重點區域開展現代科學養殖培訓6期,參加培訓人員272人次,開展生態保護及防污染培訓2場次,參加培訓人員189人次,印發宣傳資料4200份
(三)項目支撐提高養殖水平。2023年以來,共爭取到中央資金265萬元,實施基礎設施建設提升項目,并轉變養殖經營方式,調整養殖結構,提高水產養殖水平和效益的同時保護水環境生態。一是爭取稻漁綜合種養示范項目資金215萬元,在全縣8個鄉鎮實施稻漁綜合種養示范16000畝,通過示范帶動,全縣稻漁綜合種養面積達5.8萬畝,實現了稻漁雙豐收;二是爭取生態保護及增殖放流資金50萬元,開展增殖漓食性魚類(鰱鳙魚)38萬尾,規劃建設智能化監控10個,制作生態保護宣傳牌18塊;三是發動當地企業積極開展生態保護,實施增殖放流土著魚類6萬尾,達到了以水養魚、以魚凈水,有效改善和保護生態的治理目的。經水務部門監測數據顯示,龍陵縣漁業養殖區域排出到自然流域的水質均控制在Ⅱ類水以內。
(四)漁業監督持續強化。一是充分利用漁業安全生產檢查、學生防溺水安全檢查及開展“中國漁政亮劍”執法專項行動,切實抓實水產養殖環境影響控制工作。二是對休閑垂釣場所開展環保和安全生產督查檢查,要求養殖生產及垂釣點衛生間要配備糞污處理設備、餐廚室要配備油水分離器及垃圾箱等;網箱、廢油、廢氣、廢渣等廢棄物一律不得倒入水中。三是嚴厲打擊查處電毒炸魚等違法行為,自2023年以來,辦理非法捕魚案件2起,罰款18000元,沒收電魚器具2套;在水產養殖過程中使用國家未批準使用的農業投入品案1起,罰款2000元。確保水產養殖廢水處理達到相關排放標準后排放。
三、縣級自查自驗情況
2024年11月22日,龍陵縣組織縣直有關單位及鄉鎮對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水產養殖水平低”問題整改完成情況開展縣級自查自驗,通過現場驗收和材料驗收方式對整改措施是否落實、反饋問題是否解決等開展驗收工作。經現場和臺賬資料核實,縣級自查自驗組成員一致認為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水產養殖水平低”問題各項整改措施落實到位,整改任務已完成,整改臺賬規范完整,符合驗收要求,同意申請市級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