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llsjj/20240110-00003 | 發布機構 | 龍陵縣審計局 |
| 公開目錄 | 通知公告 | 發布日期 | 2024-01-10 |
| 文號 | 瀏覽量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八條、第二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我局決定派出審計組,自2024年1月上旬起,對龍陵縣紅十字會2023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及決算草案編制情況、2021—2023年捐贈資金資產等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為全面真實了解掌握審計事項相關情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現將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審計范圍及內容
2023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及決算草案編制情況、2021—2023年捐贈資金資產等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必要時將追溯到相關年度或者延伸審計有關單位。
二、現場審計時間
自2024年1月15日起,預計現場審計工作時間45個工作日。
三、審計人員
審計組組長:赧光榮(行政執法證號:25040326004)
審計調查組主審:楊佐楠(行政執法證號:YBS14220)
審計調查組成員:李志光(行政執法證號:YBS06778)
顧振芳
審計組聯系人及電話:楊佐楠 6121659
審計組現場辦公地點:龍陵縣紅十字會
四、審計工作紀律
審計期間,審計人員嚴格遵守審計“八不準”工作紀律:不準由被審計單位和個人報銷或補貼住宿、餐飲、交通、通訊、醫療等費用;不準接受被審計單位和個人贈送的禮品禮金,或未經批準通過授課等方式獲取報酬;不準參加被審計單位和個人安排的宴請、娛樂、旅游等活動;不準利用審計工作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
和內部信息謀取利益;不準利用審計職權干預被審計單位依法管理的資金、資產、資源的審批或分配使用;不準向被審計單位推銷商
品或介紹業務;不準接受被審計單位和個人的請托干預審計工作;不準向被審計單位和個人提出任何與審計工作無關的要求。
五、監督審計工作方式
縣審計局辦公地點:龍陵縣龍山鎮云山社區錦繡潤苑14-11、12(郵編:678300)
監督電話:審計局辦公室電話0875-6121659。
龍陵縣審計局
2024年1月10日