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86-3-11_B/2017-0907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龍新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惠民政策明白卡 | 發布日期 | 2017-09-07 |
| 文號 | 瀏覽量 |
近日,龍新鄉人民政府印發了《龍新鄉義務教育精準控輟保學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為便于更好地理解《方案》相關內容,切實抓好落實,現就《方案》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方案》起草的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脫貧攻堅工作的重大戰略部署,切實抓好教育精準脫貧工作,確保完成義務教育有保障的工作目標,阻斷貧困代際傳遞,在全鄉逐步形成政府、社會、家庭和學校齊抓共管、常抓不懈的“控輟保學”良好局面,根據《保山市教育局、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關于做好義務教育精準控輟保學工作的通知》(保政教發〔2017〕204號)精神,現結合我鄉控輟保學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的內容
《方案》要求精準組織入學。一是精準掌握學生信息。要全面掌握轄區內適齡兒童少年的基礎信息,特別要做好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留守兒童、外出和流入務工子女、殘疾少年兒童、殘疾人子女、服刑人員子女等特殊群體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和控輟保學工作,對應入學接受義務教育但尚未入學的適齡兒童少年,采取“一人一案”措施,及時查缺補漏,依法確保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依法接受義務教育。
二是依法組織入學。對未入學的適齡兒童少年,及時報請鄉人民政府和中心學校,向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發放入學通知書,督促他們依法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并完成義務教育。對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由鄉人民政府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送孩入學,逾期不送的,由龍新司法所依法發放法律明白告知書,敦促其盡早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對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出具有國家醫療衛生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機構檢查結論證明,報請縣教育局批準。
《方案》要求精準動員返學。一是依法組織未入學和輟學學生入學返學。在全面核實適齡兒童少年基礎信息的基礎上,對尚未入學和已經輟學的適齡兒童少年要進行精準識別,凡屬于義務教育階段適齡的學生,應當“一人不漏”地勸其入學返學。對應當入學返學的學生,由鄉人民政府和學校向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發放入學返學通知書,督促其依法按時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返學并完成義務教育。對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由鄉人民政府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送孩入學,逾期不送的,由龍新司法所依法發放法律明白告知書,敦促其盡早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對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是建立未入學適齡兒童少年和輟學學生分類安置機制。各學校要根據入學返學的學生群體情況,分類安排實施教育教學工作,確保所有入學返學適齡兒童少年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
《方案》要求精準控輟保學。一是完善學生輟學監測報告制度。二是完善輟學學生勸返和預防工作機制。三是完善控輟保學幫扶工作機制。
三、關鍵詞詮釋
分類安置機制:
1.對未入學的6-9周歲適齡兒童少年,統一安排到小學一年級入學,統一注冊學籍。
2.對未入學的10-12周歲適齡兒童少年,安排到小學高級段入學,統一注冊相應年級學籍并單獨編班,按小學一年級要求組織教育教學活動。
3.對未入學的13-15周歲適齡兒童少年,在初中學校注冊學籍,集中開設職初班,組織文化知識和職業技能教育。
4.對小學輟學不超過2年的學生,原則上按輟學年級安排入學;輟學超過3年以上的學生,視情況安排到小學高級段或職初班入學。對初中輟學不超過3年的學生,可按輟學年級安排入學,或視情況進行補償教育,保證其完成學業。
5.對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根據殘疾類型和程度,采取隨班就讀、到特教學校就讀或送教上門等方式妥善安排入學或接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