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58B-15_B/2018-0910008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 公開目錄 | 人大建議辦理結果 | 發布日期 | 2018-06-15 |
| 文號 | 瀏覽量 |
革家正、蔣炳來、侯云國、鄭再留、李雙果、李本忠代表:
你們在龍陵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給予超齡村干部補繳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問題的建議》(第117號)已交我局辦理。經研究,并與你們面商,現答復如下:
一、村干部是由村民選舉產生的基層自治組織工作人員,不存在用人單位(即:無勞動關系),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只能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進行參保。根據《關于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1〕20號)第三條的規定:“采取各種靈活方式就業參加養老保險的人員,不得以事后追補繳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因此,目前缺乏補繳基本養老保險的依據。
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屬省級統籌,不同群體要求補繳養老保險的訴求,需由省級及以上部門出臺相關政策方可執行。
三、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村干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達到法定退休時(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時間和退休時間),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又不續保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感謝你們對我局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希望你們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龍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6月7日
(聯系人:段發映,聯系電話:6127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