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86-3-/2018-1208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龍新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鄉鎮文件 | 發布日期 | 2018-12-08 |
| 文號 | 瀏覽量 |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會議要求,切實做好2019年度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有效防范森林火災,減少林火次數和災害損失,嚴防發生重特大森林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確保全鄉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森林生態安全,經鄉人民政府研究,現就抓好2019年度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組織機構
各村(社區)、各有關成員單位要把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以責任落實為抓手,深入落實各村、組、個人、各部門的責任。深化執行鄉領導班子掛鉤村(社區)、村(社區)主要領導分片制度,落實包保責任。實施成員單位掛鉤包保責任制,切實將成員單位掛鉤責任落實到山頭地塊、林區基層。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滅火組織機構,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通信暢通。
二、加強部署檢查,嚴格責任追究
各村(社區)及成員單位要及時安排部署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按照每一階段的工作重點,部署相應的工作任務。加強督促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必須發出整改通知書,限期進行整改,對限期不進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嚴格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2019年森林防火期,鄉人民政府將安排不低于3次集中督查,分別是春節前、高火險期間、清明節期間。嚴格執行問責制,對因失職、瀆職、瞞報、謊報、遲報(超過1小時)、責任落實不到位、管理不嚴格、組織不得力等原因造成火災頻發[連續7天內發生森林火災2起以上或發現非連續衛星熱點(不含經批準的計劃燒除和生產性用火)4個以上的],一律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特別是領導干部的責任,并實行黨政同責。嚴肅查處第一把森林火災,發生第一把森林火災的村(社區)必須向鄉人民政府寫出書面檢查,并組織召開現場會,深刻吸取火災教訓。嚴懲火災肇事者或犯罪分子,并通過新聞媒體公開進行警示教育。
三、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宣傳效果
以依法治火為主線,突出火源管控、撲火安全和火災案例警示教育,增強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廣泛開展森林火災案例警示教育,提高宣傳教育的警示作用。實施責任書入戶、學校“五個一”、以案說法、手機短信、警示標牌、橫幅布標、公益廣告、客運農用車輛等宣傳工程,普及森林防火知識,增強群眾用火常識和防火意識。分階段開展好12月宣傳月、3月中小學生宣傳周、4月清明宣傳周及5月防災減災宣傳周等宣傳活動,全面覆蓋村(社區)、學校、涉林景區景點等防火重點單位和人群,營造全社會共同防范森林火災的濃厚氛圍。
四、加強火源管控,實施依法治火
抓好“5個百分之百”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和火災隱患排查整改制度,有條件的地方提前組織實施計劃燒除,城鎮面山、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旅游區等重點部位組織人工進行可燃物清理。強力推進違規用火專項治理行動,做到高度重視、全面推行,實現見煙必查、有火必處、違規必罰。加大野外違規用火處罰力度,對發現的違規用火情況決不姑息,對行為人、包括行為單位、責任人要嚴格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嚴格執行“野外違規用火罰款950元”。對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實行政府通報制度,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問責。建立健全野外用火管理制度,制定野外用火管理辦法或規定,修改完善村規民約,通過完善管理制度規范野外用火行為,約束和懲處違規用火者。
五、加強應急處置,確保撲火安全
各村(社區)要加強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預案)的建設,確保依案處置森林火災,堅決做到撲火安全零傷亡、應急響應快速到位、火情統一歸口上報、組織指揮深入靠前、撲救行動協同有序、火場清守干凈徹底。重點部位、敏感部位發生森林火災,主要領導或授權分管領導及其他黨政領導必須第一時間到撲火前線坐鎮指揮,嚴禁無撲火經驗的干部指揮撲火,嚴禁婦女、中小學生和老弱病殘人員參與撲火,堅決杜絕人員傷亡事故發生。加強火災案件查處工作,努力提高火災案件破案率,嚴厲打擊火災肇事者,及時開展災后調查及評估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