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526286-3-06_B/2017-0401001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龍新鄉人民政府 |
| 公開目錄 | 鄉鎮文件 | 發布日期 | 2017-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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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節”期間是森林火險等級極度危險時段,加之受上墳祭祀和春耕生產等野外火源密集威脅,歷來是森林火災高發期,也是最容易引起撲火傷亡的危險期。為有效防控森林火災,杜絕人員傷亡事故,全面貫徹落實省、市、縣政府森林防火會議精神以及縣政府的安排部署,“清明節”期間在風景旅游區、大面積人工林區等重點區域實行集中限時上墳和按指定地點集中燒香燭紙冥制度,結合我鄉實際,經鄉指揮所認真研究,特制定“清明節”期間森林火災防控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努力推進“森林龍新”、“美麗鄉村”建設,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以宣傳動員為基礎,以野外火源管理為核心,以防范重點林區為首要任務,疏堵結合,動員和依靠廣大干部群眾積極參與,有效遏制森林火情火災的高發勢頭。
二、目標任務
各村(社區)要把森林防火工作當作當前的頭等大事來抓緊、抓好、抓出成效,緊緊圍繞“大宣傳、大排查、大整治”活動和野外違規用火治理專項行動的深入開展,逐級召開會議,把上級的安排部署落實到村組、各家各戶,“清明節”期間“文明祭祀”,以熟食、鮮花祭墳祭祖,增崗設卡,增派人員,加大重點林區、入山道口檢查登記工作力度,加大巡護檢查,杜絕攜帶火種進入林區,杜絕上墳生火做飯、燒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等不文明行為,嚴查嚴辦野外違規用火案件,努力形成上墳“不敢燒、不能燒、不想燒”的社會氛圍,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情火災的發生。
三、組織領導
在鄉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清明節”期間森林火災防控工作組。組長由鄉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辦公室主任由林業站主要領導擔任,成員由鄉指揮所成員單位領導(干部職工)和林業站干部職工組成。
鄉“清明節”期間森林火災防控工作組組長由鄉人民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由鄉林業站站長擔任,成員由林業站、消防隊、派出所等單位各抽調 2-3 名人員組成,分組包片實施防控督查工作。
各村(社區)也要成立相應的森林火災防控工作組,把具體責任、措施落實到位,嚴防“清明節”期間發生森林火災。
四、防控原則和步驟
(一)防控原則。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保護好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堅持統一領導、屬地管理、條塊結合、分級負責的原則,實行分類指導、綜合協調、逐級響應的處置程序;堅持專群結合,努力推進森林防火社會化。
(二)防控步驟。一是建立健全“清明節”期間森林火災防控工作機構,確保人力、財力、物力得到有效保障。二是結合山情、林情、社情,制定可操作性較強的“清明節”期間森林火災防控方案。三是組織人員形成合力,科學布防,落實防控措施。
五、防控措施
(一)加強宣傳,再次掀起森林防火宣傳高潮。一是及時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清明節”期間,實行集中假期時間上墳和指定地點集中燒香燭紙冥,廣泛開展以移風易俗、保護環境、文明祭奠為主題的“文明祭祀”活動,教育引導干部群眾破除陳規陋俗,自覺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在全鄉形成科學、健康、文明的新風尚。把“文明祭祀”活動轉化為廣大干部群眾樂意接受的行為美德,把上級的這一安排和部署落實到村、組、農戶、每一個干部群眾。二是對照前一段森林防火宣傳情況,認真梳理排查,沒有落實到位的要逐一落實到位。印制《致清明上墳人員的公開信》,安排村組逐戶做好宣傳動員工作,“清明節”期間以鮮花、熟食祭墳祭祖,林區林緣禁止生火做飯、燒香燒紙等一切野外用火。違者將按《云南省森林防火條例》的規定,罰款 950 元,嚴懲不貸。三是繼續開展森林防火“五個一”宣傳教育活動,清明節前,每個學校要把森林防火當作一次作業來布置,采取小手拉大手的有效方法,使廣大學生、家長、干部、群眾充分了解森林火災的嚴重危害和防撲火安全知識,自覺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四是各村(社區)要利用現有的小廣播,編寫廣播講話,加強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提醒村民嚴防森林火災。五是下達給護林員宣傳任務,將《致上墳人員的公開信》粘貼到重點林區每座墳頭。
(二)嚴格監測和控制火源。一是對林區墳地戶主再排查,實名造冊登記,因險設防,有針對性地增崗布卡,嚴禁火種進入林區。二是“清明節”期間,加強對監測巡護人員的管理,各堵卡組、護林員要加大巡護、執勤工作力度,鄉政府所在地面山制高點要派出觀察員實施監測,林業執法人員要做好當場處罰的準備,確保反應敏捷,行動迅速,有力、有效嚴肅處理違規用火。三是對特殊人群(“五種人”、未成年人和老人)再進一步落實,嚴防特殊人群失火事件;四是清明期間特別是雙休日和假期(3 月 26 日至 4 月 15 日),要在重點林區入山路口設卡布防執勤,準備針對性較強的布標和宣傳器材,努力打造嚴禁火種入山的強勢氛圍,選擇集中燒香燒紙的安全地點,制作焚燒用具(如廢舊鐵皮汽油桶等),執勤人員要嚴格履行宣傳、檢查職責,暫扣火種,說服開導有關干部群眾到指定地點燒香燒紙,嚴禁將香燭紙冥帶入林區,以熟食、鮮花文明祭墳祭祖。
(三)做好撲火應急準備。各級撲火隊要保持高度戒備,嚴陣以待,做到“收得攏、拉得出、能撲火”,并做好通訊、機具 、后勤保障等各方面的準備。確保一旦發生森林火災,能夠用得上、起作用。
(四)強化值班、帶班工作,快速處置森林火情。鄉森林防火指揮所辦公室要全面落實參謀和指揮中樞的作用,加強值、帶班工作,全面履行 24 小時應急值守和領導帶班制度,值班員要熟悉業務,盡職盡責完成信息匯總、內業記錄等項工作 ,第一時間上報森林火情。同時,經常督促各村、護林員加強巡護防范,做到下情上報、上情下達,運轉高效。
六、撲火應急要求
撲救森林火災是高風險、高對抗、高難度的搶險救災工作,要把具體安全要求落實到火場、到崗、到人。一是進一步提高認識,把撲火安全放在第一位。保證撲火安全是各級黨委、政府、森林防火指揮所的基本職責,也是人民群眾最關切、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之一,必須堅定不移的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二是各類撲火隊在赴火場途中,要選擇好便捷安全的前進路線。三是到達火場后,撲火隊長要作戰前動員,清點人數,指定負責人分組負責,并交待撲火戰法和安全措施。四是在撲救過程中,要邊打邊清,要指定安全檢查員,并設置安全觀察哨,加強撲火安全監督和火情實時監測,特別要謹防危險地形、危險可燃物、危險火行為的不利影響,防止因落石、滾木等意外原因造成傷亡事故。五是明火撲滅后,要留有足夠的人員看守火場,分段負責,加強巡邏,確保不發生死灰復燃;撤離時應清點人員,并按照撲火前指的命令,組織隊伍有序撤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