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533024MB1852088X/20230328-0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
| 公開目錄 | 通知公告 | 發布日期 | 2023-03-28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進一步加強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單位服務管理工作,規范服務內容,提高管理水平,充分發揮烈士紀念設施褒揚烈士精神作用、增強廣大群眾的愛國主義意識,規范祭掃活動,維護公共秩序和文明風尚,特制定如下預約審查制度。
一、活動地點、人數、時間實行預約制度。
清明節、烈士紀念日是舉行烈士紀念活動的高峰,每個人都有權利前往龍陵縣烈士紀念設施嘗試進行紀念活動。但是,人數過多會導致活動場所擁擠,安全問題無法保障。為了控制人數,保證活動場所不會因規模不合理引起擾序,為了保障各方參與者的合法權益,到龍陵縣烈士紀念設施場所舉行各類紀念活動的個人、單位、團體都需提前3日向當地退役軍人事務局預約,預約需提供活動地點、時間、人數、活動流程安排等,并按約定的時間和事項進行活動。
二、烈士陵園管理制度
(一)烈士紀念設施開放時間為9:00——17:00(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烈士紀念設施面向公眾全面免費開放。
(三)到龍陵縣烈士紀念設施場所舉行各類紀念活動的個人、單位、團體都應自覺接受安全檢查。入園應著裝得體,衣履不整者謝絕入園;紀念、育活動的單位和團體應統一著裝,中共黨員佩戴黨員徽章;為表示對烈士的尊重,除特殊情況外,參與人員不得打傘戴帽或者戴墨鏡。衣冠不整者、醉酒者、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者、攜帶寵物者謝絕入場。
(四)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烈士紀念設施內開展與烈士紀念、愛國主義教育、黨史學習教育、國防教育等無關的活動。烈士紀念設施內不得高聲喧嘩、隨意奔跑、嬉戲打鬧,不得在紀念碑廣場躺臥或作出其他不文明的行為;嚴禁在烈士紀念設施內推銷商品、散發傳單、張貼廣告等。在烈士紀念設施內拍照或者攝像時,注意保持內莊嚴肅穆的氛圍,未經許可禁止使用閃光燈拍照,拍攝內容不得用于商業營銷活動。
(五)學齡前兒童、小學生,需成年人陪同;高齡老年人、行動不便者需有親友陪同;100人以上兒童、學生團隊,20人以上高齡老年人、殘疾人、體弱者等社會特殊群體請提前一天來電通知,以確保安全參觀;媒體來訪需提前一天預約,經龍陵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確認批準后根據預約時間到烈士紀念設施拍攝、采訪。
(六)如需人工講解服務,請至少提前一個工作日預約,經確認成功預約后按約定時間進行活動;如行程有改動須提前電話告知,超時30分鐘未到館者,預約自動取消。
(七)觀眾須愛護展覽設施及其他公共服務設施,愛護環境衛生,禁止觸碰展品和其他易碎物;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禁止破壞、污損和拆卸英雄烈士紀念建筑及各類設施(設備),不得進行涂寫、刻畫、張貼、攀爬等行為;禁止喧嘩、隨地吐痰和隨手亂扔廢棄物;禁止攀爬登高、采摘花木、踐踏草坪。如有違法犯罪行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八)參加活動者應遵守國家法規及烈士紀念設施管理單位制定的相關管理規定,如有損壞公共財物,或傷害他人身體之行為,必須照價賠償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九)如遇我園重大或臨時性活動,須遵從我園安排;如遇各類突發事件,請服從工作人員指揮。
(十)預約電話:0875-3060199,預約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龍陵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