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bb-30/2018-0616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政務服務管理局 |
| 公開目錄 | 公示公告 | 發布日期 | 2018-06-16 |
| 文號 | 瀏覽量 |
一、適用范圍
事業單位法人設立登記(備案)的申請和辦理。
二、辦理依據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六、七、八、九、十四條及《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章等相關規定。
三、受理和決定機構
龍陵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四、數量限制
無限制。
五、申請條件
1.經審批機關批準設立;
2.有規范的名稱和組織機構(法人治理結構);
3.有穩定的場所;
4.有與其業務范圍相適應的從業人員、設備設施、經費來源和開辦資金;
5.宗旨和業務范圍符合事業單位性質和法律、政策規定;
6.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六、申請材料目錄
序號 | 提交材料名稱 | 原件/復印件 | 要 求 |
1 | 《事業單位法人設立登記(備案)申請書》 | 原件 | 按說明填寫。 |
2 | 《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登記申請表》 | 原件 | 按說明填寫。 |
3 | 事業單位章程草案 | 原件 | 事業單位起草,經舉辦單位審查同意。 |
4 | 審批機關批準文件 | 原件或復印件 | 機構編制部門、其他有關政府部門或舉辦單位決定設立的文件 |
5 | 擬任法定代表人現任該單位行政職務的任職文件 | 原件或復印件 | 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的有效文件 |
6 | 擬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 | 復印件 | 身份證、軍官證等身份證明文件 |
7 | 開辦資金確認證明 | 原件或復印件 | 舉辦單位出具的證明文件 |
8 | 住所證明 | 原件或復印件 | 使用自有房屋的,提交房屋產權證明;使用租賃房屋的,提交房屋產權證明及有效期內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賃合同;無償使用他人房屋的,提交房屋產權證明及房屋所有者授權使用證明;無償使用他人租賃房屋的,提交房屋產權證明和房屋承租人的授權使用證明;使用國家劃撥房屋的,提交上級部門授權使用證明。 |
9 | 經費來源證明 | 原件或復印件 | 舉辦單位出具的證明文件 |
10 | 相應資質認可證明或者執業許可證明 | 原件或復印件 | 業務范圍中有涉及資質認可事項或者執業許可事項的提交,不涉及的不提交。 |
注:1.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事業單位的,還應當有舉辦單位的法人資格證明文件。
2.以上材料均一份。復印件應加蓋發文機關或舉辦單位的印章。
填寫說明
(一)《事業單位法人設立登記(備案)申請書》
1.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事證號):留空不填
2.單位名稱:填寫經審批機關批準的單位名稱(有多個名稱的封面只填寫第一名稱,內表的單位名稱欄中依次填寫第一名稱及其他名稱,并將其他名稱用括號分別括起)。
3.申請日期:填寫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申請材料的日期。
4.住所:填寫郵政能夠送達的詳細地址。一個單位有多個辦公地點的,填寫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地址。
5.舉辦單位:填寫舉辦單位全稱。
6.經費來源:填寫財政補助收入或非財政補助收入。
7.開辦資金:與舉辦單位出具的開辦資金確認證明數額相一致。
8.開戶銀行、銀行賬號:填寫事業單位開立基本賬戶的銀行及賬號;沒有的不用填寫。
9.審批機關、批準文號:填寫批準本單位成立的機關全稱和批準本單位成立的文件文號。
10.執業許可證書:填寫資質認可或執業許可的批準文號或證書號,業務范圍涉及資質認可事項或執業許可事項(如醫療、學歷教育、出版、廣告、人才交流、職業技能鑒定、司法鑒定等)的事業單位填寫。
11.機構規格、人員編制:按機構編制部門的批文填寫,未經機構編制部門審批的不填寫。
12.從業人數:按實際情況填寫。
13.網上名稱:填寫后綴為“.公益”的中文域名,沒有的不填寫。
14.分支機構簡況:按機構編制部門的批文填寫,未經機構編制部門審批的不填寫。
15.宗旨和業務范圍:宗旨是指舉辦事業單位的主要目的,一般以一句話概括,后加句號;業務范圍是對事業單位可以開展的業務事項的界定,一般是名詞加動詞的詞組,各項之間用空格分開;宗旨和業務范圍一般不超過150字。
16.待登記法定代表人意見:擬任法定代表人應確認提交的所有申請材料的真實性,簽署“申請材料情況屬實”的意見,并簽名、加蓋名章、注明日期。
17.舉辦單位意見:按權限由相關負責人簽署“情況屬實,同意申請”的意見,并簽名、加蓋舉辦單位公章、注明日期。
18.聯系人、郵政編碼:按實際情況填寫。
19.聯系電話:填寫手機號。
(二)《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登記申請表》
1.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民族:應與居民身份證或其它身份證明的信息相一致。
2.戶籍所在地:填寫居民身份證上的“住址”。
3.家庭住址:填寫現居住地地址。
4.現任職務:填寫在擬申請登記的事業單位中的現任行政職務。
5.曾用名、政治面貌、文化程度、技術職稱、本人簡歷:與人事檔案相關內容一致。
6.照片:貼2寸彩色證件照片。
7.所在單位:填寫擬申請登記的事業單位的名稱。
8.舉辦單位人事部門意見:由舉辦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簽署審核意見,簽字,加蓋舉辦單位人事部門公章,注明日期。
七、申請接收
1.現場接收。龍陵縣人民政府大樓二樓。
2.網上接收。事業單位在線網(http://gjsy.gov.cn/)。
八、基本流程
申請、受理、審查、核準、發證、公告。
九、辦結時限
法定時限為30個工作日,承諾時限為5個工作日(依法需要聽證、鑒定和專家評審等的時間不計入時限)。
十、收費依據及標準
無收費。
十一、辦理結果
經核準登記的事業單位取得《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被賦予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十二、結果送達
在承諾辦理時限內通過電話、短信或網上辦結通知等方式通知申請人領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十三、咨詢途徑
辦公地址:龍陵縣人民政府大樓二樓;電話0875-6123129。
十四、監督投訴渠道
辦公地址:龍陵縣人民政府大樓二樓;電話0875-6123315;電子郵箱:llxwbb@126.com。
十五、辦公地址和時間
辦公地址:龍陵縣人民政府大樓二樓;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1:30 ;2:30-5:30(法定節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