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zwfw-/2022-0930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政務服務管理局 |
| 公開目錄 | 改革信息 | 發布日期 | 2022-09-30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縣直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云政辦發〔2022〕55號)和《保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保政辦發〔2022〕39號)要求,做好龍陵縣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工作。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依法編制行政許可事項清單
(一)科學編制,及時公布縣級清單。將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縣政務服務管理局作為全縣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牽頭部門,負責組織梳理編制龍陵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必須逐項明確事項名稱、主管部門、實施機關、設定和實施依據等基本要素。對于清單中上級設定、本級實施的事項,不得超出上級清單范圍,確保事項同源、統一規范。鄉級不單獨編制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統一編入縣級清單。
(二)嚴格清單動態管理。因云南省地方性法規、云南省人民政府規章或機構改革等對行政許可事項作出調整,包括新設、取消行政許可事項,改變主管部門、實施機關的,縣政務服務管理局應當按調整要求及時進行調整,行政許可實施機關做好實施前準備。各行政許可實施機關不得違規調整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基本要素內容。上級清單作出動態調整的,縣級清單應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相應調整。
(三)做好有關清單系統銜接。建立健全縣政務服務管理局與全縣清單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做好行政許可事項清單與權責清單、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互聯網+監管”事項清單、投資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證照分離”改革事項清單等各類清單的協同聯動,嚴格與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保持一致并做好銜接。行政許可事項清單調整的,其他清單主管部門對有關清單目錄要及時作出相應調整。
二、強化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
(一)依法依規實施行政許可。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公布后,各行政許可實施機關要嚴格執行,此前行政許可事項實施機關與本清單不一致的,以本清單為準。要依照省級公布的行政許可實施規范編制辦事指南,并向社會公布。辦事指南一經公布必須嚴格遵照執行,不得隨意增加許可條件、申請材料、中介服務、審批環節、收費、數量限制等,不得超時限辦理行政許可,但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對人的合理優化調整,依法依規持續推進行政許可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要按照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要求,通過推行告知承諾、集成服務、一網通辦、跨省通辦等改革措施,更好滿足企業群眾辦事需求。
(二)統一規范事項管理。清單公布實施后,縣政務服務管理局要依托全省政務服務平臺,組織有關部門將本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全部納入行政許可管理系統。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范和辦事指南制定公布后,縣政務服務管理局要組織有關部門將實施規范和辦事指南于2022年底前匯集至行政許可管理系統,并在有關業務辦理系統、政務服務大廳等平臺和場所更新辦事指南,確保線上線下內容一致。今后,各行政許可實施機關清單和實施規范的調整情況,應在調整后10個工作日內上傳至行政許可管理系統。
(三)清理整治變相許可。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的要求,清理變相許可。在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之外,有關行政機關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以備案、證明、目錄、計劃、規劃、指定、認證、年檢等名義,要求行政相對人經申請獲批后方可從事特定活動。縣級審改牽頭機構在組織本地有關部門梳理編制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時,同步開展變相許可自查自糾,一經發現,要及時通過停止實施、調整實施方式等予以糾正。
(四)加強全鏈條全領域監管。對清單內的事項,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要科學劃分風險等級,明確監管重點環節,實施有針對性、差異化的監管政策,提升監管的精準性和有效性。要依托“互聯網+監管”平臺,將與行政許可事項對應的監管事項全部納入平臺監管事項動態管理系統。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三定”規定明確的監管職責,對列入清單的行政許可事項逐項明確監管主體,杜絕監管盲區。法律法規和“三定”規定未明確監管職責的,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確定監管主體。對多部門共同監管的事項,由行業主管部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實施綜合監管。對國務院、省級部門制定的監管規則和標準,各監管主體要嚴格執行。對上級依法依規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明確監管層級、監管部門、監管規則和標準,堅決杜絕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問題,防止監管缺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工作,加強統籌協調,建立健全工作機制,進一步配齊配強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力量,壓實工作責任,持續用力抓好貫徹落實。要及時研究解決清單管理和行政許可實施中的重大問題,統籌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確保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落地見效。
(二)加強監督問責。縣政務服務管理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實施情況的動態評估和全程監督,進一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依托“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政府門戶網站、“互聯網+監管”平臺等接受社會監督。對于違法違規編制清單、實施行政許可,變相實施行政許可等問題,要進一步加大監督力度,責成有關部門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龍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9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