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86-3-06_B/2017-0511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龍新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惠民政策明白卡 | 發布日期 | 2017-05-11 |
| 文號 | 瀏覽量 |
2017年5月10日龍新鄉人民政府印發了《龍新鄉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天然林保護停止商業性采伐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為便于更好地理解《通知》相關內容,切實抓好落實,現就《通知》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出臺的背景
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關于“完善天然林保護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的要求,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要研究把天保工程范圍擴大到全國,爭取把所有天然林都保護起來”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文件精神,保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天然林保護停止商業性采伐的通知,保政辦發〔2017〕37號文件精神、《龍陵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天然林保護停止商業性采伐>的通知》文件精神。天然林是自然界中生物群落最復雜、生物多樣性最豐富、結構最穩定、生態功能最完備的陸地生態系統重要組成部分,在涵養水源、保持水土、維護生態平衡、保護生物多樣性、應對氣候變化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保護好天然林,是建設生態文明的根本要求,是踐行綠色發展、維護生態安全的重要舉措。
二、主要內容
《通知》由三個部分組成:一是重要意義;二是目標任務;三是工作要求。
(一)重要意義
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市委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按照國家天然林保護“三步走”的工作部署,全面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建立和完善天然林保護制度,實現把所有天然林都保護起來的主體目標,推進生態文明和美麗龍新建設,服務森林龍新,助力龍新爭當全縣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
(二)目標任務
自2016年起,全面停止天然商品林商業性采伐,全鄉集體和個人所有的天然商品林停伐面積16.753萬畝。按照嚴格保護、停止采伐的要求,把停伐任務落實到具體山頭地塊,把管護責任落實到責任單位和管護責任人,把停伐管護補助落實到每一個林權所有者,最終實現全鄉天然林全面有效保護。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強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實施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工作量大,涉及面廣,情況復雜的系統工作。為此,龍新鄉人民政府成立由鄉人民政府鄉長、分管林業的副鄉長為副組長、鄉領導班子、各村(社區)主任、鄉直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督察組、糾紛調處組、宣傳組、業務組。
二是天然林保護停止商業性采伐工作的步驟。全鄉天然林保護停止商業性采伐工作,堅持統一部署、試點先行、全面開展、限期完成的原則,具體分前期準備階段、工作階段、政策落實
三個階段進行。
三是明確范圍,嚴格保護。根據我鄉實際,確定納入天然林停伐保護的范圍包括:按照最新一輪森林資源二類調查成果,天然林國有起源為天然的商品林中的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等三個地類面積,全縣集體和個人所有起源為天然的商品林中的有林地。對納入保護范圍的天然林,自2016年起,全面停止一切商業性采伐。
四是統籌兼顧,著力打造天然林管護體系。結合實際,認真研究,科學合理地整合國有林、公益林、天然商品林資源,統籌好各種管護資金和人員,妥善安排護林人員從事森林管護等工作,切實保障國有林、公益林、天然商品林得到有效管護。
五是保障民生,做好補助兌現工作。天然林保護停止商業性采伐的核心是保護天然林,但關鍵是解決好人的問題、利益問題。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認真做好集體和個人所有的天然商品林分戶(權益主體)登記工作。集體和個人所有的天然商品林分戶補助面積以最新一輪森林資源二類調查成果為基礎,對照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成果進行核定。集體和個人所有的天然商品林分戶補助面積確定后,要進行張榜公示。公示結束后,由鄉鎮人民政府與林權所有者簽訂天然林停伐保護協議,作為兌現停伐管護補助的依據。已經流轉的集體和個人所有的天然商品林,其停伐管護補助的權益,按照流轉合同(協議)雙方自行協商處理。在開展集體和個人所有的天然商品林停伐工作中,以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化解爭議,調處矛盾,做到面積不重一畝,補助不少一分。
六是加強宣傳,維護林區社會和諧穩定。保護天然林需要全社會的大力支持和廣泛參與,要加強輿論引導,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各種媒體,借助科普畫廊、宣傳欄、宣傳標語、標志牌等宣傳手段,在城鄉廣泛開展多形式、多層次、全方位的宣傳,進一步擴大社會認知面,增強影響力,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和天然林保護的良好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