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4-4/20240509-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水務局 |
| 公開目錄 | 通知公告 | 發布日期 | 2024-05-09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方案》(云政辦發〔2019〕39號),根據《保山市司法局關于全市公告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通知》(保司通〔2019〕57號)的要求,現將龍陵縣水務局行政執法主體資格,予以公告。
負責人:黃正輝
執法區域:龍陵縣
執法類別:水利
辦公地址:龍陵縣興農路/匯源路(路口)旁
監督電話:0875-6121342
郵編:678300
主要執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 《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 《云南省地下水管理條例》 《云南省水土保持法》 《云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等。
上述行政執法主體須于本公告發布后,依據《云南省行政執法公示辦法》第七條的規定,及時向社會公告本單位的執法人員信息、執法職責和依據信息、執法程序信息、有關便民服務信息、“雙隨機、一公開”制度及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救濟渠道信息以及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在事前應當公開的其他行政執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