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zwfw-/2020-1209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政務服務管理局 |
| 公開目錄 | 改革信息 | 發布日期 | 2020-12-09 |
| 文號 | 瀏覽量 |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
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23項行政權力事項的決定》(云政發〔2020〕31號)有關要求,現將行政許權力事項調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取消2項。
縣林業和草原局1項:“進入自然保護區活動審批”的子項“外國人進入自然保護區審批”;縣公安局一項:“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的子項“典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
二、部分取消1項。
縣衛生健康局“醫療機構設置審批(含港澳臺)”,該項“除三級醫院、三級婦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臨床檢驗中心、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港澳臺獨資醫療機構外,其余醫療機構不再核發《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
龍陵縣政務服務管理局
2020年12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