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4-4-/2021-0128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水務局 |
| 公開目錄 | 通知公告 | 發布日期 | 2021-01-28 |
| 文號 | 瀏覽量 |
局機關各股室(管理中心)、各工程建設管理局、各鄉鎮農業服務中心(水利工作站)、鎮安重點水源工程管理中心、勐糯片區重點水源工程管理中心:
為貫徹落實市水務局和縣委、縣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領導,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切實做好2021年水利安全生產工作,結合我縣水利安全生產工作實際,水務局局制定了2021年水利安全生產工作要點,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轄區、本單位各股室(管理中心)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龍陵縣水務局
2021年1月28日
龍陵縣水務局2021年水利安全生產工作要點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精神,持續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集中攻堅行動,按照縣委、縣政府、縣安委會、市水務局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和縣水務局黨組的有關要求,準確把握“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強監管”的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進一步強化“紅線意識”、“底線思維”,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和“三管三必須”的要求,強化監管措施,著力提高水利生產經營單位本質安全水平,堅決防范重特大事故,杜絕較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推動全縣水利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要決策部署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開展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重要論述專題宣傳活動,進一步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將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實轉化為抓好水利安全生產工作的強大動力和實際行動。
(二)持續推動水利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認真落實《云南省水利廳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方案》和龍陵縣委 縣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的相關要求,按照改革任務、責任分工和時間進度要求,做好2021年各項工作,確保改革舉措落實到位。
二、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
(三)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按照《龍陵縣水務局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方案》責任清單要求,堅持綜合監管與業務和屬地監管相結合,督促各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嚴格落實監管職責。
(四)切實落實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按照省、縣安委辦關于全面加強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的精神,督促指導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加強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大事故督導力度。加大安全生產約談、警示教育、事故通報力度,強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加強對事故多發或工作不力單位的督導問責,督促責任追究到位和整改措施落實。
三、強化重點領域、重點項目、關鍵環節、重要時段安全生產工作
(六)強化重點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安全監管。進一步加強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工作,做好重點水源、重點堤防、重要病險水庫、重要水閘除險加固等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以及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鑒定和驗收。進一步加強水庫、堤防、水閘、泵站、灌區等水利工程運行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強化農村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工程、農村水電、引調水、水系聯通和水資源項目安全監管。進一步加強水土保持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加強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農村水電站及其水庫大壩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加強河湖水系連通項目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加強跨區域、調水工程調度的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加強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
(八)強化水文監測、水利工程勘測設計等安全監管。進一步加強水文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水質監測質量與安全管理監督檢查,強化水質檢測實驗室安全監管。強化安全科技支撐能力建設,進一步加強水利安全生產技術標準管理和監督實施、水利安全生產技術推廣安全生產等工作。進一步加強縣水務局組織審查項目的安全生產設施技術審查等工作。
(九)強化局直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進一步加強局機關和局屬各單位生產安全、消防、交通等公共安全管理。進一步完善《安全風險防控手冊》,落實各項安全防控措施,加強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定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制定應急處置措施并定期組織培訓演練,提高緊急情況下的應對處置能力。
(十)強化重要時段和重大活動期間的水利安全風險防控。做好重大節日、全國兩會、汛期、歲末年初等重要時段安全監管,強化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營造和諧穩定的水利安全生產環境。
(十一)強化水利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組織開展2021年度重點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巡查,提高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水平。開展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綜合性治理,加強施工現場隱患排查治理。打好水利行業危險化學品綜合治理攻堅戰,確保危險化學品綜合治理取得實效。持續推進水利水電工程電氣火災安全綜合治理,整改電氣安全隱患。
四、強化水利安全監管機制創新
(十二)積極探索“安全監管+信息化”水利安全生產監管方式。全面推廣應用水利部開發的水利安全生產監管信息系統,利用水利生產經營單位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及水行政主管部門監督檢查信息,實時對全縣水利安全生產狀況進行評估,逐步實行水利生產經營單位網上安全生產信息采集、安全監管和監測預警,提升安全生產監管效能。
(十三)積極推進水利安全生產執法工作。全面推行水利綜合執法,把水利安全生產執法納入其中一并部署。各業務股室(站)要按照“四個一律”要求,加強各自業務范圍和轄區內的執法監督檢查和情況統計匯報,至少上報1次監督檢查情況。積極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執法和“互聯網+執法檢查”工作機制,進一步提高水利安全生產執法信息化、規范化水平,依法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
(十四)發揮市場機制推動作用。落實水利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將水利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投保情況作為安全監督檢查的重點內容和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評定的必要條件。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鼓勵水行政主管部門通過購買必要的安全生產服務提升監管效能。
五、強化安全生產宣教培訓工作
(十五)開展安全生產宣教活動。大力宣貫《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萬里行”“安全生產法宣傳周”等主題宣傳教育活動,開展水利安全生產知識網絡競賽等特色活動,利用報紙、網絡、微信等各種媒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促進全行業安全發展理念和安全素質的全面提高。
(十六)加強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組織開展水利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培訓班,把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等工作的重要內容,督促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特種作業持證上崗制度,切實提高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自我保護意識與防護技能。
六、強化安全生產基礎保障
(十七)大力推進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督促轄區中型水庫管理單位和重點中型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抓緊完成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和鞏固提升工作,加強對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的指導,加大安全生產標準化結果在水利行業表彰、信用評價等工作中的運用。
(十八)開展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認真貫徹落實《水利部關于開展水利安全區險分級管控的指導意見》,督促水利在建項目、運行工程及水利設施管理單位按照或參照《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導則(試行)的通知》《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水利水電工程(水庫、水閘)運行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導則(試行)的通知》要求,全面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分級管控“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強化源頭管理。
(十九)完善安全生產投入。認真執行水利部制定施工定額標準中安全生產費用項目及計算標準。進一步規范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措施費提取,工程施工招標項目,在編制工程量清單時,應在“措施項目清單”中單獨列出“施工作業環境及安全文明措施”項目,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確保安全生產措施費專款專用,加強對安全生產措施費監督檢查。
(二十)加強水利安全生產監管隊伍建設。指導各相關單位進一步健全安全生產監管機構,配備足額的專業監管人員,加大業務培訓力度,切實加強作風建設,提高安全監管人員的履職盡責、動真碰硬和擔當作為的能力。
(二十一)加強事故應急管理。督促各級完善應急預案并演練,加強對應急預案制定、演練與修訂完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協同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與救援工作。
七、工作要求
(二十二)水利安全生產涉及面廣責任重大,工作任務繁重。各地各單位要統籌兼顧,全面推進,堅持屬地監管、綜合監管與專業監管并重,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與強化水利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并重,強化監督檢查與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并重,既著力解決當前水利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又要著眼推進水利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建設,全面推進水利安全生產工作。
2021年水利安全生產工作主要任務清單
主要任務 | 責任單位 | 完成時限 | |
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要決策部署 | 1.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 | 規劃建設股、局辦公室牽頭, | 2021年全年 |
2.完成年度水利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任務 | 規劃建設股會同局各股室(管理中心)分工負責 | 2021年全年 | |
二、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 | 3.督促全縣水利系統各單位按照《龍陵縣水務局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方案》責任清單要求,履行業務和屬地監管責任。 | 規劃建設股牽頭,局屬有關股室(管理中心)、各鄉鎮水管站、各工程建設管理局分工負責 | 2021年全年 |
4.切實落實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 規劃建設股牽頭、局屬有關股室(管理中心)、各工程建設管理局分工負責 | 2021年全年 | |
5.加大安全生產約談、警示教育、事故通報力度 | 規劃建設股、質安監站、局辦公室會同有關股室(管理中心)分工負責 | 2021年全年 | |
三、強化重點領域、重點項目、關鍵環節、重要時段安全生產工作 | 6.加強重點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監管 | 規劃建設股、質安監站股牽頭,局屬有關股室(管理中心)、各鄉鎮水管站、各工程建設管理局分工負責 | 2021年全年 |
7.加強水庫、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運行安全管理 | 農村水利水電股、水旱災害防御股牽頭,局屬有關股室(管理中心)、各鄉鎮水管站負責 | 2021年全年 | |
8.強化水文監測、水利工程勘測設計等安全監管 | 規劃建設股牽頭,局屬有關股室(管理中心)、各工程建設管理局分工負責。 | 2021年全年 | |
9.強化局直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 | 規劃建設股、局辦牽頭,局屬各股室(管理中心)分工負責 | 2021年全年 | |
10.強化重要時段和重大活動期間的水利安全風險防控。 | 規劃建設股牽頭,局屬各有關股室(管理中心)、各工程建設管理局分工負責 | 2021年全年 | |
11.強化水利安全生產專項整治 | 規劃建設股牽頭,局各有關股室(管理中心)、各工程建設管理局、各鄉鎮水管站分工負責 | 2021年全年 | |
四、強化水利安全監管機制創新 | 12.積極探索“安全監管+信息化”水利安全生產監管方式 | 規劃建設股牽頭,局屬各有關股室(管理中心)、各鄉鎮水管站、各工程建設管理局分工負責 | 2021年全年 |
13.積極推進水利安全生產執法工作 | 水政水資源股牽頭,局屬各有關股室(管理中心)、各鄉鎮水管站、各工程建設管理局配合 | 2021年全年 | |
14.發揮市場機制推動作用 | 規劃建設股牽頭,局屬各有關股室(管理中心)、各工程建設管理局配合 | 2021年全年 | |
五、強化安全生產宣教培訓工作 | 15.開展安全生產宣教活動 | 規劃建設股牽頭,局屬各有關股室(管理中心)、各鄉鎮水管站、各工程建設管理局分工負責 | 2021年全年 |
16.加強安全生產培訓工作 | 規劃建設股、辦公室負責 | 2021年全年 | |
六、強化安全生產基礎保障 | 17.大力推進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 規劃建設股、質監站牽頭,鎮安、勐糯水源管理中心)、各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分工負責 | 2021年全年 |
18.開展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 | 規劃建設股牽頭,局屬各有關股室(管理中心)、各鄉鎮水管站、各工程建設管理局分工負責 | 2021年全年 | |
19.完善安全生產投入。 | 規劃建設股牽頭,局屬各有關股室(管理中心)、各工程建設管理局分工負責 | 2021年全年 | |
20.加強水利安全生產監管隊伍建設 | 規劃建設股、局辦公室負責 | 2021年全年 | |
21.加強事故應急管理。 | 規劃建設股牽頭,局屬各有關股室(管理中心)、各鄉鎮水管站、各工程建設管理局分工負責 | 2021年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