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64-4-06_C/2016-0908019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水務局 |
| 公開目錄 | 通知公告 | 發布日期 | 2014-12-04 |
| 文號 | 瀏覽量 |
法定依據 | (一)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主席令2010年第39號)第二十五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1993年第120號)第十四條; 3、《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報審批管理規定》(水利部令2005年第24號)。(水利部正在修訂) 4、《云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第十四條。(云南省水土保持條例(草案)) (二)規范性文件 1、《水利部關于嚴格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查審批工作的通知》(水保〔2007〕184號)。 2、《云南省水利廳關于加強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查審批工作的通知》(云水保〔2010〕59號)。 |
申請條件 | (1)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 (2)符合《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技術規范》等國家、行業的水土保持技術規范、標準; (3)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明確; (4)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合理、有效,與周邊環境相協調,并達到主體工程設計深度; (5)水土保持投資估算編制依據可靠、方法合理、結果正確; (6)水土保持監測的內容和方法得當。 |
申報條件 | (1)行政許可申請書(紙質原件2份); (2)水土保持方案報批申報表(紙質原件2份); (3)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表)(紙質原件6份)(報告書應附相關部門的立項依據、編制單位資質證書、編制單位項目負責人和主要編寫人員的方案編制崗位證書復印件及業主、方案編制單位、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三方簽字蓋章的防治責任范圍確認書)。 (4)根據有關法規、政策和項目的實際情況需要提供的其它資料文件。 |
辦理程序 | 申請 受理 審批 發證(轉報) |
辦理時限 | 12個工作日(不含征求相關部門意見、組織查看現場、組織技術評審以及方案修改時間20個工作日) |
收費標準 | 1元/m2 |
辦件類別 | 聯辦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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