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86-3-/2019-0408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龍新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鄉鎮文件 | 發布日期 | 2019-04-08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深入貫徹落實《云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深入開展礦產資源領域“打非治違”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資執法〔2019〕139號)和《保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印發開展2019年度礦產資源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保自規發〔2019〕10號)文件精神,現根據《龍陵縣2019年度礦產資源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總體部署,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龍新鄉2019年度“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對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吹響新的“集結號”,打好嚴厲打擊礦產資源違法違規勘查開采行為攻堅戰。將礦產資源領域“打非治違”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實現礦產資源違法行為早發現、早制止、早查處,對頂風違紀、屢查屢犯的礦產資源違法行為要從嚴處理,對在自然保護區、風景旅游區等破壞生態環境的礦產資源違法違規行為要從重查處,堅決防范和杜絕違法違規勘查開采礦產資源引發的重特大事故和破壞生態環境現象,統籌協調,推動全鄉礦產資源“打非治違”工作向縱深發展。
二、工作重點
加強對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重點領域礦產資源違法違規案件核查處理,對違法行為多發區加大巡查和打擊力度,全面開展礦產資源領域“打非治違”工作。
(一)重點打擊和治理的對象
1.私挖盜采玉石(黃龍玉)的違法違規行為;
2.自然保護區、風景旅游區內的礦產資源違法違規行為;
3.會同水務部門查處湖泊流域的礦產資源違法違規行為;
4.油氣輸送管道周邊的礦產資源違法違規行為;
5.安全生產部門移送的涉嫌安全生產問題的礦產資源違法違規行為;
6.會同水務、交通運輸等部門查處河道、公路沿線沿岸違法違規開采礦產資源行為;
7.集中清理歷年來反復整治不徹底的礦產資源違法違規行為;
8.礦產衛片執法檢查中發現未查處整改到位的違法圖斑;
9.日常巡查和監管過程中發現的礦產資源違法違規行為。
(二)打擊和整治的違法違規行為
1.“非法小煤窯”、無證勘查、無證采礦、私挖盜采和群采群盜礦產資源;
2.越界勘查開采礦產資源;
3.持勘查許可證開采礦產資源;
4.持過期證勘查開采礦產資源;
5.非法轉讓探礦權、采礦權;
6.其他違反礦產資源管理法律法規勘查開采礦產資源的行為。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全鄉礦產資源領域“打非治違”工作的領導,成立“打非治違”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趙勝學 鄉黨委書記
副組長:蔣錫輝 鄉黨委副書記、鄉人民政府鄉長
楊文華 鄉黨委委員、宣傳委員
成 員:楊 磊 鄉黨委委員、鄉人大主席
廖孝發 鄉黨委副書記
李希助 鄉紀委書記
范彩艷 鄉黨委委員、組織委員
郭梅冬 鄉黨委委員、人民政府副鄉長
張紹波 鄉人民政府副鄉長
鄭 宇 鄉人民政府副鄉長
洪永全 龍新派出所副所長(主持工作)
赧昌炳 龍新司法所所長
楊源輝 鄉財政所所長
劉素梅 龍新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
周 莎 鄉黨政辦負責人
黃必嬌 鄉林業服務中心主任
楊科從 鄉國土和村鎮規劃建設服務中心主任
楊國云 鄉水利工作站站長
盧 山 鄉安監站負責人
何志鵬 龍新國土資源管理所所長
張東華 黃草壩社區黨總支書記
徐云順 勐冒社區黨總支書記
廖國發 大硝河村黨總支書記
王有福 龍新社區黨總支書記
郭紹東 繞廊社區黨總支書記
楊正龍 雪山村黨總支書記
楊國喬 菜子地村黨總支書記
匡大平 黑山村黨總支書記
段興虎 蚌渺社區黨總支書記
馬雙昌 荊竹坪村黨總支書記
蘇會美 茄子山村黨總支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國土所,由楊文華兼任辦公室主任,何志鵬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人員從相關單位抽調,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四、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排查階段(2019年4月1日-4月30日)。各村(社區)、鄉直有關單位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落實責任,明確任務,完善措施。要對轄區內礦山組織開展排查摸底,特別是黃龍玉及硅石礦資源豐富的地區要重點開展排查,并甄別是否位于各類保護區、重要交通沿線、水庫、江河湖、耕地、林地等環境敏感區域;將排查出的問題逐一登記匯總,建立臺賬并上報。通過各類宣傳方式向社會公布12336舉報電話、微信舉報平臺,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力量。各村(社區)、鄉直有關單位將制定的工作方案和排查摸底情況于2019年4月 日前上報鄉政府。
(二)治理整頓階段(全年持續開展)。對發現的礦產資源違法違規行為要堅決予以查處和取締,該停產整頓的堅決停產整頓,該關閉取締的要堅決依法關閉取締。對違法勘查開采和經查處整改、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依法關閉取締;對違法勘查開采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責令停止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予以處罰;特別是“非法小煤窯”,要堅決制止和取締,并依法從嚴查處,做到“三撤出一毀閉”;對頂風違紀、屢查屢犯的礦產資源違法行為要從嚴處理;對在自然保護區、風景旅游區等破壞生態環境的礦產資源違法行為要從重查處。對于發現的涉及其他有關部門職能職責范圍的,及時移交有關部門處理;構成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發現問題要積極主動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爭取支持。各村(社區)、鄉直有關單位將礦產資源“打非治違”工作開展情況于2019年9月25日前報鄉政府。
(三)督導總結階段(2019年10月15日-12月30日)。鄉政府將對礦產資源“打非治違”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并積極總結經驗探索建立完善相關制度和措施辦法。各村(社區)、鄉直有關單位將整治資料匯總并歸檔,于2019年12月25日前上報工作總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礦產資源領域“打非治違”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長期以來非常重視的重點工作之一,是切實維護礦產資源開發管理秩序和生態環境的重要舉措。要充分認清礦產資源領域“打非治違”工作的重要性,明確責任分工,認真梳理摸底,積極主動與鄉政府做好匯報,提好建議,為推動礦產資源領域“打非治違”工作創造良好條件。
(二)積極配合執法。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查處工作規程》等的有關規定,配合縣鄉有關部門依法依規嚴肅查處礦產資源違法違規行為,切實履職到位,并跟蹤督促轄區內落實礦產資源“打非治違”工作開展情況,最終消除違法狀態。
(三)建立長效機制。要將礦產資源“打非治違”工作列入日常性工作日程,作為一項長期持續性的工作來抓,杜絕“一陣風”式,切勿存在一勞永逸的想法,配合縣鄉有關部門對已查處過的違法違規勘查開采點仍要加強巡查檢查,防止死灰復燃。
(四)統籌協調推進。要把礦產資源“打非治違”工作與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結合起來;把巡查違法違規勘查開采礦產資源行為與護林防火巡查結合起來;把配合縣鄉部門嚴厲打擊違法違規勘查開采礦產資源行為與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結合起來。
(五)加強信息報送。要暢通信息溝通渠道,加強礦產資源“打非治違”工作的信息報送,按照本通知中明確規定的時間節點,按時按質報送相關材料。重大緊急輿情事件等重要信息應及時形成專報材料,及時報告鄉政府。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